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年产140万件机加工产品及其配套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关于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年产140万件机加工产品及其配套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1、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
2、公示时限: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邮件或信函(以邮戳为准)方式提出意见。
邮箱:*@*ttp://**
信函请寄至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天津滨海高新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收(邮编:*)。请在信封上注明:南京泉峰汽车 (略) 天津分公司年产*件机加工产品及其配套设施项目的意见。
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5、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项目名称 | 南京泉峰汽车 (略) 天津分公司年产*件机加工产品及其配套设施项目 |
建设地点 | 租赁天津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海油大道416号天津 (略) 现有1号厂房西侧区域 |
建设单位 | 南京泉峰汽车 (略) 天津分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天津中环宏泽 (略) |
项目概况 | 南京泉峰汽车 (略) 天津分公司拟投资*万元,租赁天津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海油大道416号天津 (略) 现有1号厂房西侧区域,建设年产*件机加工产品及其配套设施项目。该项目建筑面积685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安装生产设备,设置9条机加工生产线,并建设污水处理站、锅炉房等生产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件逆变器壳体5701、*件逆变器壳体5801、*件电机壳*、*件电机端盖7910、*件EMR4电机装盖9450的生产能力。该项目环保投资*元,主要用于施工期扬尘、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废气治理措施、废水治理措施、噪声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收集及暂存设施及排污口规范化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分析结论: (一)燃气锅炉配有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的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相应限值要求。 污水处理站运行时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水浴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氨、硫化氢的排放速率和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应限值要求。 生产组装工序用胶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打标过程产生的油雾经设备自带的油雾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厂界处非*烷总烃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相应限值要求,厂房外非*烷总烃排放浓度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应限值要求。 (二)切削液配置废水、地面擦拭废水、机加工中心蘸水废水、清洗机废水、离心甩干废水、MVR蒸发器冷凝废水、水喷淋塔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软水制备排浓水、经化粪池沉淀后的生活污水一并通过厂区 (略) (略) ,最终进入滨海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总排口废水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相应限值要求。 (三)机加工设备、空压机、废气处理风机、污水处理站水泵、锅炉等设备为主要噪声源。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生活垃圾袋装收集, (略) 管理部门统一清运;金属碎屑、金属边角料、金属屑饼、不合格品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废树脂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交由供应商定期更换回收;废沾染物、废液压油、废过滤棉、废包装容器、污泥、废活性炭、油雾废液、浓缩废液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五)加强对危险物料的管理,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有效避免事故发生。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公示时间 | 2022年8月30日至2022年9月5日 |
2022年8月29日
1、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
2、公示时限: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邮件或信函(以邮戳为准)方式提出意见。
邮箱:*@*ttp://**
信函请寄至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天津滨海高新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收(邮编:*)。请在信封上注明:南京泉峰汽车 (略) 天津分公司年产*件机加工产品及其配套设施项目的意见。
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5、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项目名称 | 南京泉峰汽车 (略) 天津分公司年产*件机加工产品及其配套设施项目 |
建设地点 | 租赁天津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海油大道416号天津 (略) 现有1号厂房西侧区域 |
建设单位 | 南京泉峰汽车 (略) 天津分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天津中环宏泽 (略) |
项目概况 | 南京泉峰汽车 (略) 天津分公司拟投资*万元,租赁天津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海油大道416号天津 (略) 现有1号厂房西侧区域,建设年产*件机加工产品及其配套设施项目。该项目建筑面积685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安装生产设备,设置9条机加工生产线,并建设污水处理站、锅炉房等生产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件逆变器壳体5701、*件逆变器壳体5801、*件电机壳*、*件电机端盖7910、*件EMR4电机装盖9450的生产能力。该项目环保投资*元,主要用于施工期扬尘、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废气治理措施、废水治理措施、噪声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收集及暂存设施及排污口规范化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分析结论: (一)燃气锅炉配有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的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相应限值要求。 污水处理站运行时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水浴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氨、硫化氢的排放速率和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应限值要求。 生产组装工序用胶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打标过程产生的油雾经设备自带的油雾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厂界处非*烷总烃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相应限值要求,厂房外非*烷总烃排放浓度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应限值要求。 (二)切削液配置废水、地面擦拭废水、机加工中心蘸水废水、清洗机废水、离心甩干废水、MVR蒸发器冷凝废水、水喷淋塔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软水制备排浓水、经化粪池沉淀后的生活污水一并通过厂区 (略) (略) ,最终进入滨海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总排口废水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相应限值要求。 (三)机加工设备、空压机、废气处理风机、污水处理站水泵、锅炉等设备为主要噪声源。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生活垃圾袋装收集, (略) 管理部门统一清运;金属碎屑、金属边角料、金属屑饼、不合格品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废树脂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交由供应商定期更换回收;废沾染物、废液压油、废过滤棉、废包装容器、污泥、废活性炭、油雾废液、浓缩废液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五)加强对危险物料的管理,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有效避免事故发生。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公示时间 | 2022年8月30日至2022年9月5日 |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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