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安岳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8月30日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资阳市安岳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8月30日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安岳县龙台河龙台镇码头村防洪治理工程、安岳 (略) 镇防洪治理工程、安岳县罗家沟等14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8月30日—9月5日)。电话:028-*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安岳县龙台河龙台镇码头村防洪治理工程 | (略) 安岳县龙台镇 | 安岳县水务局建设站 | 成都 (略) | 龙台河左岸新建堤防1231m,其中龙台河左岸第一段堤防长389m,起点接下码头桥下游房屋堡坎,终点拐进大 (略) 桥;龙台河左岸第二段堤防长842m,起点接中K0+700左岸较高房屋堡坎,终点接中K1+60 (略) 桥。对5.5km工程河段淤积部分进行疏浚。 | 1、废水:①基坑排水用水泵抽至沉淀池,经静置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混凝土搅拌、工程养护等,不外排。②混凝土搅拌及冲洗废水,设置沉淀池,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③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设施处置,经旱厕收集后用于周边土地施肥,不外排。④清挖的淤泥在堤后临时堆放,经自然干化晾晒后,使淤泥含水量低于60%,在自然干化晾晒过程中产生的退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混凝土搅拌、工程养护等,不外排。⑤涉水工程首先实施围堰工程,再利用导流管将上游来水引至围堰下游排放,同时利用水泵将围堰内水用水泵抽至沉淀池。 2、废气:施工期严格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灰霾污染防治的通知》(川办发[2013]32号)、《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及《 (略)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相关要求采取防尘措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中相关标准。 3、噪声: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限速、禁鸣标志、敏感点设置挡声板、午间及夜间禁止进行高噪声设备施工。 4、固废:①各工区安排专人负责生产废料的收集,废铁、废钢筋、废木碎块等应堆放在指定的位置,严禁乱堆乱放,废料统一回收,集中处理。②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③剩余土石方运至弃渣场。④清淤弃渣堆放于临时堆渣场晾晒,晾晒后和其余弃渣一同运往弃渣场。 |
2 | 安岳 (略) 镇防洪治理工程 | (略) (略) 镇 | 安岳县水务局建设站 | 成都 (略) | 新建堤防2988m,其中左岸新建堤防2段共2104m,右岸新建堤防1段共884m;并对6.0km工程河段进行清淤疏浚。 | 1、废水:①基坑排水用水泵抽至沉淀池,经静置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混凝土搅拌、工程养护等,不外排。②混凝土搅拌及冲洗废水,设置沉淀池,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③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设施处置,经旱厕收集后用于周边土地施肥,不外排。④清挖的淤泥在堤后临时堆放,经自然干化晾晒后,使淤泥含水量低于60%,在自然干化晾晒过程中产生的退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混凝土搅拌、工程养护等,不外排。⑤涉水工程首先实施围堰工程,再利用导流管将上游来水引至围堰下游排放,同时利用水泵将围堰内水用水泵抽至沉淀池。 2、废气:施工期严格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灰霾污染防治的通知》(川办发[2013]32号)、《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及《 (略)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相关要求采取防尘措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中相关标准。 3、噪声: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限速、禁鸣标志、敏感点设置挡声板、午间及夜间禁止进行高噪声设备施工。 4、固废:①各工区安排专人负责生产废料的收集,废铁、废钢筋、废木碎块等应堆放在指定的位置,严禁乱堆乱放,废料统一回收,集中处理。②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③剩余土石方运至弃渣场。④清淤弃渣堆放于临时堆渣场晾晒,晾晒后和其余弃渣一同运往弃渣场。 |
3 | 安岳县罗家沟等14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略) 安岳县文化镇、永顺镇、云峰乡、护龙镇、天马乡、通贤镇、长河源镇、忠义镇、合义镇、元坝镇、李家镇、护建镇、拱桥乡、驯龙镇等14个乡镇 | 安岳县水务局建设站 | 成都 (略) | 罗家沟等14座水库大坝内外坡护面,坝顶砼硬化,坝顶增设防护设施,大坝灌浆,溢洪道整治,放水设施改建,大坝白蚁防治,新建管理房,增设大坝变形、观测设施,增设水库动态监管预警系统,新 (略) 等。 | 1、废水:①各工区设置一个容积不小于2m3的隔油沉淀池,经沉淀、隔油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②李家湾水库、龙塘沟水库、桑树湾水库、罗家沟水库、天星沟水库、矮子桥水库、沈家湾水库、苏家沟水库、恺木沟水库和石碑冲水库工区生活废水经办公生活区建设的化粪池集中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土地施肥,不外排。滴水岩水库、陡沟水库和孟良沟水库工区生活废水依托租用办公生活区已有化粪池集中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土地施肥,不外排。③滴水岩水库、陡沟水库和孟良沟水库工区生活废水依托租用办公生活区已有化粪池集中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土地施肥,不外排。④先于12月将水库放空至死水位,开始围堰施工,施工期间天然来水靠水泵排走。在干地的施工作业,在局部地段加强抽排水即可。 2、废气:施工期严格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灰霾污染防治的通知》(川办发[2013]32号)、《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及《 (略)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相关要求采取防尘措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中相关标准。 3、噪声: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限速、禁鸣标志、敏感点设置挡声板、午间及夜间禁止进行高噪声设备施工。 4、固废:①各工区安排专人负责生产废料的收集,建筑垃圾(砼块、废模板、砖)堆放于临时堆场,部分用于回填大坝,剩余不能回填部分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②开挖土石方经基础回填后,剩余土石方用作大坝护坡绿化用土。③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并实行袋装化,定期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通讯地址: (略) 安岳 (略) 12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安岳县龙台河龙台镇码头村防洪治理工程、安岳 (略) 镇防洪治理工程、安岳县罗家沟等14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8月30日—9月5日)。电话:028-*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安岳县龙台河龙台镇码头村防洪治理工程 | (略) 安岳县龙台镇 | 安岳县水务局建设站 | 成都 (略) | 龙台河左岸新建堤防1231m,其中龙台河左岸第一段堤防长389m,起点接下码头桥下游房屋堡坎,终点拐进大 (略) 桥;龙台河左岸第二段堤防长842m,起点接中K0+700左岸较高房屋堡坎,终点接中K1+60 (略) 桥。对5.5km工程河段淤积部分进行疏浚。 | 1、废水:①基坑排水用水泵抽至沉淀池,经静置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混凝土搅拌、工程养护等,不外排。②混凝土搅拌及冲洗废水,设置沉淀池,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③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设施处置,经旱厕收集后用于周边土地施肥,不外排。④清挖的淤泥在堤后临时堆放,经自然干化晾晒后,使淤泥含水量低于60%,在自然干化晾晒过程中产生的退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混凝土搅拌、工程养护等,不外排。⑤涉水工程首先实施围堰工程,再利用导流管将上游来水引至围堰下游排放,同时利用水泵将围堰内水用水泵抽至沉淀池。 2、废气:施工期严格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灰霾污染防治的通知》(川办发[2013]32号)、《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及《 (略)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相关要求采取防尘措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中相关标准。 3、噪声: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限速、禁鸣标志、敏感点设置挡声板、午间及夜间禁止进行高噪声设备施工。 4、固废:①各工区安排专人负责生产废料的收集,废铁、废钢筋、废木碎块等应堆放在指定的位置,严禁乱堆乱放,废料统一回收,集中处理。②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③剩余土石方运至弃渣场。④清淤弃渣堆放于临时堆渣场晾晒,晾晒后和其余弃渣一同运往弃渣场。 |
2 | 安岳 (略) 镇防洪治理工程 | (略) (略) 镇 | 安岳县水务局建设站 | 成都 (略) | 新建堤防2988m,其中左岸新建堤防2段共2104m,右岸新建堤防1段共884m;并对6.0km工程河段进行清淤疏浚。 | 1、废水:①基坑排水用水泵抽至沉淀池,经静置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混凝土搅拌、工程养护等,不外排。②混凝土搅拌及冲洗废水,设置沉淀池,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③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设施处置,经旱厕收集后用于周边土地施肥,不外排。④清挖的淤泥在堤后临时堆放,经自然干化晾晒后,使淤泥含水量低于60%,在自然干化晾晒过程中产生的退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混凝土搅拌、工程养护等,不外排。⑤涉水工程首先实施围堰工程,再利用导流管将上游来水引至围堰下游排放,同时利用水泵将围堰内水用水泵抽至沉淀池。 2、废气:施工期严格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灰霾污染防治的通知》(川办发[2013]32号)、《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及《 (略)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相关要求采取防尘措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中相关标准。 3、噪声: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限速、禁鸣标志、敏感点设置挡声板、午间及夜间禁止进行高噪声设备施工。 4、固废:①各工区安排专人负责生产废料的收集,废铁、废钢筋、废木碎块等应堆放在指定的位置,严禁乱堆乱放,废料统一回收,集中处理。②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③剩余土石方运至弃渣场。④清淤弃渣堆放于临时堆渣场晾晒,晾晒后和其余弃渣一同运往弃渣场。 |
3 | 安岳县罗家沟等14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略) 安岳县文化镇、永顺镇、云峰乡、护龙镇、天马乡、通贤镇、长河源镇、忠义镇、合义镇、元坝镇、李家镇、护建镇、拱桥乡、驯龙镇等14个乡镇 | 安岳县水务局建设站 | 成都 (略) | 罗家沟等14座水库大坝内外坡护面,坝顶砼硬化,坝顶增设防护设施,大坝灌浆,溢洪道整治,放水设施改建,大坝白蚁防治,新建管理房,增设大坝变形、观测设施,增设水库动态监管预警系统,新 (略) 等。 | 1、废水:①各工区设置一个容积不小于2m3的隔油沉淀池,经沉淀、隔油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②李家湾水库、龙塘沟水库、桑树湾水库、罗家沟水库、天星沟水库、矮子桥水库、沈家湾水库、苏家沟水库、恺木沟水库和石碑冲水库工区生活废水经办公生活区建设的化粪池集中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土地施肥,不外排。滴水岩水库、陡沟水库和孟良沟水库工区生活废水依托租用办公生活区已有化粪池集中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土地施肥,不外排。③滴水岩水库、陡沟水库和孟良沟水库工区生活废水依托租用办公生活区已有化粪池集中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土地施肥,不外排。④先于12月将水库放空至死水位,开始围堰施工,施工期间天然来水靠水泵排走。在干地的施工作业,在局部地段加强抽排水即可。 2、废气:施工期严格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灰霾污染防治的通知》(川办发[2013]32号)、《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及《 (略)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相关要求采取防尘措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中相关标准。 3、噪声: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限速、禁鸣标志、敏感点设置挡声板、午间及夜间禁止进行高噪声设备施工。 4、固废:①各工区安排专人负责生产废料的收集,建筑垃圾(砼块、废模板、砖)堆放于临时堆场,部分用于回填大坝,剩余不能回填部分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②开挖土石方经基础回填后,剩余土石方用作大坝护坡绿化用土。③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并实行袋装化,定期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通讯地址: (略) 安岳 (略) 12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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