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靖宇县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项目建设主体的公示
关于2022年靖宇县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项目建设主体的公示
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 2022 年吉林省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农业部分)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吉农计财发〔2022〕2 号)文件要求,靖宇县成功申报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园区覆盖靖宇镇、濛江乡、三道湖镇、龙泉镇4个乡镇,入园企业15户( (略) 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4户普通加工企业1户)。
2022年,我县计划安排农产品加工业项目补助资金*元,根据《靖宇县2022年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靖农联字〔2022〕5号)文件要求,根据第三方机构对项目申报企业的评审意见,经农业农村局党组会研究,确定吉林省 (略) 和吉 (略) 为靖宇县2022年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项目的实施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7月22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向靖宇县农业农村局反映,以便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监督电话:0439-*
靖宇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18日
(责任编辑: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
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 2022 年吉林省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农业部分)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吉农计财发〔2022〕2 号)文件要求,靖宇县成功申报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园区覆盖靖宇镇、濛江乡、三道湖镇、龙泉镇4个乡镇,入园企业15户( (略) 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4户普通加工企业1户)。
2022年,我县计划安排农产品加工业项目补助资金*元,根据《靖宇县2022年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靖农联字〔2022〕5号)文件要求,根据第三方机构对项目申报企业的评审意见,经农业农村局党组会研究,确定吉林省 (略) 和吉 (略) 为靖宇县2022年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项目的实施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7月22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向靖宇县农业农村局反映,以便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监督电话:0439-*
靖宇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18日
(责任编辑: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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