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众骑车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台滑板车及40万台平衡车生产线项目(区域环评+环境标准)备案公告-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武义众骑车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台滑板车及40万台平衡车生产线项目(区域环评+环境标准)备案公告-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址: (略) 武义县桐琴镇五金机械工业园区一期东5号地块(浙江波 (略) 内)
项目名称: (略) 年产*台滑板车及*台平衡车生产线项目
环评单位:浙江 (略)
受理日期:2022年8月31日
备案文号:金环建武备*
建设内容:年产*台滑板车及*台平衡车
主要环境影响和防治措施:
1、废气:注塑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屋顶15米高空排放;破碎、热板焊接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2、废水:采用雨污分流和清污分流制;本项目无生产工艺废水,排放的污水全部来自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入武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纳入武义江。
3、噪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4、固废:塑料粒子包装袋、金属边角料属一般固废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油类包装桶、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属危险固废,妥善收集后在危废暂存室内妥善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环保备案文书:见附件1
环评全文:见附件2
根据区域环评+环境标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同意对该项目予以备案,现将项目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限:7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9-*
通讯地址:武义县北岭 (略) 15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力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备案意见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自本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 (略) 提起行政诉讼。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址: (略) 武义县桐琴镇五金机械工业园区一期东5号地块(浙江波 (略) 内)
项目名称: (略) 年产*台滑板车及*台平衡车生产线项目
环评单位:浙江 (略)
受理日期:2022年8月31日
备案文号:金环建武备*
建设内容:年产*台滑板车及*台平衡车
主要环境影响和防治措施:
1、废气:注塑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屋顶15米高空排放;破碎、热板焊接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2、废水:采用雨污分流和清污分流制;本项目无生产工艺废水,排放的污水全部来自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入武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纳入武义江。
3、噪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4、固废:塑料粒子包装袋、金属边角料属一般固废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油类包装桶、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属危险固废,妥善收集后在危废暂存室内妥善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环保备案文书:见附件1
环评全文:见附件2
根据区域环评+环境标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同意对该项目予以备案,现将项目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限:7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9-*
通讯地址:武义县北岭 (略) 15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力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备案意见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自本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 (略) 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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