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经开区康养项目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示
大同经开区康养项目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对重大社会决策、重大工程项目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实施意见》(晋发改办公发〔2010〕47号)等相关规定,为让公众了解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养项目土地征收事项工作的社会稳定风险信息,特公示如下:
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概况
(1)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项
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养项目土地征收事项
(2)项目范围
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养项目拟征收土地位置为:大同经开区樊庄村。
拟征收土地总用地面积为3.23亩(合2154平方米)。具体位置见勘测定界图。
(3)征地补偿标准
补偿标准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0﹞16号)执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工作程序
(1)针对土地征收工作特点和社会环境状况,确定现场调查方案、调查内容、调查范围。在信息公开的基础上,通过张贴调查公告、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调查;
(2)调查成果:在识别和筛选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基础上,确定此次征收工作主要和关键的社会风险因素。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区域内以及可能受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养项目土地征收影响的群众和企事业单位。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此次征收工作的意见,如有其它方面意见或建议也可提出:
(1)您是否赞成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养项目土地征收工作的推进;
(2)您认为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养项目土地征收是否有利于促进本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
(3)本次土地征收对您本人的生活或工作环境带来的影响;
(4)其它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参与方式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实施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公众对本次土地征收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主管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
五、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六、联系方式
1、委托单位: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刘军军
联系电话:*
2、评价单位:宏诚 (略) 大同分公司
联系人:温旭龙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对重大社会决策、重大工程项目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实施意见》(晋发改办公发〔2010〕47号)等相关规定,为让公众了解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养项目土地征收事项工作的社会稳定风险信息,特公示如下:
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概况
(1)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项
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养项目土地征收事项
(2)项目范围
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养项目拟征收土地位置为:大同经开区樊庄村。
拟征收土地总用地面积为3.23亩(合2154平方米)。具体位置见勘测定界图。
(3)征地补偿标准
补偿标准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0﹞16号)执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工作程序
(1)针对土地征收工作特点和社会环境状况,确定现场调查方案、调查内容、调查范围。在信息公开的基础上,通过张贴调查公告、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调查;
(2)调查成果:在识别和筛选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基础上,确定此次征收工作主要和关键的社会风险因素。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区域内以及可能受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养项目土地征收影响的群众和企事业单位。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此次征收工作的意见,如有其它方面意见或建议也可提出:
(1)您是否赞成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养项目土地征收工作的推进;
(2)您认为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养项目土地征收是否有利于促进本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
(3)本次土地征收对您本人的生活或工作环境带来的影响;
(4)其它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参与方式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实施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公众对本次土地征收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主管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
五、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六、联系方式
1、委托单位: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刘军军
联系电话:*
2、评价单位:宏诚 (略) 大同分公司
联系人:温旭龙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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