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22)完成情况的公示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22)完成情况的公示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22)完成情况的公示
按照《吉林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朝阳区已经完成整改任务(序号22)的整改工作情况,现予以公示。
一、整改问题
湿地保护不够有力。全省湿地资源动态监测、湿地界碑界桩设立等工作均不到位,违规侵占湿地问题比较突出。根据吉林省湿地执法检查结果,2018年以来,共发现各类人为侵占湿地违法点位153个,侵占湿地面积4700多公顷。
二、整改目标
完成辖区内侵占湿地问题排查和整改工作,确保湿地充分发挥功能。
三、整改措施
2022年6月底前完成辖区专项排查行动,8月底前,完成违法点位调查处理。2023年12月底前,完成侵占湿地违法行为整改。
四、整改成效
1.截至2022年8月,经朝阳区农业农村局全面排查,未发现我辖区存在违规侵占湿地情况。
2.朝阳区将继续加大湿地排查力度,遏止类似情况的发生。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6日,请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问题可拨打举报电话:0431-*。
(略) 朝阳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31日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22)完成情况的公示
按照《吉林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朝阳区已经完成整改任务(序号22)的整改工作情况,现予以公示。
一、整改问题
湿地保护不够有力。全省湿地资源动态监测、湿地界碑界桩设立等工作均不到位,违规侵占湿地问题比较突出。根据吉林省湿地执法检查结果,2018年以来,共发现各类人为侵占湿地违法点位153个,侵占湿地面积4700多公顷。
二、整改目标
完成辖区内侵占湿地问题排查和整改工作,确保湿地充分发挥功能。
三、整改措施
2022年6月底前完成辖区专项排查行动,8月底前,完成违法点位调查处理。2023年12月底前,完成侵占湿地违法行为整改。
四、整改成效
1.截至2022年8月,经朝阳区农业农村局全面排查,未发现我辖区存在违规侵占湿地情况。
2.朝阳区将继续加大湿地排查力度,遏止类似情况的发生。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6日,请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问题可拨打举报电话:0431-*。
(略) 朝阳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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