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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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31日-2022年9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南太湖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0572-*

通讯地址: (略) (略) 1568号南太湖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只磁性圈、*只油封、*只密封圈、*只防尘套、*只传感器座及*只轮速传感器项目

(略) 南太湖新 (略) 809号杨家埠南单元XSS-02-02-18B号地块

浙江 (略)

企业利用审批工业用地13.62亩,购置密炼机、开炼机、注塑机、抽真空硫化机、酸洗工艺设备等设备147台(套),形成年产*只磁性圈、*只油封、*只密封圈、*只防尘套、*只传感器底座及*只轮速传感器的生产能力。预计实现销售收入*万元,利税*元。

/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拟设置一套脉冲袋式除尘和“二级过滤+活性炭吸附”设备,用于处理生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废气,一座喷淋净化塔用于处理磷化车间酸洗产生的盐酸酸雾;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凤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产废水拟建设日处理能力为3t/d的污水处理系统,采用“混凝+沉淀+过滤+RO膜处理”处理工艺,处理后实现中水回用,反渗透浓水作为危废,联系资质单位定期处置;

固废:本项目实施后各项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排入自然环境,对周围环境无影响;噪声:本项目投产后,车间生产时保持车间基本封闭,采取必要的隔声降噪措施,平时加强设备的管理维护,生产噪声再经车间墙体隔声及距离衰减,预计项目四周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



*-*-34-南太湖新区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31日-2022年9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南太湖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0572-*

通讯地址: (略) (略) 1568号南太湖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只磁性圈、*只油封、*只密封圈、*只防尘套、*只传感器座及*只轮速传感器项目

(略) 南太湖新 (略) 809号杨家埠南单元XSS-02-02-18B号地块

浙江 (略)

企业利用审批工业用地13.62亩,购置密炼机、开炼机、注塑机、抽真空硫化机、酸洗工艺设备等设备147台(套),形成年产*只磁性圈、*只油封、*只密封圈、*只防尘套、*只传感器底座及*只轮速传感器的生产能力。预计实现销售收入*万元,利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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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拟设置一套脉冲袋式除尘和“二级过滤+活性炭吸附”设备,用于处理生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废气,一座喷淋净化塔用于处理磷化车间酸洗产生的盐酸酸雾;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凤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产废水拟建设日处理能力为3t/d的污水处理系统,采用“混凝+沉淀+过滤+RO膜处理”处理工艺,处理后实现中水回用,反渗透浓水作为危废,联系资质单位定期处置;

固废:本项目实施后各项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排入自然环境,对周围环境无影响;噪声:本项目投产后,车间生产时保持车间基本封闭,采取必要的隔声降噪措施,平时加强设备的管理维护,生产噪声再经车间墙体隔声及距离衰减,预计项目四周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



*-*-34-南太湖新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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