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9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昆山市)-2022-08-3009:3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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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29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昆山市)-2022-08-3009:37:5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0512-*

邮箱:*@*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昆山 (略) 金属模具加工项目

(略) 花桥镇逢星路608号7幢

昆山 (略)

苏州优环 (略)

年加工金属模具300套

1.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接管至昆山 (略) 花桥污水处理厂,执行昆山 (略) 花桥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 喷砂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2

昆 (略) 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略) 淀山湖镇双和路106号2号房

昆 (略)

江苏金 (略)

年生产塑料制品2000万件

1.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 (略) 淀山湖 (略) 集中处理, (略) 淀山湖 (略) 接管标准。

2. 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高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烯腈、苯*烯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注塑成型过程产生的非*烷总烃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注塑成型过程产生的*烯腈废气无组织排放,粉碎颗粒物经布袋除尘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注塑成型过程产生的苯*烯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厂区内有机废气标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3

昆山斯 (略) 液位计加工项目

(略) 淀山湖镇杨家角路16号4号厂房二楼

昆山斯 (略)

江苏金 (略)

年生产液位计300万只

1.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 (略) 淀山湖 (略) 集中处理, (略) 淀山湖 (略) 接管标准。

2.点胶、印刷等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和颗粒物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4

(略) 网版加工项目

石牌塔基路599号二栋

(略)

苏州优环 (略)

项 (略) 巴城镇石牌塔基路599号二栋,租赁昆山 (略) 的厂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租赁厂房建筑面积为500㎡,购置张网机3台,原料网框、聚酯网等均为外购,工艺主要为张网-涂胶-晾干等,项目设计年产网版3万个(主要为金属印刷网版),项目不存在涉化工艺,不涉及发泡工艺、铸造、电镀工艺、有色金属冶炼压延等。

1.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 (略) 石牌 (略) ,接 (略) 石牌 (略) 接管标准。

2. 本项目涂胶、晾干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有组织未捕集的非*烷总烃废气无组织排放,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无组织监控点处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5

昆 (略) 家用电线插头、电线生产项目

巴城镇石牌立基路518号2号房

昆 (略)

苏州 (略)

建设规模:预计年产家用电线插头2000吨、电线150万米。建设内容:企业拟投资500万元,进行搬迁项目。

1.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 (略) 石牌 (略) ,接 (略) 石牌 (略) 接管标准。

2.本项目押出、打标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中非*烷总烃、氯化氢有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有组织未捕集的非*烷总烃、氯化氢废气无组织排放,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式除尘设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氯化氢、颗粒物无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无组织监控点处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排放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0512-*

邮箱:*@*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昆山 (略) 金属模具加工项目

(略) 花桥镇逢星路608号7幢

昆山 (略)

苏州优环 (略)

年加工金属模具300套

1.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接管至昆山 (略) 花桥污水处理厂,执行昆山 (略) 花桥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 喷砂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2

昆 (略) 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略) 淀山湖镇双和路106号2号房

昆 (略)

江苏金 (略)

年生产塑料制品2000万件

1.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 (略) 淀山湖 (略) 集中处理, (略) 淀山湖 (略) 接管标准。

2. 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高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烯腈、苯*烯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注塑成型过程产生的非*烷总烃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注塑成型过程产生的*烯腈废气无组织排放,粉碎颗粒物经布袋除尘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注塑成型过程产生的苯*烯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厂区内有机废气标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3

昆山斯 (略) 液位计加工项目

(略) 淀山湖镇杨家角路16号4号厂房二楼

昆山斯 (略)

江苏金 (略)

年生产液位计300万只

1.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 (略) 淀山湖 (略) 集中处理, (略) 淀山湖 (略) 接管标准。

2.点胶、印刷等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和颗粒物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4

(略) 网版加工项目

石牌塔基路599号二栋

(略)

苏州优环 (略)

项 (略) 巴城镇石牌塔基路599号二栋,租赁昆山 (略) 的厂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租赁厂房建筑面积为500㎡,购置张网机3台,原料网框、聚酯网等均为外购,工艺主要为张网-涂胶-晾干等,项目设计年产网版3万个(主要为金属印刷网版),项目不存在涉化工艺,不涉及发泡工艺、铸造、电镀工艺、有色金属冶炼压延等。

1.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 (略) 石牌 (略) ,接 (略) 石牌 (略) 接管标准。

2. 本项目涂胶、晾干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有组织未捕集的非*烷总烃废气无组织排放,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无组织监控点处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5

昆 (略) 家用电线插头、电线生产项目

巴城镇石牌立基路518号2号房

昆 (略)

苏州 (略)

建设规模:预计年产家用电线插头2000吨、电线150万米。建设内容:企业拟投资500万元,进行搬迁项目。

1.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 (略) 石牌 (略) ,接 (略) 石牌 (略) 接管标准。

2.本项目押出、打标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中非*烷总烃、氯化氢有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有组织未捕集的非*烷总烃、氯化氢废气无组织排放,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式除尘设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氯化氢、颗粒物无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无组织监控点处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排放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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