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机固态气凝胶复合材料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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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机固态气凝胶复合材料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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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沪长兴地(2022)E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 期:2022-08-29
用 地 单 位 上海大音 (略)
项目名称无机固态气凝胶复合材料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批准用地机关 (略) 崇明区人民政府
批准用地文号沪崇府土〔2021〕570号
用 地 位 置崇明区长兴镇东至F9B-01B地块,南至长兴江南大道绿化带, (略) ,北至F9B-01C地块
用 地 面 积*.1
土 地 用 途二类工业用地
建 设 规 模*.24
土地取得方式出让土地
附件及附图名称:
1.《关于核发无机固态气凝胶复合材料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的决定》(编号: 沪规划资源长兴许地〔2022〕16 号)一份。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准予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而占用土地的,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四、本证所需附图与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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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沪长兴地(2022)E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 期:2022-08-29
用 地 单 位 上海大音 (略)
项目名称无机固态气凝胶复合材料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批准用地机关 (略) 崇明区人民政府
批准用地文号沪崇府土〔2021〕570号
用 地 位 置崇明区长兴镇东至F9B-01B地块,南至长兴江南大道绿化带, (略) ,北至F9B-01C地块
用 地 面 积*.1
土 地 用 途二类工业用地
建 设 规 模*.24
土地取得方式出让土地
附件及附图名称:
1.《关于核发无机固态气凝胶复合材料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的决定》(编号: 沪规划资源长兴许地〔2022〕16 号)一份。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准予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而占用土地的,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四、本证所需附图与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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