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铭盈养殖有限公司“溢水镇50万只蛋鸡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第二次信息公示
关于湖北铭盈养殖有限公司“溢水镇50万只蛋鸡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溢水镇*只蛋鸡养殖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竹山县溢水镇鹰岩村
项目概况:项目计划总投资*万元,租赁场地20.988亩,建设标准化蛋鸡养殖场。新建蛋鸡圈舍2栋占地面积合计5040平方米,饲料间450平方米,蛋库450平方米,鸡粪处理间450平方米,有机肥处理场840平方米,有机肥仓库600平方米,办公生活区、消毒室及配套建设环保设施等。建成后年存栏蛋鸡*只。
二、规划选址符合性及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项目用地为农用地、边坡荒地及少量山林,片区交通运输条件较好,选址与周边环境相符,且厂区平面布置功能分区合理。
三、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项目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符合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要求;能资源消耗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选址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大气环境质量达标,声环境质量较好,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6修订),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第一款“农林业”中第5项“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要求。综上所述,项目基本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
四、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评价区域内SO2、NO2、PM10、CO、O3、PM2.5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NH3、H2S的小时均值能够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标准限值要求,评价区大气环境质量达标。
(2)地表水环境:项目所在地最近的地表水体水质监测指标均值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项目区域水环境质量达标。
(3)声环境:拟建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表明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状况较好。
(4)土壤环境:本次调查范围内的土壤质量各监测项目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限值要求,说明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较好。
五、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环境影响:本项目施工期会产生粉尘、机械尾气、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和噪声等,施工期应按要求采取相应措施防治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污染影响,在采取相应措施情况下,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环境空气:拟建项目大气评价等级定为二级,估算模式已考虑了最不利的气象条件,分析预测结果表明,拟建项目排放废气对所在地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不会改变现有大气环境功能。拟建项目选址及总图布置合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源排放方式具有可行性,能满足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管理要求。总体而言,项目排放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地表水环境:项目采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处理系统,废水经处理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旱作物标准要求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及周边农林地浇灌,不直接外排,对周边水体影响较小。
(3)运营期声环境:项目在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在主要声源同时排放噪声时,对环境的贡献值较小,场界昼夜噪声预测值均不会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4)运营期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按本评价提出的措施妥善处置后,不外排入周围环境,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影响。鸡粪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标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修改单)。所有固体废物可全部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5)生态影响: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和景观影响。采取抓紧施工进度、不在下雨天气进行大挖大填、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施工期后期场区绿化建设等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6)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在落实防渗、加强管理后,正常情况下,本项目依托较好的“三废”治理措施,废水、废气、固废污染物均能实现有效处置,不会对厂区内及周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影响。
(7)环境风险:拟建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等级简单分析。通过采取本评价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可将风险事故控制在可以接受范围内。
六、环保措施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治理措施:施工场地外围设置施工护栏,场地内配置洒水车、车轮清洗池等,运输车辆密闭运输,加强施工管理,室内施工使用环保性油漆、胶、稀释剂等,减少废气污染物产生排放。
废水治理措施:施工场地边界处设截排水沟和临时沉砂池,车轮清洗池与临时沉砂池连接,施工废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施工期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后用于农肥。
噪声治理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声设备及施工工艺;施工阶段和周边居民、单位友好协商。
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建 (略) 政部门指定地点消纳、贮存;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运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①饲料粉碎工序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
②发酵罐中加入生物除臭剂,发酵废气通过生物除臭喷淋工艺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臭气有组织废气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相关要求。
③鸡舍恶臭采用生物除臭剂去除。为减小恶臭对周边环境影响,建设单位可以采取日粮营养调控、加强厂区内绿化、喷洒生物除臭剂、安装水帘喷淋通风系统等措施来降低恶臭产生。
④油烟废气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室外排放,油烟排放浓度为0.855mg/m3,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的要求。
⑤备用发电机采用轻质柴油作燃料,存放于配电室内,发电机废气通过抽排风机排至室外屋顶排放。
⑥项目废水处理设施设置顶盖,进行半封闭建设,预留井口用于观测和其他作业,井口关闭后可以抑制集污池的恶臭,同时通过在废水处理区周边喷洒除臭剂以进一步减少恶臭的产生。
(3)运营期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鸡舍冲洗废水、水帘降温废水、除臭喷废水及办公生活污水。满负荷运营时废水产生量为1481.6m3/a,为间歇性产生,单次最大产生量约364.8m3/次。
根据《规模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HJ-BAT-10)要求进行进水水质设计。项目废水处理采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排放原则,生活污水拟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起进入废水处理站处理,废水处理站处理工艺拟采用《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中推荐的模式Ⅲ,污水处理站拟采用 “格栅+调节池+初沉池+固液分离器+A/O生化反应池+二沉池+消毒”工艺。废水处理站拟设置较大的调节池(360m3),废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10m3/d。废水经处理可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旱作物标准要求,可回用于场区绿化及周边农林地浇灌。
(4)运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营运期间噪声主要来自饲料粉碎机、鸡群叫声、鸡舍排风扇、固液分离机及有机肥生产设备噪声等,产生源强在65~85dB(A)。为减轻噪声污染,对鸡只进行科学饲养,合理安排饮食,在设备选型上选择低噪音型,对各主要噪声源均设置基座减振措施,通过合理布局、建筑隔音、距离衰减后,设备运行时厂界噪声达到标准限值要求。
(5)运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病死鸡只交竹山县动 (略) 无害化处理。医疗废物经收集后于危废暂存间内暂存,交由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员工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运走统一处理;粪污及散落羽毛连同污水处理站污泥、化粪池泥渣经固液分离后作为有机肥生产的原料进入有机肥生产车间制作有机肥;饲料加工工序捕集粉尘作为饲料回用。
(6)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进行设计。场区进行分区防渗。重点污染防渗区域为:鸡舍、鸡舍渠沟、污水处理站水池、清水池、事故池和危险废物贮存场地等区域。重点污染防渗区和一般污染防渗区防渗层渗透系数分别不大于10-10cm/s和10-7cm/s。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定期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地下水监测,制定地下水事故应急响应急预案。
七、总量控制
项目颗粒物的排放量为0.0086t/a。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于清水池内暂存,供项目厂区绿化及周边弄林地浇灌,不纳入总量控制指标。综上,本项目国控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为:颗粒物0.0086t/a。
八、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溢水镇*只蛋鸡养殖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方案要求和环境保护规划。在严格采取各项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后,拟建项目各项污染物能达标排放,能够体现“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环保要求。项目评价区域内的环境空气、地表水体及声环境质量等可控制在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内,环境风险后果处于公众可接受的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或者其他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书面意见。公众意见反馈与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
(2)环评单位:十堰 (略)
联系人:*工 电话:0719-*
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公众对工程的了解程度及所持的态度;
(2)公众认为该工程运行期会产生哪些积极或消极影响;
(3)如何妥善解决该工程带来的环境影响问题;
(4)公众对该工程建设态度及环保治理措施实施的意见;
(5)公众关心的其它问题。
十一、公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届满。
2022年8月26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溢水镇*只蛋鸡养殖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竹山县溢水镇鹰岩村
项目概况:项目计划总投资*万元,租赁场地20.988亩,建设标准化蛋鸡养殖场。新建蛋鸡圈舍2栋占地面积合计5040平方米,饲料间450平方米,蛋库450平方米,鸡粪处理间450平方米,有机肥处理场840平方米,有机肥仓库600平方米,办公生活区、消毒室及配套建设环保设施等。建成后年存栏蛋鸡*只。
二、规划选址符合性及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项目用地为农用地、边坡荒地及少量山林,片区交通运输条件较好,选址与周边环境相符,且厂区平面布置功能分区合理。
三、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项目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符合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要求;能资源消耗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选址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大气环境质量达标,声环境质量较好,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6修订),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第一款“农林业”中第5项“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要求。综上所述,项目基本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
四、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评价区域内SO2、NO2、PM10、CO、O3、PM2.5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NH3、H2S的小时均值能够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标准限值要求,评价区大气环境质量达标。
(2)地表水环境:项目所在地最近的地表水体水质监测指标均值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项目区域水环境质量达标。
(3)声环境:拟建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表明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状况较好。
(4)土壤环境:本次调查范围内的土壤质量各监测项目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限值要求,说明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较好。
五、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环境影响:本项目施工期会产生粉尘、机械尾气、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和噪声等,施工期应按要求采取相应措施防治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污染影响,在采取相应措施情况下,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环境空气:拟建项目大气评价等级定为二级,估算模式已考虑了最不利的气象条件,分析预测结果表明,拟建项目排放废气对所在地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不会改变现有大气环境功能。拟建项目选址及总图布置合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源排放方式具有可行性,能满足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管理要求。总体而言,项目排放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地表水环境:项目采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处理系统,废水经处理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旱作物标准要求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及周边农林地浇灌,不直接外排,对周边水体影响较小。
(3)运营期声环境:项目在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在主要声源同时排放噪声时,对环境的贡献值较小,场界昼夜噪声预测值均不会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4)运营期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按本评价提出的措施妥善处置后,不外排入周围环境,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影响。鸡粪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标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修改单)。所有固体废物可全部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5)生态影响: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和景观影响。采取抓紧施工进度、不在下雨天气进行大挖大填、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施工期后期场区绿化建设等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6)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在落实防渗、加强管理后,正常情况下,本项目依托较好的“三废”治理措施,废水、废气、固废污染物均能实现有效处置,不会对厂区内及周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影响。
(7)环境风险:拟建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等级简单分析。通过采取本评价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可将风险事故控制在可以接受范围内。
六、环保措施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治理措施:施工场地外围设置施工护栏,场地内配置洒水车、车轮清洗池等,运输车辆密闭运输,加强施工管理,室内施工使用环保性油漆、胶、稀释剂等,减少废气污染物产生排放。
废水治理措施:施工场地边界处设截排水沟和临时沉砂池,车轮清洗池与临时沉砂池连接,施工废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施工期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后用于农肥。
噪声治理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声设备及施工工艺;施工阶段和周边居民、单位友好协商。
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建 (略) 政部门指定地点消纳、贮存;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运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①饲料粉碎工序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
②发酵罐中加入生物除臭剂,发酵废气通过生物除臭喷淋工艺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臭气有组织废气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相关要求。
③鸡舍恶臭采用生物除臭剂去除。为减小恶臭对周边环境影响,建设单位可以采取日粮营养调控、加强厂区内绿化、喷洒生物除臭剂、安装水帘喷淋通风系统等措施来降低恶臭产生。
④油烟废气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室外排放,油烟排放浓度为0.855mg/m3,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的要求。
⑤备用发电机采用轻质柴油作燃料,存放于配电室内,发电机废气通过抽排风机排至室外屋顶排放。
⑥项目废水处理设施设置顶盖,进行半封闭建设,预留井口用于观测和其他作业,井口关闭后可以抑制集污池的恶臭,同时通过在废水处理区周边喷洒除臭剂以进一步减少恶臭的产生。
(3)运营期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鸡舍冲洗废水、水帘降温废水、除臭喷废水及办公生活污水。满负荷运营时废水产生量为1481.6m3/a,为间歇性产生,单次最大产生量约364.8m3/次。
根据《规模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HJ-BAT-10)要求进行进水水质设计。项目废水处理采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排放原则,生活污水拟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起进入废水处理站处理,废水处理站处理工艺拟采用《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中推荐的模式Ⅲ,污水处理站拟采用 “格栅+调节池+初沉池+固液分离器+A/O生化反应池+二沉池+消毒”工艺。废水处理站拟设置较大的调节池(360m3),废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10m3/d。废水经处理可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旱作物标准要求,可回用于场区绿化及周边农林地浇灌。
(4)运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营运期间噪声主要来自饲料粉碎机、鸡群叫声、鸡舍排风扇、固液分离机及有机肥生产设备噪声等,产生源强在65~85dB(A)。为减轻噪声污染,对鸡只进行科学饲养,合理安排饮食,在设备选型上选择低噪音型,对各主要噪声源均设置基座减振措施,通过合理布局、建筑隔音、距离衰减后,设备运行时厂界噪声达到标准限值要求。
(5)运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病死鸡只交竹山县动 (略) 无害化处理。医疗废物经收集后于危废暂存间内暂存,交由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员工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运走统一处理;粪污及散落羽毛连同污水处理站污泥、化粪池泥渣经固液分离后作为有机肥生产的原料进入有机肥生产车间制作有机肥;饲料加工工序捕集粉尘作为饲料回用。
(6)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进行设计。场区进行分区防渗。重点污染防渗区域为:鸡舍、鸡舍渠沟、污水处理站水池、清水池、事故池和危险废物贮存场地等区域。重点污染防渗区和一般污染防渗区防渗层渗透系数分别不大于10-10cm/s和10-7cm/s。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定期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地下水监测,制定地下水事故应急响应急预案。
七、总量控制
项目颗粒物的排放量为0.0086t/a。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于清水池内暂存,供项目厂区绿化及周边弄林地浇灌,不纳入总量控制指标。综上,本项目国控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为:颗粒物0.0086t/a。
八、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溢水镇*只蛋鸡养殖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方案要求和环境保护规划。在严格采取各项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后,拟建项目各项污染物能达标排放,能够体现“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环保要求。项目评价区域内的环境空气、地表水体及声环境质量等可控制在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内,环境风险后果处于公众可接受的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或者其他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书面意见。公众意见反馈与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
(2)环评单位:十堰 (略)
联系人:*工 电话:0719-*
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公众对工程的了解程度及所持的态度;
(2)公众认为该工程运行期会产生哪些积极或消极影响;
(3)如何妥善解决该工程带来的环境影响问题;
(4)公众对该工程建设态度及环保治理措施实施的意见;
(5)公众关心的其它问题。
十一、公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届满。
2022年8月26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