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岐山分局关于2022年8月3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关于岐山县昊杰木材加工厂新型环保生物质颗粒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岐山分局关于2022年8月3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关于岐山县昊杰木材加工厂新型环保生物质颗粒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8月30日-2022年9月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7-*传真:0917-*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岐山县凤鸣 (略) (略) 生态环境局岐山分局(*)
序号 |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岐山县昊杰木材加工厂新型环保生物质颗粒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宝环岐函〔2022〕70号 | 2022年8月29日 |
2 | 关于岐山中 (略) 年产*吨石英砂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宝环岐函〔2022〕71号 | 2022年8月29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8月30日-2022年9月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7-*传真:0917-*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岐山县凤鸣 (略) (略) 生态环境局岐山分局(*)
序号 |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岐山县昊杰木材加工厂新型环保生物质颗粒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宝环岐函〔2022〕70号 | 2022年8月29日 |
2 | 关于岐山中 (略) 年产*吨石英砂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宝环岐函〔2022〕71号 | 2022年8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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