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松江区小昆山镇2022年生态清洁小流域河湖管理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的函
关于松江区小昆山镇2022年生态清洁小流域河湖管理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的函
关于松江区小昆山镇2022年生态清洁小流域河湖管理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 报告批复意见的函
(略) 松江区小昆山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上报<松江区小昆山镇2022年生态清洁小流域河湖管理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松昆府〔2022〕4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有关批复意见函复如下:
1、为提高区域排涝能力,改善河道水环境、水景观,实现人水和谐、区域生态清洁小流域的自然生态环境,原则同意你单位上报的松江区小昆山镇2022年生态清洁小流域河湖管理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
2、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建设标准,即工程等别为iii等,主要建筑物为3级水工建筑物,围堰等临时建筑物为5级水工建筑物;除涝标准采用20年一遇的最大24小时暴雨量190.5毫米,1963年9月设计暴雨雨型及相应潮型,一日排出不受涝。
三、原则同意该项目的设计规模和设计方案。工程范围主要涉及松江区小昆山镇内胡徐港、小昆山九号河等21条段河道,主要内容有:绿化(包含水生植物)提升*平方米,护岸改造242米,增设太阳能曝气装置5套,河道栏杆修复300米、新建防撞栏杆400米,河长制工作站标准化提升1处,泵闸改造1座等。在下阶段工作中,请根据专家组意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
四、项目总投资972.*元,其中工程费用815.*元,独立费用157.*元。项目工程费用由区、镇财政按照 1:1 比例承担,具体按照《松江区生态清洁小流域河湖管理提升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2022-2025)》执行。
五、该项目建设的法人 (略) 松江区小昆山镇人民政府。
六、请你单位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涉及工程范围内土地问题的,按照《本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细则(试行)》(沪规划资源施〔2021〕16号)要求,办理相关土地手续或避让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七、请你单位根据《 (略) 水务局转发<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沪水务〔2020〕1095号)《松 (略) 维护项目管理办法》(沪松建管规字〔2020〕3号)《松江区水利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沪松水〔2022〕109号)《松江区生态清洁小流域河湖管理提升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2022-2025)》(沪松水〔2021〕294号)要求,以 (略) 、区相关文件的规定,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抓紧项目建设,并落实好项目建成后设施设备的长效管理养护工作。
特此函复。
附件:《松江区小昆山镇2022年生态清洁小流域河湖管理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评审专家组意见及造价咨询意见
(略) 松江区水务局
2022年8月29日
关于松江区小昆山镇2022年生态清洁小流域河湖管理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 报告批复意见的函
(略) 松江区小昆山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上报<松江区小昆山镇2022年生态清洁小流域河湖管理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松昆府〔2022〕4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有关批复意见函复如下:
1、为提高区域排涝能力,改善河道水环境、水景观,实现人水和谐、区域生态清洁小流域的自然生态环境,原则同意你单位上报的松江区小昆山镇2022年生态清洁小流域河湖管理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
2、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建设标准,即工程等别为iii等,主要建筑物为3级水工建筑物,围堰等临时建筑物为5级水工建筑物;除涝标准采用20年一遇的最大24小时暴雨量190.5毫米,1963年9月设计暴雨雨型及相应潮型,一日排出不受涝。
三、原则同意该项目的设计规模和设计方案。工程范围主要涉及松江区小昆山镇内胡徐港、小昆山九号河等21条段河道,主要内容有:绿化(包含水生植物)提升*平方米,护岸改造242米,增设太阳能曝气装置5套,河道栏杆修复300米、新建防撞栏杆400米,河长制工作站标准化提升1处,泵闸改造1座等。在下阶段工作中,请根据专家组意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
四、项目总投资972.*元,其中工程费用815.*元,独立费用157.*元。项目工程费用由区、镇财政按照 1:1 比例承担,具体按照《松江区生态清洁小流域河湖管理提升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2022-2025)》执行。
五、该项目建设的法人 (略) 松江区小昆山镇人民政府。
六、请你单位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涉及工程范围内土地问题的,按照《本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细则(试行)》(沪规划资源施〔2021〕16号)要求,办理相关土地手续或避让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七、请你单位根据《 (略) 水务局转发<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沪水务〔2020〕1095号)《松 (略) 维护项目管理办法》(沪松建管规字〔2020〕3号)《松江区水利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沪松水〔2022〕109号)《松江区生态清洁小流域河湖管理提升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2022-2025)》(沪松水〔2021〕294号)要求,以 (略) 、区相关文件的规定,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抓紧项目建设,并落实好项目建成后设施设备的长效管理养护工作。
特此函复。
附件:《松江区小昆山镇2022年生态清洁小流域河湖管理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评审专家组意见及造价咨询意见
(略) 松江区水务局
2022年8月29日
关于松江区小昆山镇2022年生态清洁小流域河湖管理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 报告批复意见的函
(略) 松江区小昆山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上报<松江区小昆山镇2022年生态清洁小流域河湖管理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松昆府〔2022〕4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有关批复意见函复如下:
1、为提高区域排涝能力,改善河道水环境、水景观,实现人水和谐、区域生态清洁小流域的自然生态环境,原则同意你单位上报的松江区小昆山镇2022年生态清洁小流域河湖管理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
2、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建设标准,即工程等别为iii等,主要建筑物为3级水工建筑物,围堰等临时建筑物为5级水工建筑物;除涝标准采用20年一遇的最大24小时暴雨量190.5毫米,1963年9月设计暴雨雨型及相应潮型,一日排出不受涝。
三、原则同意该项目的设计规模和设计方案。工程范围主要涉及松江区小昆山镇内胡徐港、小昆山九号河等21条段河道,主要内容有:绿化(包含水生植物)提升*平方米,护岸改造242米,增设太阳能曝气装置5套,河道栏杆修复300米、新建防撞栏杆400米,河长制工作站标准化提升1处,泵闸改造1座等。在下阶段工作中,请根据专家组意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
四、项目总投资972.*元,其中工程费用815.*元,独立费用157.*元。项目工程费用由区、镇财政按照 1:1 比例承担,具体按照《松江区生态清洁小流域河湖管理提升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2022-2025)》执行。
五、该项目建设的法人 (略) 松江区小昆山镇人民政府。
六、请你单位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涉及工程范围内土地问题的,按照《本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细则(试行)》(沪规划资源施〔2021〕16号)要求,办理相关土地手续或避让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七、请你单位根据《 (略) 水务局转发<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沪水务〔2020〕1095号)《松 (略) 维护项目管理办法》(沪松建管规字〔2020〕3号)《松江区水利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沪松水〔2022〕109号)《松江区生态清洁小流域河湖管理提升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2022-2025)》(沪松水〔2021〕294号)要求,以 (略) 、区相关文件的规定,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抓紧项目建设,并落实好项目建成后设施设备的长效管理养护工作。
特此函复。
附件:《松江区小昆山镇2022年生态清洁小流域河湖管理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评审专家组意见及造价咨询意见
(略) 松江区水务局
2022年8月29日
关于松江区小昆山镇2022年生态清洁小流域河湖管理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 报告批复意见的函
(略) 松江区小昆山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上报<松江区小昆山镇2022年生态清洁小流域河湖管理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松昆府〔2022〕4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有关批复意见函复如下:
1、为提高区域排涝能力,改善河道水环境、水景观,实现人水和谐、区域生态清洁小流域的自然生态环境,原则同意你单位上报的松江区小昆山镇2022年生态清洁小流域河湖管理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
2、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建设标准,即工程等别为iii等,主要建筑物为3级水工建筑物,围堰等临时建筑物为5级水工建筑物;除涝标准采用20年一遇的最大24小时暴雨量190.5毫米,1963年9月设计暴雨雨型及相应潮型,一日排出不受涝。
三、原则同意该项目的设计规模和设计方案。工程范围主要涉及松江区小昆山镇内胡徐港、小昆山九号河等21条段河道,主要内容有:绿化(包含水生植物)提升*平方米,护岸改造242米,增设太阳能曝气装置5套,河道栏杆修复300米、新建防撞栏杆400米,河长制工作站标准化提升1处,泵闸改造1座等。在下阶段工作中,请根据专家组意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
四、项目总投资972.*元,其中工程费用815.*元,独立费用157.*元。项目工程费用由区、镇财政按照 1:1 比例承担,具体按照《松江区生态清洁小流域河湖管理提升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2022-2025)》执行。
五、该项目建设的法人 (略) 松江区小昆山镇人民政府。
六、请你单位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涉及工程范围内土地问题的,按照《本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细则(试行)》(沪规划资源施〔2021〕16号)要求,办理相关土地手续或避让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七、请你单位根据《 (略) 水务局转发<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沪水务〔2020〕1095号)《松 (略) 维护项目管理办法》(沪松建管规字〔2020〕3号)《松江区水利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沪松水〔2022〕109号)《松江区生态清洁小流域河湖管理提升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2022-2025)》(沪松水〔2021〕294号)要求,以 (略) 、区相关文件的规定,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抓紧项目建设,并落实好项目建成后设施设备的长效管理养护工作。
特此函复。
附件:《松江区小昆山镇2022年生态清洁小流域河湖管理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评审专家组意见及造价咨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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