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我校2022年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国家教育资助和退役士兵入学国家教育资助审核备案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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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我校2022年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国家教育资助和退役士兵入学国家教育资助审核备案材料的通知

各学部:

为贯彻落实《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应征入*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国家资助和退役士兵入学国家资助审核备案材料报送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一)应征入*服义务兵役的学生(含应、往届毕业生):应征入*服义务兵役前正在我校就读,服兵役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的学生。

(二)退役复学的学生:应征入*服义务兵役前正在我校就读(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学生。

(三)直招士官的学生: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为部队士官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的应(往)届毕业生。

(四)退役士兵:退役后参加高考考入我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应征入*服义务兵役学生、直招士官申请材料

1.《应征入*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2份(该表 (略) 填写后双面打印,不能手写)

2.《应征入*通知书》复印件2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

4.学生本人身份证办理的广西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复印件1份;

5.申请助学贷款代偿的学生,还需提供还款协议复印件一份(申请“学费补偿”的学生无需提交,还款协议复印件上须注明“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字样)。

(二)退役复学学生申请材料

1.《应征入*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2份(该表 (略) 填写后双面打印,不能手写)

2.《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复印件2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

4.学生本人身份证办理的广西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复印件1份。

(三)退役士兵入学学生申请材料

1.《应征入*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2份(该表 (略) 填写后双面打印,不能手写)

2.《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复印件2份;

3.高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承诺书1份;

4.身份证复印件2份;

5.学生本人身份证办理的广西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复印件1份。

本次统计的退役士兵教育资助,仅统计自主就业符合资助条件的退役士兵入学学费减免情况。

(四)学部报送材料

1.学生个人申请材料;

2.申请情况汇总表

(1)应征入*服义务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1);

(2)退役复学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2);

(3)直招士官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3);

(4)退役士兵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4)

(五)材料报送时间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于10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

商学部:2-510办公室 义老师

理工学部:2-206办公室 李老师

人文学部:2-312办公室 范老师

2.各学部于10月18日11:00前将本学部符合资助条件的名单报送学生资助科。

三、工作要求

(一)积极宣传政策

各学部要做好学生应征入*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直招士官国家教育资助和退役士兵入学国家教育资助宣传工作,使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知晓受助的权利。

(二)认真核查人员

请各学部按照资助范围,认真核查、填报本学部符合资助的学生名单,确保申请材料内容各项符合要求,报送及时准确。

(三)规范报送材料

为确保服兵役学生信息安全,所有电子材料 (略) 络报送,各学部请将汇总表及学生申请表电子版录入U盘,随学生申请材料一并报送。

联系电话:0771-*


附件:1.应征入*服义务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情况汇总表

2.退役复学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情况汇总表

3.直招士官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情况汇总表

4.退役士兵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情况汇总表

5.高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承诺书

6.应征入*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样表)



学生工作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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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部:

为贯彻落实《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应征入*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国家资助和退役士兵入学国家资助审核备案材料报送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一)应征入*服义务兵役的学生(含应、往届毕业生):应征入*服义务兵役前正在我校就读,服兵役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的学生。

(二)退役复学的学生:应征入*服义务兵役前正在我校就读(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学生。

(三)直招士官的学生: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为部队士官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的应(往)届毕业生。

(四)退役士兵:退役后参加高考考入我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应征入*服义务兵役学生、直招士官申请材料

1.《应征入*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2份(该表 (略) 填写后双面打印,不能手写)

2.《应征入*通知书》复印件2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

4.学生本人身份证办理的广西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复印件1份;

5.申请助学贷款代偿的学生,还需提供还款协议复印件一份(申请“学费补偿”的学生无需提交,还款协议复印件上须注明“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字样)。

(二)退役复学学生申请材料

1.《应征入*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2份(该表 (略) 填写后双面打印,不能手写)

2.《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复印件2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

4.学生本人身份证办理的广西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复印件1份。

(三)退役士兵入学学生申请材料

1.《应征入*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2份(该表 (略) 填写后双面打印,不能手写)

2.《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复印件2份;

3.高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承诺书1份;

4.身份证复印件2份;

5.学生本人身份证办理的广西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复印件1份。

本次统计的退役士兵教育资助,仅统计自主就业符合资助条件的退役士兵入学学费减免情况。

(四)学部报送材料

1.学生个人申请材料;

2.申请情况汇总表

(1)应征入*服义务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1);

(2)退役复学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2);

(3)直招士官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3);

(4)退役士兵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4)

(五)材料报送时间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于10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

商学部:2-510办公室 义老师

理工学部:2-206办公室 李老师

人文学部:2-312办公室 范老师

2.各学部于10月18日11:00前将本学部符合资助条件的名单报送学生资助科。

三、工作要求

(一)积极宣传政策

各学部要做好学生应征入*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直招士官国家教育资助和退役士兵入学国家教育资助宣传工作,使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知晓受助的权利。

(二)认真核查人员

请各学部按照资助范围,认真核查、填报本学部符合资助的学生名单,确保申请材料内容各项符合要求,报送及时准确。

(三)规范报送材料

为确保服兵役学生信息安全,所有电子材料 (略) 络报送,各学部请将汇总表及学生申请表电子版录入U盘,随学生申请材料一并报送。

联系电话:0771-*


附件:1.应征入*服义务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情况汇总表

2.退役复学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情况汇总表

3.直招士官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情况汇总表

4.退役士兵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情况汇总表

5.高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承诺书

6.应征入*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样表)



学生工作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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