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亳州市利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审批公示-2022-08-1817:10:22
关于《亳州市利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审批公示-2022-08-1817:10:2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利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58-*,传真:0558-*
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602室
邮编:*
项目名称: (略) 利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楼项目;
项目代码:2020-*-84-01-*;
建设地点:利辛县城关镇醉月溪南侧、晴岚溪东侧;
建设单位:利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 (略) ;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占地*.99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5平方米。建设检验检测楼、业务综合楼及其他辅助用房;配 (略) 、绿化、给排水、消防、供配电、环保等附属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沉淀预处理后, (略) (略) ,进入利辛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运营期严格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雨污分流系统。医疗废水经“格栅+调节池+厌氧池+生物接触氧化+二沉池+次氯酸钠消毒”工艺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预处理标准和利辛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限值要求后,排入利辛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废气:施工期严格执行《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省住建厅建质〔2014〕28号)关于防治扬尘规定, (略) 洒水、砂石、水泥原材料遮盖等措施,减轻施工扬尘污染。营运期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物实验室废气经“生物安全柜+高效过滤器”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排放;理化实验室无机废气(酸雾)经“通风柜+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排放;理化实验室有机废气经通风柜、万向罩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8m高排气筒排放;以上实验过程产生的非*烷总烃、硫酸雾、氯化氢废气排放标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要求,其中硝酸雾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氮氧化物排放限值。污水处理设施产气环节采取全密闭措施,恶臭气体负压收集后经生物除臭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恶臭气体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通过专用烟道高空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相应要求。
噪声: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规定;营运期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有效隔声措施,减少噪声污染,确保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
固废:施工期渣土等建筑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堆放,严密遮盖,按照城管部门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清运到指定场所。运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一次性医疗器材、废实验样品、微生物培养基、过期药品、过期疫苗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医疗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按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和危废暂存间30m2;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医疗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2003〕第36号令)中相关标准;污水处理站污泥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
公众参与情况:建 (略) 站公开环评编制信息、环评报告书全文等,未收到反对意见。我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 (略) 站上公开了环评文件全本,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该项目立项批复(项目代码:2020-*-84-01-*)等相关文件。
(略) 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18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利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58-*,传真:0558-*
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602室
邮编:*
项目名称: (略) 利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楼项目;
项目代码:2020-*-84-01-*;
建设地点:利辛县城关镇醉月溪南侧、晴岚溪东侧;
建设单位:利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 (略) ;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占地*.99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5平方米。建设检验检测楼、业务综合楼及其他辅助用房;配 (略) 、绿化、给排水、消防、供配电、环保等附属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沉淀预处理后, (略) (略) ,进入利辛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运营期严格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雨污分流系统。医疗废水经“格栅+调节池+厌氧池+生物接触氧化+二沉池+次氯酸钠消毒”工艺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预处理标准和利辛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限值要求后,排入利辛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废气:施工期严格执行《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省住建厅建质〔2014〕28号)关于防治扬尘规定, (略) 洒水、砂石、水泥原材料遮盖等措施,减轻施工扬尘污染。营运期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物实验室废气经“生物安全柜+高效过滤器”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排放;理化实验室无机废气(酸雾)经“通风柜+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排放;理化实验室有机废气经通风柜、万向罩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8m高排气筒排放;以上实验过程产生的非*烷总烃、硫酸雾、氯化氢废气排放标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要求,其中硝酸雾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氮氧化物排放限值。污水处理设施产气环节采取全密闭措施,恶臭气体负压收集后经生物除臭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恶臭气体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通过专用烟道高空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相应要求。
噪声: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规定;营运期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有效隔声措施,减少噪声污染,确保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
固废:施工期渣土等建筑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堆放,严密遮盖,按照城管部门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清运到指定场所。运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一次性医疗器材、废实验样品、微生物培养基、过期药品、过期疫苗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医疗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按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和危废暂存间30m2;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医疗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2003〕第36号令)中相关标准;污水处理站污泥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
公众参与情况:建 (略) 站公开环评编制信息、环评报告书全文等,未收到反对意见。我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 (略) 站上公开了环评文件全本,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该项目立项批复(项目代码:2020-*-84-01-*)等相关文件。
(略) 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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