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华庄项目地块(地块编码6103043470008)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盛世华庄项目地块(地块编码6103043470008)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1、项目背景
盛世华庄项目地 (略) 陈仓区虢镇街道, (略) 以南,邮政局以东, (略) 以北, (略) 以西,总占地面积9.7878公顷(146.817亩),中心地理坐标为经度107.*,纬度34.*,该项目分为东区(已建成小区)和西区(建设中),总占地面积9.7878公顷(146.817亩)。项目地块原为陈仓区虢镇南堡村、北堡村集体农用地,2008年,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 (略) 陈仓区2008年度第二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陕政土批[2008]142号,2008年9月28日)及《 (略) 陈仓区2007年度第四批次农用地转土地征收的批复》(陕政土批〔2007〕350号),将该地块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用于城镇建设。陕西森 (略) 分三次取得了该项目地块的不动产权证书,分述如下:2010年9月27 (略) 国有用地(2010)第206号,证载面积*平方米,用途为住宅用地;2016年12月29 (略) 不动产权第*号,证载面积5625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2021年1月4 (略) 不动产权第*号,证载面积*平方米,用途为其它商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根据《陕 (略) 总体规划(2013-2030年)》,该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该地块应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本地块未来规划的住宅用地部分应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地块概况
该地块2007年以前为南堡村和北堡村的农用地,主要种植小麦、大棚蔬菜。2009年以后地块东区内农作物开始逐渐清除,并开始住宅楼建设,开挖的土体全部用于小区覆土绿化,2015年及以后,地块西区内农作物开始逐渐清除,并开始住宅楼建设,开挖的土体全部用于小区覆土 (略) 建设,截至2022年8月,地块东区已建成住宅楼15幢,并承诺后期不再进行工程建设,地块西区已建成住宅楼7幢,部分住宅楼还在建设中。
3、结果和分析
本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可总结如下:
(1)该地块2007年以前为南堡村和北堡村的农用地,主要种植小麦、大棚蔬菜。2009年以后地块东区内农作物开始逐渐清除,并开始住宅楼建设,开挖的土体全部用于小区覆土绿化,2015年及以后,地块西区内农作物开始逐渐清除,并开始住宅楼建设,开挖的土体全部用于小区覆土 (略) 建设,截至2022年8月,地块东区已建成住宅楼15幢,并承诺后期不再进行工程建设,地块西区已建成住宅楼7幢,部分住宅楼还在建设中。地块未进行过养殖,没有过工矿企业。
(2)本地块历史上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
(3)本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未发生任何环境污染事故。
(4)本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5)相邻地块当前及历史上不存在污染源,不会对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产生影响。
(6)截至目前,该地块没有外来填土,无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
(7)历史上农用地内种植小麦玉米,使用地下井水进行浇灌,不涉及污水灌溉,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用地、严格管控类农用地。
综上所述,该地块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启动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该地块可满足规划用地质量要求。
4、报告结论
综上,通过第一阶段调查,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因此,本次调查认为该地块的土壤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下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地块可满足规划用地质量要求,可作为居住用地开发利用。
报告编制单位:宝鸡磐 (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
1、项目背景
盛世华庄项目地 (略) 陈仓区虢镇街道, (略) 以南,邮政局以东, (略) 以北, (略) 以西,总占地面积9.7878公顷(146.817亩),中心地理坐标为经度107.*,纬度34.*,该项目分为东区(已建成小区)和西区(建设中),总占地面积9.7878公顷(146.817亩)。项目地块原为陈仓区虢镇南堡村、北堡村集体农用地,2008年,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 (略) 陈仓区2008年度第二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陕政土批[2008]142号,2008年9月28日)及《 (略) 陈仓区2007年度第四批次农用地转土地征收的批复》(陕政土批〔2007〕350号),将该地块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用于城镇建设。陕西森 (略) 分三次取得了该项目地块的不动产权证书,分述如下:2010年9月27 (略) 国有用地(2010)第206号,证载面积*平方米,用途为住宅用地;2016年12月29 (略) 不动产权第*号,证载面积5625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2021年1月4 (略) 不动产权第*号,证载面积*平方米,用途为其它商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根据《陕 (略) 总体规划(2013-2030年)》,该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该地块应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本地块未来规划的住宅用地部分应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地块概况
该地块2007年以前为南堡村和北堡村的农用地,主要种植小麦、大棚蔬菜。2009年以后地块东区内农作物开始逐渐清除,并开始住宅楼建设,开挖的土体全部用于小区覆土绿化,2015年及以后,地块西区内农作物开始逐渐清除,并开始住宅楼建设,开挖的土体全部用于小区覆土 (略) 建设,截至2022年8月,地块东区已建成住宅楼15幢,并承诺后期不再进行工程建设,地块西区已建成住宅楼7幢,部分住宅楼还在建设中。
3、结果和分析
本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可总结如下:
(1)该地块2007年以前为南堡村和北堡村的农用地,主要种植小麦、大棚蔬菜。2009年以后地块东区内农作物开始逐渐清除,并开始住宅楼建设,开挖的土体全部用于小区覆土绿化,2015年及以后,地块西区内农作物开始逐渐清除,并开始住宅楼建设,开挖的土体全部用于小区覆土 (略) 建设,截至2022年8月,地块东区已建成住宅楼15幢,并承诺后期不再进行工程建设,地块西区已建成住宅楼7幢,部分住宅楼还在建设中。地块未进行过养殖,没有过工矿企业。
(2)本地块历史上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
(3)本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未发生任何环境污染事故。
(4)本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5)相邻地块当前及历史上不存在污染源,不会对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产生影响。
(6)截至目前,该地块没有外来填土,无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
(7)历史上农用地内种植小麦玉米,使用地下井水进行浇灌,不涉及污水灌溉,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用地、严格管控类农用地。
综上所述,该地块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启动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该地块可满足规划用地质量要求。
4、报告结论
综上,通过第一阶段调查,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因此,本次调查认为该地块的土壤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下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地块可满足规划用地质量要求,可作为居住用地开发利用。
报告编制单位:宝鸡磐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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