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延平区民政局关于同意建设延平区太平镇公益性公墓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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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延平区民政局关于同意建设延平区太平镇公益性公墓的批复

延平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的《 (略) 延平区太平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建设太平镇公益性公墓的报告》(太政〔2022〕49号)收悉。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建设的意见》(闽政〔2014〕34号)、《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城乡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民事〔2014〕442号)和《 (略) 民政局等16部门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南民〔2019〕9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延平区太平镇公益性公墓。延平区太平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地址位于太平镇太平大桥牛枝坑,占地面积9990㎡,其中墓地建筑面积6200㎡,管理用房、道路、绿化等附属设施面积2250㎡,拟建设墓穴3000个。

二、认真做好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监管工作。根据规定,项目选址不得选在“三沿六区”可视范围内,严控建设规模和墓穴面积标准,不得超面积、超范围建设,不得擅自改变乡镇公益性公墓的公益性质。

三、依法做好审批工作。收到批复后,请按照规划、国土、林业、民政等部门的有关审批程序,办理林业、用地审批手续。按照乡镇公益性公墓审批流程,准备好所需资料(见附件),到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民政窗口办理审批手续,并在半年内开工建设,2023年底前完工。

附件: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申报流程和所需材料

          (略) 延平区民政局

         2022年8月1日


附件

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申报流程和所需材料

(一)申报流程。乡镇公益性公墓由乡镇政府提出申请,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略) 民政部门备案。

(二)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听证意见、选址地点、资金筹措等方面内容)。

2.发改部门立项意见、城乡建设规划部门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国土部门建设用地初审意见和建设用地红线图。

3.公墓规划设计平面图(包括功能分布、墓型、墓位大小等情况)。

4.银行开设公益性公墓建设的专户证明。

5.财政资金承诺函。

6.可行性研究报告。

延平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的《 (略) 延平区太平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建设太平镇公益性公墓的报告》(太政〔2022〕49号)收悉。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建设的意见》(闽政〔2014〕34号)、《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城乡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民事〔2014〕442号)和《 (略) 民政局等16部门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南民〔2019〕9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延平区太平镇公益性公墓。延平区太平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地址位于太平镇太平大桥牛枝坑,占地面积9990㎡,其中墓地建筑面积6200㎡,管理用房、道路、绿化等附属设施面积2250㎡,拟建设墓穴3000个。

二、认真做好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监管工作。根据规定,项目选址不得选在“三沿六区”可视范围内,严控建设规模和墓穴面积标准,不得超面积、超范围建设,不得擅自改变乡镇公益性公墓的公益性质。

三、依法做好审批工作。收到批复后,请按照规划、国土、林业、民政等部门的有关审批程序,办理林业、用地审批手续。按照乡镇公益性公墓审批流程,准备好所需资料(见附件),到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民政窗口办理审批手续,并在半年内开工建设,2023年底前完工。

附件: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申报流程和所需材料

          (略) 延平区民政局

         2022年8月1日


附件

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申报流程和所需材料

(一)申报流程。乡镇公益性公墓由乡镇政府提出申请,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略) 民政部门备案。

(二)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听证意见、选址地点、资金筹措等方面内容)。

2.发改部门立项意见、城乡建设规划部门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国土部门建设用地初审意见和建设用地红线图。

3.公墓规划设计平面图(包括功能分布、墓型、墓位大小等情况)。

4.银行开设公益性公墓建设的专户证明。

5.财政资金承诺函。

6.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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