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顺昌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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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顺昌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目前,福 (略) 已完成《福建顺昌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送审稿)》的编制任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公开发布《福建顺昌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向社会公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征求有关公众的意见。

一、规划概况

1.规划范围及期限

规划范围:-东至武顺沙高速郑坊互通,南至俸窠村,西至邓坊,北至峰岭面村,包括了郑坊城镇规 (略) ,本次规划总面积719.60公顷。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7~2030年。

以2017年为基准年,其中近期2017—2025年,远期2026—2030年。

2规划定位及发展目标

规划将园区定位为:顺昌发展副中心、绿色产业之城、美丽宜居小镇。

发展目标:依托丰富的竹木和农产品资源基础和相对扎实的产业基础,加快对接福建沿海地区的产业转移,着力提升发展产业基础较好的光机电产业;立足资源优势,培育和发展具有特色的食品加工产业集群,积极培育发展以板式家具为主的家具制造业,通过产业上下游连接,延伸产业链,形成三大产业集群,即光机电产业、食品加工业、家具制造业。

3.规划布局

充分考虑本区现状地形特点、村镇建设、发展工业项目、生态环境等因素,规划形成“一心、一带、双轴、四区”的布局结构,规划结构见图 2.1 3。

一心:即综合服务中心,依托郑坊镇区形成为园区提供居住、教育、医疗、文化、娱乐等服务功能的配套服务中心;

一带:即依托杉溪及两岸公共绿地形成的生态景观带;

双轴:即依托郑坊大道形成的发展主轴,依托园区大道形成的发展次轴,双轴交错呈“8”字型,紧密联系工业生产区与生活配套区;

四区:即食品加工产业园、光机电产业园、家具产业园三个产业区和产城融合区;

4.产业功能定位

规划建设光电产业区、食品加工业产业区和家具产业区、物流产业区。其中,光电产业区8.30hm2、食品加工业产业区37.14hm2,家具产业区124.27hm2。

二、规划方案推荐意见及优化调整建议

1.发展规模优化调整建议

中远期用地规模应在完善相关土地报批手续或上层规划调整符合后再建设;合理控制规划人口规模,特别是居住人口规模,建议建议取消邓坊周边的一类居住用地,控制居民新建住宅,新建住宅以安置房和园区配套公寓等基础服务为主,防止村庄无序扩张;园区合理控制引入的企业,不得引入人口密集型项目。合理控制房地产相关产业的建设规模。

2.总体布局规划优化调整建议

(1)建议与居民点相邻的近期工业地块布置轻污染、低风险、低噪声企业或设置100m环境隔离带,根据敏感区位置退后一定的距离(满足环保隔离带的要求)引入企业;食品企业和其他企业之间应设置环境隔离带,确保企业相容性。

(2)可适当调减工业用地面积,增加绿化面积比例,预留工业居住区周边及蛟溪两岸的缓冲带,蛟溪两岸预留30m宽的缓冲带。

(3)建议取消邓坊周边的一类居住用地,控制居民新建住宅,新建住宅以安置房和园区配套公寓等基础服务为主,防止村庄无序扩张;

(4)增加污水处理厂与居住用地之间的环境隔离带,新建住宅应退后离污水处理厂至少200m的距离。在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住宅。

(5)郑坊镇南侧的环卫设施、兴源村的交通场站用地与新建住宅之间设置50m的绿化隔离带。

(6)建议应定期梳理园区内入驻企业,整合替代部分无法正常经营企业,以节约土地用地资源,提高园区效益。

3.产业优化调整建议

对规划产业提出以下限制条件:

光机电产业:可以引进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制造业、光学玻璃制造、金属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和特种玻璃。禁止引进电镀及涉及电镀工段的企业,禁止引入电池制造、单纯铸造的企业,禁止引进排放重金属、有毒有害持久性污染物的项目。禁止引 (略) 板和前端电子专用材料生产中污染严重的项目。引进企业单位产品用水量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水污染及大气污染排放应达到相关行业标准。

农副产品加工及食品加工及制造:鼓励利用当地资源生产蔬菜、水果罐头制造及下游食品加工产业链;严格控制肉、禽类和水产品罐头制造;禁止动物油加工、发酵制品生产及含发酵工序的调味品制造;禁止有化学反应发生的食品添加剂制造业,禁止高耗水的企业;禁止引进黄酒生产企业;禁止动植物油加工;严格控制黄酒生产,优化布局;优先引入利用当地农业资源开发的农副产品,禁止引入屠宰类项目及水产品加工项目;禁止引入制糖业。

家具产业制造:推荐发展木质制品制造、木质家具、竹、藤家具制造、金属家具制造、塑料家具制造及其他家具制造,应严格控制木材软化、改性和调色等工序会产生大量的高浓度有机废水的木材加工企业,严格控制原木蒸煮、制胶脱水、水洗和热磨、漂煮、软化、等调色工段工序会产生大量的高浓度有机废水的人造板制造企业及竹、藤、棕、草等制品制造企业,禁止引入竹木纤维生产、化学制浆等涉及化学变化造成水污染严重的林产品加工业;严格控制竹炭制造企业。

4.基础设施规划优化调整建议

(1)建议加快新郑坊水厂的建设进度,待新郑坊水厂建成后方可满足园区近、远期供水需求;

(2)完善园区 (略) 的建设,提高接管率,园区内居民集中区生活污水尽快纳 (略) 。

(3)园区尾水采用中水回用方案,尾水最大新增排放量不超过4550m3/d。

三、总结论

调查分析和预测评价结果表明,福建顺昌工业园区详细规划实施后,园区内正常达标排放的废气对周边环境空气敏感区影响不大;园区内所有废水均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对蛟溪水环境影响较大,需限制高耗水量企业,园区尾水采用中水回用后最大新增安全尾水排放量不得超过4550t/d,在此基础上对下游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园区内噪声采取综合降噪措施后声环境质量可达功能区要求;园区内固体废物得到安全处置后对环境影响不大;园区内环境风险水平通过采取三级防控措施后是可接受;园区开发建设对区域生态、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区域水资源、能源和土地资源能支承经优化调整后的规划实施;园区内污染物排放总量在采取措施后能控制在区域环境容量允许范围内;同时,规划实施得到当地公众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因此,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和规划优化调整建议,严格执行环境管理制度、环境准入条件和“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和发展循环经济,实行空间管制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强化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规划实施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能得到有效控制,规划实施具有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

四、公示期限及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方式

本公告公示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之内。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顺昌县 (略) 或福 (略) 提出查阅本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五、公众发表意见途径

公示期间,有关公众及单位可采取发送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顺昌县 (略) 或福 (略) 联系,发表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福建顺昌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委托单位:顺昌县 (略)

联系地址:福建顺昌县工业园区

联系人:廖工 电话:*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福 (略)

联系地址: (略) 鼓楼区鼓东 (略) 158号环球广场26层01室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591-*

联系邮箱:*@*q.com





目前,福 (略) 已完成《福建顺昌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送审稿)》的编制任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公开发布《福建顺昌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向社会公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征求有关公众的意见。

一、规划概况

1.规划范围及期限

规划范围:-东至武顺沙高速郑坊互通,南至俸窠村,西至邓坊,北至峰岭面村,包括了郑坊城镇规 (略) ,本次规划总面积719.60公顷。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7~2030年。

以2017年为基准年,其中近期2017—2025年,远期2026—2030年。

2规划定位及发展目标

规划将园区定位为:顺昌发展副中心、绿色产业之城、美丽宜居小镇。

发展目标:依托丰富的竹木和农产品资源基础和相对扎实的产业基础,加快对接福建沿海地区的产业转移,着力提升发展产业基础较好的光机电产业;立足资源优势,培育和发展具有特色的食品加工产业集群,积极培育发展以板式家具为主的家具制造业,通过产业上下游连接,延伸产业链,形成三大产业集群,即光机电产业、食品加工业、家具制造业。

3.规划布局

充分考虑本区现状地形特点、村镇建设、发展工业项目、生态环境等因素,规划形成“一心、一带、双轴、四区”的布局结构,规划结构见图 2.1 3。

一心:即综合服务中心,依托郑坊镇区形成为园区提供居住、教育、医疗、文化、娱乐等服务功能的配套服务中心;

一带:即依托杉溪及两岸公共绿地形成的生态景观带;

双轴:即依托郑坊大道形成的发展主轴,依托园区大道形成的发展次轴,双轴交错呈“8”字型,紧密联系工业生产区与生活配套区;

四区:即食品加工产业园、光机电产业园、家具产业园三个产业区和产城融合区;

4.产业功能定位

规划建设光电产业区、食品加工业产业区和家具产业区、物流产业区。其中,光电产业区8.30hm2、食品加工业产业区37.14hm2,家具产业区124.27hm2。

二、规划方案推荐意见及优化调整建议

1.发展规模优化调整建议

中远期用地规模应在完善相关土地报批手续或上层规划调整符合后再建设;合理控制规划人口规模,特别是居住人口规模,建议建议取消邓坊周边的一类居住用地,控制居民新建住宅,新建住宅以安置房和园区配套公寓等基础服务为主,防止村庄无序扩张;园区合理控制引入的企业,不得引入人口密集型项目。合理控制房地产相关产业的建设规模。

2.总体布局规划优化调整建议

(1)建议与居民点相邻的近期工业地块布置轻污染、低风险、低噪声企业或设置100m环境隔离带,根据敏感区位置退后一定的距离(满足环保隔离带的要求)引入企业;食品企业和其他企业之间应设置环境隔离带,确保企业相容性。

(2)可适当调减工业用地面积,增加绿化面积比例,预留工业居住区周边及蛟溪两岸的缓冲带,蛟溪两岸预留30m宽的缓冲带。

(3)建议取消邓坊周边的一类居住用地,控制居民新建住宅,新建住宅以安置房和园区配套公寓等基础服务为主,防止村庄无序扩张;

(4)增加污水处理厂与居住用地之间的环境隔离带,新建住宅应退后离污水处理厂至少200m的距离。在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住宅。

(5)郑坊镇南侧的环卫设施、兴源村的交通场站用地与新建住宅之间设置50m的绿化隔离带。

(6)建议应定期梳理园区内入驻企业,整合替代部分无法正常经营企业,以节约土地用地资源,提高园区效益。

3.产业优化调整建议

对规划产业提出以下限制条件:

光机电产业:可以引进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制造业、光学玻璃制造、金属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和特种玻璃。禁止引进电镀及涉及电镀工段的企业,禁止引入电池制造、单纯铸造的企业,禁止引进排放重金属、有毒有害持久性污染物的项目。禁止引 (略) 板和前端电子专用材料生产中污染严重的项目。引进企业单位产品用水量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水污染及大气污染排放应达到相关行业标准。

农副产品加工及食品加工及制造:鼓励利用当地资源生产蔬菜、水果罐头制造及下游食品加工产业链;严格控制肉、禽类和水产品罐头制造;禁止动物油加工、发酵制品生产及含发酵工序的调味品制造;禁止有化学反应发生的食品添加剂制造业,禁止高耗水的企业;禁止引进黄酒生产企业;禁止动植物油加工;严格控制黄酒生产,优化布局;优先引入利用当地农业资源开发的农副产品,禁止引入屠宰类项目及水产品加工项目;禁止引入制糖业。

家具产业制造:推荐发展木质制品制造、木质家具、竹、藤家具制造、金属家具制造、塑料家具制造及其他家具制造,应严格控制木材软化、改性和调色等工序会产生大量的高浓度有机废水的木材加工企业,严格控制原木蒸煮、制胶脱水、水洗和热磨、漂煮、软化、等调色工段工序会产生大量的高浓度有机废水的人造板制造企业及竹、藤、棕、草等制品制造企业,禁止引入竹木纤维生产、化学制浆等涉及化学变化造成水污染严重的林产品加工业;严格控制竹炭制造企业。

4.基础设施规划优化调整建议

(1)建议加快新郑坊水厂的建设进度,待新郑坊水厂建成后方可满足园区近、远期供水需求;

(2)完善园区 (略) 的建设,提高接管率,园区内居民集中区生活污水尽快纳 (略) 。

(3)园区尾水采用中水回用方案,尾水最大新增排放量不超过4550m3/d。

三、总结论

调查分析和预测评价结果表明,福建顺昌工业园区详细规划实施后,园区内正常达标排放的废气对周边环境空气敏感区影响不大;园区内所有废水均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对蛟溪水环境影响较大,需限制高耗水量企业,园区尾水采用中水回用后最大新增安全尾水排放量不得超过4550t/d,在此基础上对下游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园区内噪声采取综合降噪措施后声环境质量可达功能区要求;园区内固体废物得到安全处置后对环境影响不大;园区内环境风险水平通过采取三级防控措施后是可接受;园区开发建设对区域生态、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区域水资源、能源和土地资源能支承经优化调整后的规划实施;园区内污染物排放总量在采取措施后能控制在区域环境容量允许范围内;同时,规划实施得到当地公众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因此,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和规划优化调整建议,严格执行环境管理制度、环境准入条件和“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和发展循环经济,实行空间管制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强化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规划实施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能得到有效控制,规划实施具有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

四、公示期限及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方式

本公告公示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之内。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顺昌县 (略) 或福 (略) 提出查阅本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五、公众发表意见途径

公示期间,有关公众及单位可采取发送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顺昌县 (略) 或福 (略) 联系,发表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福建顺昌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委托单位:顺昌县 (略)

联系地址:福建顺昌县工业园区

联系人:廖工 电话:*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福 (略)

联系地址: (略) 鼓楼区鼓东 (略) 158号环球广场26层01室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591-*

联系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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