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龙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8月3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龙江县新龙殡葬有限责任公司殡仪馆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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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龙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8月3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龙江县新龙殡葬有限责任公司殡仪馆改造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8月30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龙 (略) 县府街197号

电话:0452-*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龙江县 (略) 殡仪馆改造项目

龙江镇三合屯

龙江县 (略)

(略) 泰信 (略)

项目建设性质为技术改造,建设地点位于龙江镇三合屯。本项目总占地面积*m2,目主要新建焚烧间及2台遗物祭品焚烧炉,替代原有焚烧炉,建设火化机烟气净化设施、焚烧炉烟气净化设施。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71.*元。冬季取暖由电锅炉提供。

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作为农肥还田,不外排。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运营期:本次改造后废水无新增废水产生,现有处理方式不变,无废水外排。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加强场地内的建材管理、及时清运场地内的废弃垃圾;设施工围挡,对于临时土堆等采取遮盖措施;采用商品混凝土,不在现场搅拌;避免大风天气作业;运输弃土、垃圾车辆必须用密闭专用车辆,防止遗洒飞扬,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抛洒现象;周密安排进入工地的车辆,限制车速,防止车辆将泥沙带出场外。运营期:2台火化机共用1套烟气净化设备,烟气经“急冷+旋风除尘+脱硫脱酸(石灰粉)+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净化工艺处理后,由15m高烟囱排放,烟尘、SO2、NOx、CO、HCl、汞、二噁英、烟气黑度排放满足《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限值要求;2台焚烧炉共用1套烟气净化设备,烟气经“急冷+旋风除尘+脱硫脱酸(石灰粉)+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净化工艺处理后由,15m高烟囱排放,烟尘、SO2、NOx、CO、HCl、汞、二噁英、烟气黑度排放满足《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限值要求;遗物祭品焚烧残渣、除尘灰、废布袋采用封闭车辆直接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不在殡仪馆内储存;及时清扫地面、洒水降尘厂界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在严格控制夜间不施工的前提下,采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隔声、减振处理;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基础减振、利用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

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等清运至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废旧设备外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运营期:遗物祭品焚烧残渣、生活垃圾采用封闭车辆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火化机、焚烧炉烟气除尘产生除尘灰通过除尘器收尘室收集,采用封闭车辆直接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不在殡仪馆内储存;废布袋产生后采用封闭车辆直接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不在殡仪馆内储存;火化机、焚烧烟气净化设备中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加强安全环保管理和教育、培训,加强柴油罐及用油设备的管理与维护,采取防静电、防雷击等措施,配备消防器材、报警和通讯系统,一旦发生火情及时报警和扑救,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演练。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8月30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龙 (略) 县府街197号

电话:0452-*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龙江县 (略) 殡仪馆改造项目

龙江镇三合屯

龙江县 (略)

(略) 泰信 (略)

项目建设性质为技术改造,建设地点位于龙江镇三合屯。本项目总占地面积*m2,目主要新建焚烧间及2台遗物祭品焚烧炉,替代原有焚烧炉,建设火化机烟气净化设施、焚烧炉烟气净化设施。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71.*元。冬季取暖由电锅炉提供。

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作为农肥还田,不外排。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运营期:本次改造后废水无新增废水产生,现有处理方式不变,无废水外排。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加强场地内的建材管理、及时清运场地内的废弃垃圾;设施工围挡,对于临时土堆等采取遮盖措施;采用商品混凝土,不在现场搅拌;避免大风天气作业;运输弃土、垃圾车辆必须用密闭专用车辆,防止遗洒飞扬,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抛洒现象;周密安排进入工地的车辆,限制车速,防止车辆将泥沙带出场外。运营期:2台火化机共用1套烟气净化设备,烟气经“急冷+旋风除尘+脱硫脱酸(石灰粉)+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净化工艺处理后,由15m高烟囱排放,烟尘、SO2、NOx、CO、HCl、汞、二噁英、烟气黑度排放满足《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限值要求;2台焚烧炉共用1套烟气净化设备,烟气经“急冷+旋风除尘+脱硫脱酸(石灰粉)+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净化工艺处理后由,15m高烟囱排放,烟尘、SO2、NOx、CO、HCl、汞、二噁英、烟气黑度排放满足《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限值要求;遗物祭品焚烧残渣、除尘灰、废布袋采用封闭车辆直接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不在殡仪馆内储存;及时清扫地面、洒水降尘厂界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在严格控制夜间不施工的前提下,采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隔声、减振处理;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基础减振、利用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

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等清运至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废旧设备外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运营期:遗物祭品焚烧残渣、生活垃圾采用封闭车辆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火化机、焚烧炉烟气除尘产生除尘灰通过除尘器收尘室收集,采用封闭车辆直接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不在殡仪馆内储存;废布袋产生后采用封闭车辆直接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不在殡仪馆内储存;火化机、焚烧烟气净化设备中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加强安全环保管理和教育、培训,加强柴油罐及用油设备的管理与维护,采取防静电、防雷击等措施,配备消防器材、报警和通讯系统,一旦发生火情及时报警和扑救,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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