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泸定县林业和草原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2021年度泸定县林业和草原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县财政局:

????根据泸财〔2022〕158号《关于开展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县林草局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我局内设机构: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产业股、森林草原资源管理股、森林草原防火股。

(二)机构职能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机要保密、应急管理、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生态环境保护、离退休人员管理、政务公开、档案管理、会务、文电、机关后勤保障等工作,牵头办理信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机关财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工作。牵头本单位本行业各类改革工作。

负责局机关财务和统计工作;编制部门预决算,提出县财政林业和草原专项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监督林业和草原建设专项资金;负责林业和草原各类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的兑现落实;负责资金稽查、绩效评价;负责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指导监督国有林场、国有林区财务工作。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生态保护修复产业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落实国土绿化重大方针政策,组织实施绿化国土甘孜行动,负责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组织实施。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预测预报和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承担全县荒漠化动态监测工作。实施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相关标准和技术规程。组织实施荒漠化防治重点生态工程。承担防治荒漠化公约履约有关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原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组织实施退化草地治理等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和草原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管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承办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负责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外来*生物种野外放生活动。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政策、拟定规划并指导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产业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发展政策,推进林业和草原绿色发展,指导林业和草原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承担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承担全县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开展种质资源调查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成果的推广与应用。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科技交流和科技协作项目。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的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编制林业和草原年度计划和投资计划,监督管理预算内投资项目,组织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牵头项目招投标及政府采购工作。

承办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指导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工作。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森林草原资源管理股(四川大熊猫栖息地世界自然遗产泸定县管理办公室)。

承担全县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动态监测和森林、草原资源考核评价工作。执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定相关技术规程,监督国有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林地保护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草原行政执法工作。管理全县重要湿地,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国际湿地公约履约有关工作。负责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国际重要湿地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承担世界遗产保护地(泸定县)的监督管理职责。贯彻执行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负责林木种苗、草种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数字化建设。负责依法治县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等有关工作。监督指导本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集中承担县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 (略) 。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负责行政调解工作,开展法律咨询。负责本系统的普法教育工作。指导、协调林业和草原宣传工作。负责林业规范性文件管理。承办领导干部任期绿化目标及国土绿化的阶段性目标的考核验收。承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负责组织指导林业改革。执行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

指导木材检查站、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工作。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森林草原防火股。

负责防火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管控、日常巡护、隐患排查整治、监测预警、基础设施建设、专业防火队*组建管理、未达到林草火灾应急预案中启动应急响应条件的初期火情火灾处置、牵头灾损评估等工作,一旦火灾达到本级应急响应最低条件,林草部门第一时间提请同级防灭火指挥部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

机关党委及机关党办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四川省〈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细则》(川委发[2012]6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川委办[2016]49号)和《关于<泸定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泸机改发[2020] 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设置。达到设置条件的,由县委编委按规定程序研究设置并明确领导职数。机关党委及机关党办负责本部门及下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组织工作。

(三)人员概况

??县林草局行政编制8名(含森林草原防火股3名编制)。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工程师1名,股长4名(含办公室主任1名)。

机关工勤人员1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度收入总计4890.*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14.*元;卫生健康:43.*元;节能环保379.*元,农林水:4232.*元;住房保障:64.*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7.*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支出总计4890.*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14.*元;卫生健康:43.*元;节能环保379.*元,农林水:4232.*元;住房保障:64.*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7.*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部门预算严格按照县财政预算编制方案,结合单位实际提前做好基础数据收集、合理编制年度预算,根据人员经费标准定额分配经费预算,从严控制经费,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要求,编制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二)?结果应用情况?

1.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制定完善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监督。

2.按时将部门的预算、决算、绩效评价情况相关信息在泸 (略) 公开上进行公开,使财务状况更加公开、透明。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县林草局按照县级财政预算编制要求,及时收集基础资料,提交部门预算草案,收到财政部门批复后及时公开单位年度预算,预算执行基本达到预期,单位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符合县财政局的相关规定,资金达到了专款专用,开支标准合理、合法,综合评分:78分。

(二)存在问题

1.部门预算绩效评估全系不完善

2.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法律级次较低

3.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保障机制不完善

4.预算绩效管理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偏低

(三)改进建议

1、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与指标评估体系。进一步完善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与指标评估体系,严格按照县财政预算绩效方案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合理有效的开展预算绩效。

???2、建立健全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提高单位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意识。

??3、提升绩效管理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思想水平。

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财政资金支付环节,按照预算批复下达类款项费用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支、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泸定县林草局

2021年7月29日

县财政局:

????根据泸财〔2022〕158号《关于开展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县林草局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我局内设机构: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产业股、森林草原资源管理股、森林草原防火股。

(二)机构职能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机要保密、应急管理、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生态环境保护、离退休人员管理、政务公开、档案管理、会务、文电、机关后勤保障等工作,牵头办理信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机关财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工作。牵头本单位本行业各类改革工作。

负责局机关财务和统计工作;编制部门预决算,提出县财政林业和草原专项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监督林业和草原建设专项资金;负责林业和草原各类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的兑现落实;负责资金稽查、绩效评价;负责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指导监督国有林场、国有林区财务工作。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生态保护修复产业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落实国土绿化重大方针政策,组织实施绿化国土甘孜行动,负责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组织实施。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预测预报和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承担全县荒漠化动态监测工作。实施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相关标准和技术规程。组织实施荒漠化防治重点生态工程。承担防治荒漠化公约履约有关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原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组织实施退化草地治理等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和草原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管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承办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负责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外来*生物种野外放生活动。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政策、拟定规划并指导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产业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发展政策,推进林业和草原绿色发展,指导林业和草原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承担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承担全县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开展种质资源调查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成果的推广与应用。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科技交流和科技协作项目。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的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编制林业和草原年度计划和投资计划,监督管理预算内投资项目,组织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牵头项目招投标及政府采购工作。

承办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指导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工作。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森林草原资源管理股(四川大熊猫栖息地世界自然遗产泸定县管理办公室)。

承担全县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动态监测和森林、草原资源考核评价工作。执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定相关技术规程,监督国有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林地保护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草原行政执法工作。管理全县重要湿地,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国际湿地公约履约有关工作。负责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国际重要湿地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承担世界遗产保护地(泸定县)的监督管理职责。贯彻执行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负责林木种苗、草种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数字化建设。负责依法治县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等有关工作。监督指导本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集中承担县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 (略) 。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负责行政调解工作,开展法律咨询。负责本系统的普法教育工作。指导、协调林业和草原宣传工作。负责林业规范性文件管理。承办领导干部任期绿化目标及国土绿化的阶段性目标的考核验收。承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负责组织指导林业改革。执行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

指导木材检查站、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工作。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森林草原防火股。

负责防火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管控、日常巡护、隐患排查整治、监测预警、基础设施建设、专业防火队*组建管理、未达到林草火灾应急预案中启动应急响应条件的初期火情火灾处置、牵头灾损评估等工作,一旦火灾达到本级应急响应最低条件,林草部门第一时间提请同级防灭火指挥部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

机关党委及机关党办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四川省〈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细则》(川委发[2012]6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川委办[2016]49号)和《关于<泸定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泸机改发[2020] 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设置。达到设置条件的,由县委编委按规定程序研究设置并明确领导职数。机关党委及机关党办负责本部门及下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组织工作。

(三)人员概况

??县林草局行政编制8名(含森林草原防火股3名编制)。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工程师1名,股长4名(含办公室主任1名)。

机关工勤人员1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度收入总计4890.*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14.*元;卫生健康:43.*元;节能环保379.*元,农林水:4232.*元;住房保障:64.*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7.*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支出总计4890.*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14.*元;卫生健康:43.*元;节能环保379.*元,农林水:4232.*元;住房保障:64.*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7.*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部门预算严格按照县财政预算编制方案,结合单位实际提前做好基础数据收集、合理编制年度预算,根据人员经费标准定额分配经费预算,从严控制经费,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要求,编制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二)?结果应用情况?

1.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制定完善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监督。

2.按时将部门的预算、决算、绩效评价情况相关信息在泸 (略) 公开上进行公开,使财务状况更加公开、透明。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县林草局按照县级财政预算编制要求,及时收集基础资料,提交部门预算草案,收到财政部门批复后及时公开单位年度预算,预算执行基本达到预期,单位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符合县财政局的相关规定,资金达到了专款专用,开支标准合理、合法,综合评分:78分。

(二)存在问题

1.部门预算绩效评估全系不完善

2.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法律级次较低

3.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保障机制不完善

4.预算绩效管理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偏低

(三)改进建议

1、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与指标评估体系。进一步完善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与指标评估体系,严格按照县财政预算绩效方案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合理有效的开展预算绩效。

???2、建立健全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提高单位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意识。

??3、提升绩效管理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思想水平。

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财政资金支付环节,按照预算批复下达类款项费用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支、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泸定县林草局

2021年7月29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