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广州马鲁雅斯管路系统有限公司第二工厂(新建二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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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广州马鲁雅斯管路系统有限公司第二工厂(新建二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广州马 (略) (略) 第二工厂(新建二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2年09月 01日至 2022年09月0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南沙区华梦街6号中国铁建环球中心5号楼4楼402,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马 (略) (略) 第二工厂(新建二期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南沙区

建设单位

广州马 (略) (略)

项目概况

广州马 (略) (略) 第二工 (略) 南沙区黄阁镇连溪大道19号,原有项目主要从事制动油管及燃油管的生产,年产*支制动油管及燃油管, (略) 产品*支、焊接产品*支。原有项目占地面积为7884.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747平方米,劳动定员200人,实行每日2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日250天,员工均不在项目内食宿。根据现阶段业务发展需要,建设单位拟拆除厂区北面二期用地的临时仓库,建设一栋2层的二期生产厂房,新增1条树脂管造管生产线和2条PC涂敷生产线(以下简称“本改扩建项目”),本改扩建项目新增年产树脂管*米、制动油管及燃油管*支( (略) 产品*支、焊接产品*支)。本改扩建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地面积1360平方米(本改扩建项目在原有项目用地范围内进行,不新增总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约2720平方米(本项目改扩建完成后总建筑面积为9467平方米)。本改扩建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项目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员工从原有项目中进行调配,不改变原有的工作制度及食宿情况。

环评机构

广州自然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冷水机更换废水、水喷淋塔更换废水。冷水机更换废水、水喷淋塔更换废水经新增的废水预处理设施(沉淀池)处理后汇入现有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市 (略) 排入南沙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尾水排入小虎沥水道。废水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2、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PC涂敷废气(非*烷总烃)、挤塑废气(非*烷总烃)、切断/打磨废气(颗粒物)、真空炉焊接废气(非*烷总烃、颗粒物)、清洗废气(非*烷总烃)。PC涂敷废气、挤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水喷淋+高效除湿+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真空炉焊接废气、清洗废气经密闭换气收集后通过水喷淋+高效除湿+两级活性炭吸附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切断/打磨废气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日常加强车间通排风。DA003排气筒排放的非*烷总烃、氨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 特别排放限值;DA001排气筒排放的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厂界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NMHC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附录A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氨、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3、优化车间布局,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必要的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减少各种设备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临时堆置场贮存设施的设计和运行管理,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的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广州马 (略) (略) 第二工厂(新建二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2年09月 01日至 2022年09月0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南沙区华梦街6号中国铁建环球中心5号楼4楼402,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马 (略) (略) 第二工厂(新建二期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南沙区

建设单位

广州马 (略) (略)

项目概况

广州马 (略) (略) 第二工 (略) 南沙区黄阁镇连溪大道19号,原有项目主要从事制动油管及燃油管的生产,年产*支制动油管及燃油管, (略) 产品*支、焊接产品*支。原有项目占地面积为7884.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747平方米,劳动定员200人,实行每日2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日250天,员工均不在项目内食宿。根据现阶段业务发展需要,建设单位拟拆除厂区北面二期用地的临时仓库,建设一栋2层的二期生产厂房,新增1条树脂管造管生产线和2条PC涂敷生产线(以下简称“本改扩建项目”),本改扩建项目新增年产树脂管*米、制动油管及燃油管*支( (略) 产品*支、焊接产品*支)。本改扩建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地面积1360平方米(本改扩建项目在原有项目用地范围内进行,不新增总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约2720平方米(本项目改扩建完成后总建筑面积为9467平方米)。本改扩建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项目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员工从原有项目中进行调配,不改变原有的工作制度及食宿情况。

环评机构

广州自然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冷水机更换废水、水喷淋塔更换废水。冷水机更换废水、水喷淋塔更换废水经新增的废水预处理设施(沉淀池)处理后汇入现有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市 (略) 排入南沙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尾水排入小虎沥水道。废水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2、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PC涂敷废气(非*烷总烃)、挤塑废气(非*烷总烃)、切断/打磨废气(颗粒物)、真空炉焊接废气(非*烷总烃、颗粒物)、清洗废气(非*烷总烃)。PC涂敷废气、挤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水喷淋+高效除湿+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真空炉焊接废气、清洗废气经密闭换气收集后通过水喷淋+高效除湿+两级活性炭吸附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切断/打磨废气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日常加强车间通排风。DA003排气筒排放的非*烷总烃、氨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 特别排放限值;DA001排气筒排放的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厂界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NMHC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附录A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氨、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3、优化车间布局,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必要的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减少各种设备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临时堆置场贮存设施的设计和运行管理,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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