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固废制砖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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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固废制砖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一般固废制砖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明村镇 (略) 63号
建设单位:青岛泽盛伟泰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东 (略)
公示时间:2022年08月30日至2022年09月05日
项目概况:拟投资*元,租赁 (略) 现有厂房,建设一般固废制砖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车辆清洗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收集后,经沉淀、压滤处理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定期清运用作农肥;化粪池与所有废水输运、贮存、处理等有关构筑物建设须严格进行防渗漏处理,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厂 (略) 面硬化、洒水抑尘、运输车辆清洗、物料车辆封闭运输等合理有效的防治措施,减轻厂界扬尘对周边环境敏感区的污染影响。所有的物料(原辅材料、产品等)、生产设施均须封闭于车间内,所有生产、储运、输送过程须封闭进行,以减少无组织粉尘产生和排放;进料、卸料、原料堆放、成品堆放区均需配置自动喷淋装置。2条生产线的上料、破碎、搅拌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分别收集,经各自配套设置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分别通过2根高度为15米的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相关标准,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相关标准。筒仓呼吸粉尘经自带滤筒除尘器处理,于车间内排放;采取合理有效措施,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相关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相关限值。(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音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60(昼)/50(夜)分贝。(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外售综合利用处置,确保固废得到妥善安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废机油桶、废机油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场所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转移实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废弃杂物(废木料、废钢筋)、废金属、废布袋、沉淀池沉渣属一般工业固废,回收综合利用,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运至光大环保能源(平度)有限公司处理。(五)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合理、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防范和处理各类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依法依规开展安全评价评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六)落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和《报告表》中制定的环境监测计划,按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监测。(七)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应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略) 79-2号( (略) 民服务中心)A区2楼
邮政编码:*
项目名称:一般固废制砖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明村镇 (略) 63号
建设单位:青岛泽盛伟泰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东 (略)
公示时间:2022年08月30日至2022年09月05日
项目概况:拟投资*元,租赁 (略) 现有厂房,建设一般固废制砖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车辆清洗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收集后,经沉淀、压滤处理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定期清运用作农肥;化粪池与所有废水输运、贮存、处理等有关构筑物建设须严格进行防渗漏处理,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厂 (略) 面硬化、洒水抑尘、运输车辆清洗、物料车辆封闭运输等合理有效的防治措施,减轻厂界扬尘对周边环境敏感区的污染影响。所有的物料(原辅材料、产品等)、生产设施均须封闭于车间内,所有生产、储运、输送过程须封闭进行,以减少无组织粉尘产生和排放;进料、卸料、原料堆放、成品堆放区均需配置自动喷淋装置。2条生产线的上料、破碎、搅拌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分别收集,经各自配套设置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分别通过2根高度为15米的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相关标准,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相关标准。筒仓呼吸粉尘经自带滤筒除尘器处理,于车间内排放;采取合理有效措施,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相关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相关限值。(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音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60(昼)/50(夜)分贝。(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外售综合利用处置,确保固废得到妥善安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废机油桶、废机油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场所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转移实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废弃杂物(废木料、废钢筋)、废金属、废布袋、沉淀池沉渣属一般工业固废,回收综合利用,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运至光大环保能源(平度)有限公司处理。(五)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合理、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防范和处理各类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依法依规开展安全评价评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六)落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和《报告表》中制定的环境监测计划,按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监测。(七)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应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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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略) 79-2号( (略) 民服务中心)A区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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