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安塞汇升新能源有限公司中核汇能安塞100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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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安塞汇升新能源有限公司中核汇能安塞100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

延行审城环发〔2022〕120号

安 (略) :

你公司《关于安 (略) 中核汇能安塞100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并结合专家组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 (略) 安塞区坪桥镇境内,总占地1.9977hm2,本项目共计安装19台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00MW。风机与箱变采用“一机一变”的接线方式,配套19台5800kV箱变。以4回35k (略) 接入110kV升压站主变35kV侧母线段,升压站安装1台容量为100MVA主变压器,经主变升压至110kV后以1回11 (略) 接入广洛风电场至方河330kV变电站的11 (略) 。项目配套建设1座110kV升压站,主变采用1台户外、三相、双绕组油浸式变压器,主变型号*/110,额定容量100MVA,配电装置采用GIS形式,主变布置在站区东侧并向东出线,采用1回110kV架空出线。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1014.*元,项目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63%。

二、总体意见

项目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项目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建设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工艺、施工时间;临时占地避开植被丰富区,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

(二)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以确保升压站 (略) 运行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运行期升压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三)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相关要求进行收集、贮存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严格日常管理,防止二次污染。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建成后须按程序实施自主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五、你公司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相关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畅通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保障可能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环境权益。

六、报告表经批复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 (略) 生态环境局安塞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8月22日

延行审城环发〔2022〕120号

安 (略) :

你公司《关于安 (略) 中核汇能安塞100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并结合专家组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 (略) 安塞区坪桥镇境内,总占地1.9977hm2,本项目共计安装19台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00MW。风机与箱变采用“一机一变”的接线方式,配套19台5800kV箱变。以4回35k (略) 接入110kV升压站主变35kV侧母线段,升压站安装1台容量为100MVA主变压器,经主变升压至110kV后以1回11 (略) 接入广洛风电场至方河330kV变电站的11 (略) 。项目配套建设1座110kV升压站,主变采用1台户外、三相、双绕组油浸式变压器,主变型号*/110,额定容量100MVA,配电装置采用GIS形式,主变布置在站区东侧并向东出线,采用1回110kV架空出线。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1014.*元,项目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63%。

二、总体意见

项目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项目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建设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工艺、施工时间;临时占地避开植被丰富区,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

(二)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以确保升压站 (略) 运行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运行期升压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三)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相关要求进行收集、贮存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严格日常管理,防止二次污染。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建成后须按程序实施自主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五、你公司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相关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畅通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保障可能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环境权益。

六、报告表经批复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 (略) 生态环境局安塞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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