吉林省吉松岭食品有限公司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公示
吉林省吉松岭食品有限公司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吉林 (略) 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8-*
传真:0438-*
通讯地址:长 (略) (略) 生态环境局长岭县分局
邮 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吉林 (略) 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锅炉改造项目 | 长岭县环城工业集中区 | 吉林 (略) | 吉林省博世环境 (略) | 本项目为吉林 (略) 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锅炉改造项目,位于长岭县环城工业集中区,吉林省松岭 (略) 现有厂区内。项目东侧为长岭县开发区真石漆涂料厂和草地, (略) 为废弃旭源牧业厂区,西南侧为吉林省天船 (略) ,北 (略) ,隔路为废弃养殖场。项目500m范围内无居民、医院等环境敏感点。项目不新增用地,在吉林省松岭 (略) 现有厂区内建设,现有厂区总占地面积为*m2,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建设内容为新建1台13t/h燃煤热风炉,使用燃料煤作为热源,拆除现有的1台12t/h生物质热风炉,其他基础设施利旧。建设规模为年烘干玉米*t,现有项目年烘干*t,扩建后,全厂年烘干玉米*t。 | ⑴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职工由公司内部调剂,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 ⑵废气 项目位于长岭县,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域,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双碱法湿式脱硫处理后,通过15m 高排气筒排放,烟气排放浓度均满足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颗粒物:200mg/m3、SO2:850mg/m3、汞:0.010mg/m3)要求;燃料煤暂存于封闭热风炉间内,采取加盖苫布措施;上煤系统为密闭输送带;热风炉炉渣、除尘灰、脱硫渣等加水润湿后以桶装形式暂存于封闭热风炉间内,同时热风炉间地面硬化、运输采用苫布遮盖等措施后,厂界无组织粉尘浓度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要求;玉米烘干粉尘通过在烘干塔和输送带上部粮食降落处采取降低落差、粮食在货车运输时采用毡布覆盖,输送机输送方式为密闭输送带;玉米接收、入仓、出仓均在封闭式粮仓内进行,玉米筛分过程 (略) ,设备连接环节设置软连接,在地面粮食装卸处设置围挡措施,厂区地面硬化,及时进行清扫等措施后,厂界无组织粉尘浓度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⑶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热风炉、烘干塔、滚筒筛、输送机等机械设备,根据类比调查可知,生产设备的噪声值一般为75-90dB(A),各种产噪设备通过安装减振、消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⑷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物主要为热风炉炉渣、除尘灰、回收粉尘、脱硫渣、杂质,其中热风炉炉渣采用桶装形式存储于热风炉间内,定期外卖于当地建材厂用于制砖;热风炉布袋除尘器除尘灰外卖用于制砖;回收粉尘外卖用于作饲料;筛选出来的杂质定期送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脱硫渣与炉渣一同外卖制砖,产生的固废物均得到了合理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吉林 (略) 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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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吉林 (略) 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锅炉改造项目 | 长岭县环城工业集中区 | 吉林 (略) | 吉林省博世环境 (略) | 本项目为吉林 (略) 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锅炉改造项目,位于长岭县环城工业集中区,吉林省松岭 (略) 现有厂区内。项目东侧为长岭县开发区真石漆涂料厂和草地, (略) 为废弃旭源牧业厂区,西南侧为吉林省天船 (略) ,北 (略) ,隔路为废弃养殖场。项目500m范围内无居民、医院等环境敏感点。项目不新增用地,在吉林省松岭 (略) 现有厂区内建设,现有厂区总占地面积为*m2,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建设内容为新建1台13t/h燃煤热风炉,使用燃料煤作为热源,拆除现有的1台12t/h生物质热风炉,其他基础设施利旧。建设规模为年烘干玉米*t,现有项目年烘干*t,扩建后,全厂年烘干玉米*t。 | ⑴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职工由公司内部调剂,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 ⑵废气 项目位于长岭县,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域,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双碱法湿式脱硫处理后,通过15m 高排气筒排放,烟气排放浓度均满足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颗粒物:200mg/m3、SO2:850mg/m3、汞:0.010mg/m3)要求;燃料煤暂存于封闭热风炉间内,采取加盖苫布措施;上煤系统为密闭输送带;热风炉炉渣、除尘灰、脱硫渣等加水润湿后以桶装形式暂存于封闭热风炉间内,同时热风炉间地面硬化、运输采用苫布遮盖等措施后,厂界无组织粉尘浓度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要求;玉米烘干粉尘通过在烘干塔和输送带上部粮食降落处采取降低落差、粮食在货车运输时采用毡布覆盖,输送机输送方式为密闭输送带;玉米接收、入仓、出仓均在封闭式粮仓内进行,玉米筛分过程 (略) ,设备连接环节设置软连接,在地面粮食装卸处设置围挡措施,厂区地面硬化,及时进行清扫等措施后,厂界无组织粉尘浓度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⑶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热风炉、烘干塔、滚筒筛、输送机等机械设备,根据类比调查可知,生产设备的噪声值一般为75-90dB(A),各种产噪设备通过安装减振、消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⑷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物主要为热风炉炉渣、除尘灰、回收粉尘、脱硫渣、杂质,其中热风炉炉渣采用桶装形式存储于热风炉间内,定期外卖于当地建材厂用于制砖;热风炉布袋除尘器除尘灰外卖用于制砖;回收粉尘外卖用于作饲料;筛选出来的杂质定期送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脱硫渣与炉渣一同外卖制砖,产生的固废物均得到了合理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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