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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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的通知

  为不断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实行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的通知》(吉政协调办〔2022〕13号)要求,根据各单位业务办理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事项清单,现将调整后的《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予以公布。

  附件: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

   辉南县政务服务中心

   2022年8月31日

  为不断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实行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的通知》(吉政协调办〔2022〕13号)要求,根据各单位业务办理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事项清单,现将调整后的《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予以公布。

  附件: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

   辉南县政务服务中心

   2022年8月31日

  为不断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实行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的通知》(吉政协调办〔2022〕13号)要求,根据各单位业务办理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事项清单,现将调整后的《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予以公布。

  附件: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

   辉南县政务服务中心

   2022年8月31日

  为不断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实行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的通知》(吉政协调办〔2022〕13号)要求,根据各单位业务办理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事项清单,现将调整后的《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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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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