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鲁科尔沁旗天山城区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公示
阿鲁科尔沁旗天山城区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2019年12月4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文件要求,阿鲁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内蒙古亿帮生态 (略) 对阿鲁科尔沁 (略) 政设施建设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并形成评估报告,为充分了解、掌握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意见和见解,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阿鲁科尔沁 (略) 政设施建设项目
二、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阿鲁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单位地址: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西 (略) 北
联 系 人:徐晓鹏
电 话:*
三、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内蒙古亿帮生态 (略)
单位地址: (略) 阿鲁科尔沁旗天山 (略) 场C1座*号
联 系 人:萨日娜
电 话:*
E - mail:*@*q.com
四、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阿鲁科尔沁 (略) 政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计划①采购果皮箱 2378 个、四分类垃圾箱 210套、景观小品 43 类(116 个)、灯杆旗 1513 套、广场器材 36 套、全面更换老区广场景观灯 75 基、更换天元大 (略) 桥至 (略) 灯 68 盏;②围挡装饰草坪,草坪外粘字体 1200 延米,围挡及围挡装饰 2986 延长米;③乌力吉沐沦大街、查布嘎大街两侧、 (略) 南段的土地平整及垫土* 立方米; (略) 沿石 5500 延长米;公园广场塑胶场地 6300 平方米;完成公用空闲空地、内街里巷、城乡结合部垃圾清运;④项目新建水冲公厕 10 座,总建筑面积 932 平方米,配套设置30m3玻璃钢化粪池 10 座;⑤新建垃圾转运站 2 座,每座建筑面积 150 平方米,配套垃圾转运车 3 辆。
项目建设期:2022 年 7 月-2022 年 12 月。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为 2330.82 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
建设地点:阿鲁科尔沁旗天山城区规划区内。
五、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方面的影响;对生态环境、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影响;对项目区域内及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影响等。
六、针对本项目社会稳定主要风险因素进行研究,提出如下综合防范和化解措施:
1、以人为本,减少伤害。把保障人员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社会稳定影响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对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管理工作。
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风险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分析、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依靠科学和法律法规,增强化解风险问题的能力。依法规范防范化解工作,确保经济社会影响风险防范化解措施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七、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对本事项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
本事项实施对当地居民生活、生产的影响;
本事项实施对地方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
本事项实施对当地商业经营、周边交通和社会治安的影响。
八、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实施单位或评估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实施单位或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事项实施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项目实施单位或评估单位提出。
公示发布单位:阿鲁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示发布时间:2022年8月30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2019年12月4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文件要求,阿鲁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内蒙古亿帮生态 (略) 对阿鲁科尔沁 (略) 政设施建设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并形成评估报告,为充分了解、掌握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意见和见解,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阿鲁科尔沁 (略) 政设施建设项目
二、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阿鲁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单位地址: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西 (略) 北
联 系 人:徐晓鹏
电 话:*
三、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内蒙古亿帮生态 (略)
单位地址: (略) 阿鲁科尔沁旗天山 (略) 场C1座*号
联 系 人:萨日娜
电 话:*
E - mail:*@*q.com
四、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阿鲁科尔沁 (略) 政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计划①采购果皮箱 2378 个、四分类垃圾箱 210套、景观小品 43 类(116 个)、灯杆旗 1513 套、广场器材 36 套、全面更换老区广场景观灯 75 基、更换天元大 (略) 桥至 (略) 灯 68 盏;②围挡装饰草坪,草坪外粘字体 1200 延米,围挡及围挡装饰 2986 延长米;③乌力吉沐沦大街、查布嘎大街两侧、 (略) 南段的土地平整及垫土* 立方米; (略) 沿石 5500 延长米;公园广场塑胶场地 6300 平方米;完成公用空闲空地、内街里巷、城乡结合部垃圾清运;④项目新建水冲公厕 10 座,总建筑面积 932 平方米,配套设置30m3玻璃钢化粪池 10 座;⑤新建垃圾转运站 2 座,每座建筑面积 150 平方米,配套垃圾转运车 3 辆。
项目建设期:2022 年 7 月-2022 年 12 月。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为 2330.82 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
建设地点:阿鲁科尔沁旗天山城区规划区内。
五、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方面的影响;对生态环境、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影响;对项目区域内及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影响等。
六、针对本项目社会稳定主要风险因素进行研究,提出如下综合防范和化解措施:
1、以人为本,减少伤害。把保障人员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社会稳定影响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对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管理工作。
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风险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分析、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依靠科学和法律法规,增强化解风险问题的能力。依法规范防范化解工作,确保经济社会影响风险防范化解措施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七、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对本事项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
本事项实施对当地居民生活、生产的影响;
本事项实施对地方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
本事项实施对当地商业经营、周边交通和社会治安的影响。
八、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实施单位或评估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实施单位或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事项实施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项目实施单位或评估单位提出。
公示发布单位:阿鲁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示发布时间: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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