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8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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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8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8月30日我 (略) 航宇 (略) 《人防防护设备产业化生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30日-2022年9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59-* *(行政审批大厅)

传真:0559-*

通讯地址: (略) 屯 (略) 3号邮编:*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人防防护设备产业化生产技改项目

安徽省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80-1号

(略) 航宇 (略)

黄山 (略)

主要建设内容:在原有厂区生产车间内利用原有设备生产并新增合金共渗、钝化、喷砂工序,新增喷砂机、渗锌炉、钝化流水线,项目备案中自动焊工序不使用,依旧采用人工手工焊。技改后,全厂产能不变,形成年产1000套人防门窗、1000套人防钢结构混凝土门扇及1000套人防钢结构门扇。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比3%。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①施工现场围挡高度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要求,围挡应连续、密闭、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围挡高度不应低于3米,喷雾设备间距不宜小于3米,不应大于4米。

②施工现场出入口、 (略) 、作业区、加工场、生活区、办公区等地面必须进行硬化;非作业面裸土必须绿化或严密覆盖,作业面裸土在作业完成后应立即进行严密覆盖。覆盖 (略) (略) 时目数不应小于2000目/cm2, (略) 时不应少于6针。

③施工现场主出入口处应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设施及排水沟槽、沉淀池等设施且能够有效使用;机动车辆(运输车辆)必须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施工现场)。

④施工现场污水必须有组织排放,设置沉淀池,污水应尽可能循环使用,少数不能循环使用的应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泥浆、污水未经沉淀严禁直接排入河道或下水道内,泥浆不得外漏。

⑤施工机具、建筑材料应堆放有序,标识清晰;易产生扬尘的散体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场内运输不得产生扬尘;切割作业等应采取防尘措施。

⑥施工现场内未在48小时内清运完毕的渣土,必须集中堆放,并采取围挡、严密遮盖等防尘措施。

⑦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建筑垃圾等无法在48小时内清运完毕的,应放在工地设置的临时密闭堆场存放;楼层内建筑垃圾必须采用封闭式管道、容器或袋装清运,严禁凌空抛洒。

⑧施工作业环境要整洁干净,应设置洒水或雾化降尘设施,安排专人定时洒水降尘;硬化后的地面,不得有浮土、积灰,大风天气不应有可见的扬尘浮灰;严禁现场焚烧沥青、塑料、油毡、橡胶、垃圾等各类物品。

⑨启动Ⅲ级(黄色)或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或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土方挖填、转运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

⑩建设工程应按规定使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施工现场要设立扬尘污染防治公示牌,公布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施工废水治理措施

①施工活动中产生的泥浆水应经沉淀后回用,严禁直接排入周边地表水。

②做好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企业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收集 (略) (略) ,避免对地表水体的污染。

3、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为进一步减少施工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应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先进工艺进行施工,施工机械设备要加强保养和维护,保持良好的工况。日常必须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减少人为原因产生的高噪声。

(2)在高噪声设备周围和施工场界设隔声屏障或设置可移动的声屏障,以缓解噪声影响。

(3)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禁止高噪声机械在夜间、中午居民休息的时间进行作业。夜间如需连续施工,必须 (略) 生态环境局提出申请,获准后方可在指定日期和时段进行,并在附近显要位置张贴施工时段告示,以获取周边居民的谅解。

(4)控制声源,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加强现场运输管理,对施工车辆造成的噪声影响要加强管理,运输车辆尽量采用较低声级的喇叭,并在所 (略) 禁止鸣笛,以免影响沿途居民的正常生活。

(5)尽量避免多台高噪声施工机械联合作业,采取适当的封闭和隔声措施。

(6)减少运输过程的交通噪声:选用符合《机动车辆允许噪声》(GB1495—1979)标准的施工车辆,禁止不符合国家噪声排放标准的运输车辆进入工区,尽量减少夜间运输量,限制车速,对运输、施工车辆定期维修、养护,减少或杜绝鸣笛。加强施 (略) 交通的管理, (略) 畅通也是减缓施工期交通噪声影响的重要手段。

4、施工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施工生产废料的处理:对钢筋、钢板下脚料可以分类回收,交废品收购站处理,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废砖等)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到指定的弃渣堆放场。

(2)对完工清场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完工后将施工中使用的临时建筑(包括临时工棚、仓库、垃圾堆放点等)全部拆除,对所有施工作业面和施工活动区的施工废弃物彻底清理处置,垃圾堆放点在拆除后还应进行消毒。

(3)施工期施工人员会产生少量的生活垃圾,对生活垃圾应加强管理,分类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垃圾堆放点不得排放生活污水,不得倾倒建筑垃圾,禁止生活垃圾直接回填,以防止对地下水的污染。

(4)本项目建筑建设过程中需进行场地平整和开挖(如表土开挖等,堆放在工程征地范围内),会产生一定量的土石方。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土石方经过内部互相调用,不产生弃土,可以做到土石方平衡。开挖土方在施工现场临时堆存,用篷布覆盖,待工程完工后及时回填。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喷砂机及封闭喷砂房粉尘经管道负压收集(收集效率90%)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99%,风机风量*m3/h)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收集处理(收集效率90%、处理效率99%)、打磨粉尘(焊缝打磨、混凝土打磨)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后通过滤筒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99%,风机风量3000m3/h)后后通过喷砂粉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最大排放速率为0.0117kg/h,排放浓度为0.403mg/m3,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合金共渗投料、筛分粉尘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收集效率100%,处理效率99%)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排放速率为0.002kg/h,排放浓度为0.4mg/m3,氟化物排放速率为0.0004kg/h,排放浓度为0.08mg/m3,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合金共渗燃烧废气经管道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配套风机风量为3000m3/h,燃烧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为4.44mg/m3,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中二级排放标准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中重点地区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SO2排放浓度为 7.41mg/m3,NOx 排放浓度为 34.63mg/m3,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中重点地区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技改后全厂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清洗废水。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同技改前);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废水处理设施(混凝沉淀)(新增)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污染物氨氮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中B标准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横江,故项目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于喷砂机、渗锌炉等生产设备。经预测,项目所在厂区四侧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在采取相应的隔声减震、建筑隔声措施后,项目对四侧厂界昼间噪声叠加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因此,项目在采用环评提出的相关噪声防治措施后,生产设备运转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

一般固废:边角料、焊渣、防粘结剂包装袋、收集的粉尘、金属屑、废钢砂经收集 (略) ;危险废物: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切削液桶、废包装袋(助渗剂、锌粉、铝粉、氧化镧包装袋)、废包装桶(钝化液)、滤渣、废炉料、沉降粉尘(合金共渗工序)、废活性炭以及沉淀池污泥经厂区暂存后 (略) 处理;不合格品返回生产线补修;含油废手套、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率为100%,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5、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①大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在生产、储存区域可能泄漏钝化液等有毒有害的危险区域,设置液体泄漏检测报警器;

②地表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事故状态下,辅料仓库与危废暂存间,设置有围堰对泄露物质进行拦截。现有污水处理站设置有切换阀,紧急状态下防止生产废水未 (略) (略) ;

③地下水、土壤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用分区防渗措施,新建钝化流水线、合金共渗区及废水处理站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防渗层为至少厚度不小于30cm的混凝土+2mm厚高密度聚*烯材料,渗透系数≤1.0×10-10cm/s;

④安全生产防控措施:建立健全的消防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设置紧急防火通道和火灾疏散安全通道、建立火灾报警系统、明确火灾事故处理措施、加强消防安全教育;

⑤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等,降低环境风险至可接受水平。

6、结论

(略) 航宇 (略) 人防防护设备产业化生产技改项 (略) 总体规划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符合安徽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以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在采取相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8月30日我 (略) 航宇 (略) 《人防防护设备产业化生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30日-2022年9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59-* *(行政审批大厅)

传真:0559-*

通讯地址: (略) 屯 (略) 3号邮编:*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人防防护设备产业化生产技改项目

安徽省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80-1号

(略) 航宇 (略)

黄山 (略)

主要建设内容:在原有厂区生产车间内利用原有设备生产并新增合金共渗、钝化、喷砂工序,新增喷砂机、渗锌炉、钝化流水线,项目备案中自动焊工序不使用,依旧采用人工手工焊。技改后,全厂产能不变,形成年产1000套人防门窗、1000套人防钢结构混凝土门扇及1000套人防钢结构门扇。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比3%。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①施工现场围挡高度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要求,围挡应连续、密闭、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围挡高度不应低于3米,喷雾设备间距不宜小于3米,不应大于4米。

②施工现场出入口、 (略) 、作业区、加工场、生活区、办公区等地面必须进行硬化;非作业面裸土必须绿化或严密覆盖,作业面裸土在作业完成后应立即进行严密覆盖。覆盖 (略) (略) 时目数不应小于2000目/cm2, (略) 时不应少于6针。

③施工现场主出入口处应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设施及排水沟槽、沉淀池等设施且能够有效使用;机动车辆(运输车辆)必须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施工现场)。

④施工现场污水必须有组织排放,设置沉淀池,污水应尽可能循环使用,少数不能循环使用的应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泥浆、污水未经沉淀严禁直接排入河道或下水道内,泥浆不得外漏。

⑤施工机具、建筑材料应堆放有序,标识清晰;易产生扬尘的散体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场内运输不得产生扬尘;切割作业等应采取防尘措施。

⑥施工现场内未在48小时内清运完毕的渣土,必须集中堆放,并采取围挡、严密遮盖等防尘措施。

⑦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建筑垃圾等无法在48小时内清运完毕的,应放在工地设置的临时密闭堆场存放;楼层内建筑垃圾必须采用封闭式管道、容器或袋装清运,严禁凌空抛洒。

⑧施工作业环境要整洁干净,应设置洒水或雾化降尘设施,安排专人定时洒水降尘;硬化后的地面,不得有浮土、积灰,大风天气不应有可见的扬尘浮灰;严禁现场焚烧沥青、塑料、油毡、橡胶、垃圾等各类物品。

⑨启动Ⅲ级(黄色)或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或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土方挖填、转运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

⑩建设工程应按规定使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施工现场要设立扬尘污染防治公示牌,公布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施工废水治理措施

①施工活动中产生的泥浆水应经沉淀后回用,严禁直接排入周边地表水。

②做好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企业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收集 (略) (略) ,避免对地表水体的污染。

3、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为进一步减少施工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应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先进工艺进行施工,施工机械设备要加强保养和维护,保持良好的工况。日常必须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减少人为原因产生的高噪声。

(2)在高噪声设备周围和施工场界设隔声屏障或设置可移动的声屏障,以缓解噪声影响。

(3)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禁止高噪声机械在夜间、中午居民休息的时间进行作业。夜间如需连续施工,必须 (略) 生态环境局提出申请,获准后方可在指定日期和时段进行,并在附近显要位置张贴施工时段告示,以获取周边居民的谅解。

(4)控制声源,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加强现场运输管理,对施工车辆造成的噪声影响要加强管理,运输车辆尽量采用较低声级的喇叭,并在所 (略) 禁止鸣笛,以免影响沿途居民的正常生活。

(5)尽量避免多台高噪声施工机械联合作业,采取适当的封闭和隔声措施。

(6)减少运输过程的交通噪声:选用符合《机动车辆允许噪声》(GB1495—1979)标准的施工车辆,禁止不符合国家噪声排放标准的运输车辆进入工区,尽量减少夜间运输量,限制车速,对运输、施工车辆定期维修、养护,减少或杜绝鸣笛。加强施 (略) 交通的管理, (略) 畅通也是减缓施工期交通噪声影响的重要手段。

4、施工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施工生产废料的处理:对钢筋、钢板下脚料可以分类回收,交废品收购站处理,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废砖等)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到指定的弃渣堆放场。

(2)对完工清场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完工后将施工中使用的临时建筑(包括临时工棚、仓库、垃圾堆放点等)全部拆除,对所有施工作业面和施工活动区的施工废弃物彻底清理处置,垃圾堆放点在拆除后还应进行消毒。

(3)施工期施工人员会产生少量的生活垃圾,对生活垃圾应加强管理,分类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垃圾堆放点不得排放生活污水,不得倾倒建筑垃圾,禁止生活垃圾直接回填,以防止对地下水的污染。

(4)本项目建筑建设过程中需进行场地平整和开挖(如表土开挖等,堆放在工程征地范围内),会产生一定量的土石方。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土石方经过内部互相调用,不产生弃土,可以做到土石方平衡。开挖土方在施工现场临时堆存,用篷布覆盖,待工程完工后及时回填。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喷砂机及封闭喷砂房粉尘经管道负压收集(收集效率90%)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99%,风机风量*m3/h)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收集处理(收集效率90%、处理效率99%)、打磨粉尘(焊缝打磨、混凝土打磨)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后通过滤筒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99%,风机风量3000m3/h)后后通过喷砂粉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最大排放速率为0.0117kg/h,排放浓度为0.403mg/m3,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合金共渗投料、筛分粉尘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收集效率100%,处理效率99%)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排放速率为0.002kg/h,排放浓度为0.4mg/m3,氟化物排放速率为0.0004kg/h,排放浓度为0.08mg/m3,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合金共渗燃烧废气经管道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配套风机风量为3000m3/h,燃烧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为4.44mg/m3,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中二级排放标准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中重点地区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SO2排放浓度为 7.41mg/m3,NOx 排放浓度为 34.63mg/m3,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中重点地区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技改后全厂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清洗废水。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同技改前);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废水处理设施(混凝沉淀)(新增)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污染物氨氮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中B标准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横江,故项目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于喷砂机、渗锌炉等生产设备。经预测,项目所在厂区四侧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在采取相应的隔声减震、建筑隔声措施后,项目对四侧厂界昼间噪声叠加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因此,项目在采用环评提出的相关噪声防治措施后,生产设备运转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

一般固废:边角料、焊渣、防粘结剂包装袋、收集的粉尘、金属屑、废钢砂经收集 (略) ;危险废物: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切削液桶、废包装袋(助渗剂、锌粉、铝粉、氧化镧包装袋)、废包装桶(钝化液)、滤渣、废炉料、沉降粉尘(合金共渗工序)、废活性炭以及沉淀池污泥经厂区暂存后 (略) 处理;不合格品返回生产线补修;含油废手套、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率为100%,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5、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①大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在生产、储存区域可能泄漏钝化液等有毒有害的危险区域,设置液体泄漏检测报警器;

②地表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事故状态下,辅料仓库与危废暂存间,设置有围堰对泄露物质进行拦截。现有污水处理站设置有切换阀,紧急状态下防止生产废水未 (略) (略) ;

③地下水、土壤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用分区防渗措施,新建钝化流水线、合金共渗区及废水处理站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防渗层为至少厚度不小于30cm的混凝土+2mm厚高密度聚*烯材料,渗透系数≤1.0×10-10cm/s;

④安全生产防控措施:建立健全的消防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设置紧急防火通道和火灾疏散安全通道、建立火灾报警系统、明确火灾事故处理措施、加强消防安全教育;

⑤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等,降低环境风险至可接受水平。

6、结论

(略) 航宇 (略) 人防防护设备产业化生产技改项 (略) 总体规划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符合安徽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以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在采取相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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