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市超纯血液透析中心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吉林市超纯血液透析中心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昌邑区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8月30日我 (略) 超纯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30日-2022年9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 (略) (略) 民服务中心( (略) 昌邑区中兴街105号)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1 | (略) 超纯 (略) 建设项目 | (略) 哈达大街17号 | (略) 超纯 (略) | 吉林 (略) | 该项 (略) 昌邑区哈达大街17号(党派大楼),坐标经度126度33分34.895秒,纬度43度52分16.762秒,租用闲置独栋楼进行建设,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该公司主要经营血液净化医疗服务和肾病治疗服务,添置血液透析机、消毒机、双极反渗透水处理装置等设备,为新建项目,建成后可容纳床位数90张,床位仅供病人进行透析治疗使用, (略) 服务,病人治疗约3-4小时后即走。预计日最大接纳透析患者180人次,全年最大接纳透析患者*人次。项目总占地面积700m2,建筑面积2000m2,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厂界东侧为幸福经济管委会,南侧为哈达湾街,西侧、北侧为已拆迁完毕的闲置空房。本项目拟配备10名医生,29名护士,工程师1名,运营管理人员10名,共50名工作人员。每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本项目仅对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进行血液透析治疗,不设医学检验科,相关医学检验、使用药剂等业务全部委托第三方专业检验机 (略) 承担。本项目采用集中供热取暖,不设食堂,不设洗衣房。 | 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施工期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施工期大气环境管理,装修材料须暂存于室内,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2、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现有排水设施,经市 (略)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松花江。 3、施工期须使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装修期间要关闭门窗,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机械工作位置及频次,缩短作业周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得施工。采取上述措施后,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 4、施工期建筑垃圾须及时清运,送指定建筑垃圾受纳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及时清运,集中处理;装修废物分类回收并综合利用,对不能再利用废物送指定垃圾点。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中运营期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设施需采用密闭、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方式,确保氨和硫化氢无组织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的要求。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透析废水、透析设备清洗废水等医用废水排入污水处理站,采用“A/O生化+二沉池+消毒”处理工艺(一体化设备),确保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预处理标准。处理后废水与医务人员生活污水、门诊患者废水及纯水制备系统浓缩 (略) (略)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排入松花江。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须采取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东侧、西侧、北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要求,厂界南侧(邻哈达湾街)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要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要求管理,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等须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在临时储存、转移、运输过程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013年修订)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医疗废物在暂时贮存、运送和处置过程中须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要求执行。 5、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新建危废暂存间须采取有效的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措施;对医疗垃圾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有效收集和运送,须设专用包装物、容器及警示标识和说明,并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和处置;药品(酒精)须储存在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污水站各污水处理池池体须做好重点防渗。定期检查管线及污水处理设备,确保管线无漏点及污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行;污水处理站做防渗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需建20m3事故应急池,确保事故状态下污水得到有效处置;柴油储罐区须设置事故围堰、地面防渗等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对危险废物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01)及其修改单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建设项目竣工后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中相关要求落实各项环境监测计划,确保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可控。 (四)、严格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建设单位要 (略) 生态环境局申请确认总量控制指标,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不得超过生态环境部门确定的总量控制指标。建设单位要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要求,在规定时限内申请排污许可证。 | 无 |
(略) 生态环境局昌邑区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8月30日我 (略) 超纯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30日-2022年9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 (略) (略) 民服务中心( (略) 昌邑区中兴街1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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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1 | (略) 超纯 (略) 建设项目 | (略) 哈达大街17号 | (略) 超纯 (略) | 吉林 (略) | 该项 (略) 昌邑区哈达大街17号(党派大楼),坐标经度126度33分34.895秒,纬度43度52分16.762秒,租用闲置独栋楼进行建设,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该公司主要经营血液净化医疗服务和肾病治疗服务,添置血液透析机、消毒机、双极反渗透水处理装置等设备,为新建项目,建成后可容纳床位数90张,床位仅供病人进行透析治疗使用, (略) 服务,病人治疗约3-4小时后即走。预计日最大接纳透析患者180人次,全年最大接纳透析患者*人次。项目总占地面积700m2,建筑面积2000m2,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厂界东侧为幸福经济管委会,南侧为哈达湾街,西侧、北侧为已拆迁完毕的闲置空房。本项目拟配备10名医生,29名护士,工程师1名,运营管理人员10名,共50名工作人员。每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本项目仅对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进行血液透析治疗,不设医学检验科,相关医学检验、使用药剂等业务全部委托第三方专业检验机 (略) 承担。本项目采用集中供热取暖,不设食堂,不设洗衣房。 | 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施工期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施工期大气环境管理,装修材料须暂存于室内,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2、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现有排水设施,经市 (略)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松花江。 3、施工期须使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装修期间要关闭门窗,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机械工作位置及频次,缩短作业周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得施工。采取上述措施后,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 4、施工期建筑垃圾须及时清运,送指定建筑垃圾受纳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及时清运,集中处理;装修废物分类回收并综合利用,对不能再利用废物送指定垃圾点。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中运营期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设施需采用密闭、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方式,确保氨和硫化氢无组织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的要求。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透析废水、透析设备清洗废水等医用废水排入污水处理站,采用“A/O生化+二沉池+消毒”处理工艺(一体化设备),确保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预处理标准。处理后废水与医务人员生活污水、门诊患者废水及纯水制备系统浓缩 (略) (略)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排入松花江。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须采取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东侧、西侧、北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要求,厂界南侧(邻哈达湾街)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要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要求管理,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等须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在临时储存、转移、运输过程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013年修订)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医疗废物在暂时贮存、运送和处置过程中须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要求执行。 5、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新建危废暂存间须采取有效的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措施;对医疗垃圾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有效收集和运送,须设专用包装物、容器及警示标识和说明,并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和处置;药品(酒精)须储存在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污水站各污水处理池池体须做好重点防渗。定期检查管线及污水处理设备,确保管线无漏点及污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行;污水处理站做防渗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需建20m3事故应急池,确保事故状态下污水得到有效处置;柴油储罐区须设置事故围堰、地面防渗等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对危险废物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01)及其修改单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建设项目竣工后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中相关要求落实各项环境监测计划,确保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可控。 (四)、严格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建设单位要 (略) 生态环境局申请确认总量控制指标,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不得超过生态环境部门确定的总量控制指标。建设单位要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要求,在规定时限内申请排污许可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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