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定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重点监控项目绩效分析情况的报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泸定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重点监控项目绩效分析情况的报告

县财政局:

根据《泸定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泸财〔2022〕15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我局2022年1—8月森林应急灭火大队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绩效运行监控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监控基本情况

泸定县森林应急灭火大队工作经费按照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56次会议研究同意县林草局《关于呈报(泸定县森林应急灭火大队建设方案)的请示》(泸林草〔2019〕64号),队*运行经费*元/年、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83次会议研究同意现林草局《关于加强泸定县森林草原专业防灭火大队队*建设方案的请示》(泸林草〔2021〕20号),在原运行经费基础上增加45.*元/年、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88次会议研究同意县林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专业防灭火大队队*建设方案的请示》(泸林草〔2021〕131号),队*运行经费792.*元/年。2022年1—8月运行监控如下:

资金情况:年初预算数592.*元,人员经费暂未调整,截至2022年8月11日支出数为520.*元,未支付数71.*元。

年度总体目标:保障森林应急灭火大队人员工资、社保、人头包干经费、岗位津贴、人身意外保险、车辆运行经费、工资增资调标等。

执行情况:1-8月共执行520.*元,执行率为87.87%。

绩效监控情况:资金运行绩效情况良好,确保森林应急灭火大队1-8月工资正常发放,社保正常缴纳。日常办公正常开展,资金使用达到了预期目标。

二、绩效监控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我局按照《泸定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泸财〔2022〕21号)及《泸定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泸财〔2022〕157号)文件相关要求,着力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行预算绩效项目管理全覆盖,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推动我局预算绩效管理深入开展。

(一)机构队*建设。我局立了以主管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绩效监控管理领导小组,按照各股室职能职责,将各项目分配到相对应的具体实施项目的股室,由各股室专人负责。

(二)事前绩效评估。按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规定,各项目实施股室年初精心制定了年度总体目标,我局森林应急灭火大队工作经费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率达到100%。

(三)事中绩效监控。我局对森林应急灭火大队工作经费的实施过程进行绩效监控,对项目1—8月执行情况进行了梳理,并出具监控自评报告。

(二)制度建设。根据甘孜州委办公室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委办〔2019〕120号)文件,我局已经制定预算绩效管理业务方面的制度办法。

三、绩效监控结论及监控分析

(一)监控结论

2022年森林应急灭火大队工作经费资金总体绩效情况良好,较好地执行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各项支出都严格按预算要求执行,专项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同时也能按部门预算科学合理使用财政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年底能全部执行。

(二)监控分析

森林应急灭火大队工作经费资金运行整体质量较好,资金绩效正在释放,绩效偏差存在的共性问题主要是没有细化的量化指标,项目实施进度影响资金使用进度。

四、绩效监控结果应用

本年度开展的预算绩效运行监控与财政重点监控,得到了局业务股室的配合与支持。我局的绩效运行情况较为客观、真实,其评价结果可作为财政预算执行精细化、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及综合绩效考评的参考依据。

一是强化对资金绩效实现情况的责任约束,对专项资金偏离预算绩效目标的支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二是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跟踪“回头看”,反馈局业务股室针对资金绩效运行状况,及时预控、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提出纠偏措施;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后续绩效目标的有效实现提供有力支撑。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年初目标任务的制定与实际执行存在一定偏差。

(二)项目执行率不够均衡,部分项目未执行或执行未达标。

六、相关措施建议

加强学习,建议多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素质和能力。

泸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8月12日

?泸定县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2022年8月12日印发

附件:

县财政局:

根据《泸定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泸财〔2022〕15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我局2022年1—8月森林应急灭火大队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绩效运行监控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监控基本情况

泸定县森林应急灭火大队工作经费按照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56次会议研究同意县林草局《关于呈报(泸定县森林应急灭火大队建设方案)的请示》(泸林草〔2019〕64号),队*运行经费*元/年、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83次会议研究同意现林草局《关于加强泸定县森林草原专业防灭火大队队*建设方案的请示》(泸林草〔2021〕20号),在原运行经费基础上增加45.*元/年、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88次会议研究同意县林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专业防灭火大队队*建设方案的请示》(泸林草〔2021〕131号),队*运行经费792.*元/年。2022年1—8月运行监控如下:

资金情况:年初预算数592.*元,人员经费暂未调整,截至2022年8月11日支出数为520.*元,未支付数71.*元。

年度总体目标:保障森林应急灭火大队人员工资、社保、人头包干经费、岗位津贴、人身意外保险、车辆运行经费、工资增资调标等。

执行情况:1-8月共执行520.*元,执行率为87.87%。

绩效监控情况:资金运行绩效情况良好,确保森林应急灭火大队1-8月工资正常发放,社保正常缴纳。日常办公正常开展,资金使用达到了预期目标。

二、绩效监控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我局按照《泸定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泸财〔2022〕21号)及《泸定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泸财〔2022〕157号)文件相关要求,着力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行预算绩效项目管理全覆盖,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推动我局预算绩效管理深入开展。

(一)机构队*建设。我局立了以主管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绩效监控管理领导小组,按照各股室职能职责,将各项目分配到相对应的具体实施项目的股室,由各股室专人负责。

(二)事前绩效评估。按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规定,各项目实施股室年初精心制定了年度总体目标,我局森林应急灭火大队工作经费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率达到100%。

(三)事中绩效监控。我局对森林应急灭火大队工作经费的实施过程进行绩效监控,对项目1—8月执行情况进行了梳理,并出具监控自评报告。

(二)制度建设。根据甘孜州委办公室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委办〔2019〕120号)文件,我局已经制定预算绩效管理业务方面的制度办法。

三、绩效监控结论及监控分析

(一)监控结论

2022年森林应急灭火大队工作经费资金总体绩效情况良好,较好地执行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各项支出都严格按预算要求执行,专项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同时也能按部门预算科学合理使用财政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年底能全部执行。

(二)监控分析

森林应急灭火大队工作经费资金运行整体质量较好,资金绩效正在释放,绩效偏差存在的共性问题主要是没有细化的量化指标,项目实施进度影响资金使用进度。

四、绩效监控结果应用

本年度开展的预算绩效运行监控与财政重点监控,得到了局业务股室的配合与支持。我局的绩效运行情况较为客观、真实,其评价结果可作为财政预算执行精细化、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及综合绩效考评的参考依据。

一是强化对资金绩效实现情况的责任约束,对专项资金偏离预算绩效目标的支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二是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跟踪“回头看”,反馈局业务股室针对资金绩效运行状况,及时预控、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提出纠偏措施;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后续绩效目标的有效实现提供有力支撑。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年初目标任务的制定与实际执行存在一定偏差。

(二)项目执行率不够均衡,部分项目未执行或执行未达标。

六、相关措施建议

加强学习,建议多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素质和能力。

泸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8月12日

?泸定县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2022年8月12日印发

附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