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砀山县恒嘉混凝土有限公司《砀山县恒嘉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4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砀山县恒嘉混凝土有限公司《砀山县恒嘉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4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砀山县恒嘉混凝土有限公司《砀山县恒嘉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4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砀山 (略) 《砀山 (略) 年产*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砀山 (略) 年产*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砀山县曹庄镇曹庄社区曹庄村 | ||
建设单位: | 砀山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宿州 (略) | ||
公示时间: | 2022.8.23 | ||
项目概况: | 砀山 (略) 在 (略) 砀山县曹庄镇曹庄社区曹庄村投资建设砀山 (略) 年产*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为*.7m2,拟投资*元,计划购置单卧轴强制式混凝土搅拌机、标准养护恒温恒湿控制仪、混凝土抗渗仪等主要生产设备建立两条生产线,建成后可达到年产*立方米商品混凝土生产能力。 本项目未批先建, (略) 生态环境局宿环砀罚告字【2021】157号文件予以处罚,目前己履行相关罚款环保手续。(具体见附件) 已建设施包括南侧生产车间、东侧搅拌楼和三级沉淀池、北侧办公楼、西侧危险固废暂存场,同时本项目生产车间已建设喷淋抑尘装置。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筒仓仓顶呼吸孔粉尘经脉冲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经仓顶以无组织形式在封闭搅拌楼车间内排放;混合搅拌过程中会产生粉尘,粉尘经搅拌机配套脉冲式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在封闭搅拌楼车间内排放;原料堆场粉尘经洒水抑尘、厂房封闭等措施降尘;汽车车辆运输起尘经设置洗车台、洒水抑尘等措施降尘。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员工生活污水经自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生产废水经厂区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 3、噪声影响分析 选用低噪声设备、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防治措施。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实行分类袋装化,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三级沉淀池底泥等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场,定期回用于生产;一般固废暂存场位于原料仓库内;废机油桶暂存在危废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固废暂存场位于厂区西侧,建筑面积15m2。 |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在砀山县 (略) (略) 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政府 (略) 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砀山 (略)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7-* |
邮箱: | *@*q.com | 通讯地址: |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关于砀山县恒嘉混凝土有限公司《砀山县恒嘉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4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砀山 (略) 《砀山 (略) 年产*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砀山 (略) 年产*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砀山县曹庄镇曹庄社区曹庄村 | ||
建设单位: | 砀山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宿州 (略) | ||
公示时间: | 2022.8.23 | ||
项目概况: | 砀山 (略) 在 (略) 砀山县曹庄镇曹庄社区曹庄村投资建设砀山 (略) 年产*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为*.7m2,拟投资*元,计划购置单卧轴强制式混凝土搅拌机、标准养护恒温恒湿控制仪、混凝土抗渗仪等主要生产设备建立两条生产线,建成后可达到年产*立方米商品混凝土生产能力。 本项目未批先建, (略) 生态环境局宿环砀罚告字【2021】157号文件予以处罚,目前己履行相关罚款环保手续。(具体见附件) 已建设施包括南侧生产车间、东侧搅拌楼和三级沉淀池、北侧办公楼、西侧危险固废暂存场,同时本项目生产车间已建设喷淋抑尘装置。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筒仓仓顶呼吸孔粉尘经脉冲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经仓顶以无组织形式在封闭搅拌楼车间内排放;混合搅拌过程中会产生粉尘,粉尘经搅拌机配套脉冲式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在封闭搅拌楼车间内排放;原料堆场粉尘经洒水抑尘、厂房封闭等措施降尘;汽车车辆运输起尘经设置洗车台、洒水抑尘等措施降尘。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员工生活污水经自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生产废水经厂区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 3、噪声影响分析 选用低噪声设备、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防治措施。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实行分类袋装化,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三级沉淀池底泥等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场,定期回用于生产;一般固废暂存场位于原料仓库内;废机油桶暂存在危废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固废暂存场位于厂区西侧,建筑面积15m2。 |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在砀山县 (略) (略) 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政府 (略) 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砀山 (略)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7-* |
邮箱: | *@*q.com | 通讯地址: |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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