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德工贸--拟审批公示
慧德工贸--拟审批公示
(略) 津南区政务服务办 (略) (略) 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略) (略) 技术改造项目 | (略) (略) |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工业 (略) 一号 | 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 建设单位拟投资*元,依托现有厂房闲置区域、供排水系统、供电系统及食堂、办公、住宿等办公生活设施,不新增建筑,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现有年产3000吨铝合金压铸件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新购置保温炉、压铸机、加工中心、电热处理炉等配套设备。项目建设完成后,厂区内总铸造产能不变。 | 1.废气 本项目一号厂房压铸工序产生废气进入“水喷淋+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P7排放;四号厂房压铸工序产生压铸废气进入“水喷淋+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P8排放;三号厂房抛光工序产生抛光废气经一体化湿式除尘器处理后引风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P9排放。 2.废水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截留沉淀后,经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园 (略) ,最终排至津南区双林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室内设备噪声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等防治措施;风机等室外设备设置隔声板、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金属、除尘器收尘等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②危险废物:废包装桶、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槽渣、废脱脂液和皮膜液、有机废气处理废活性炭等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③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城管委及时清运。各类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明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无 | 2022.8.31-2022.9.6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略) 津南区政务服务办 (略) (略) 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略) (略) 技术改造项目 | (略) (略) |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工业 (略) 一号 | 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 建设单位拟投资*元,依托现有厂房闲置区域、供排水系统、供电系统及食堂、办公、住宿等办公生活设施,不新增建筑,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现有年产3000吨铝合金压铸件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新购置保温炉、压铸机、加工中心、电热处理炉等配套设备。项目建设完成后,厂区内总铸造产能不变。 | 1.废气 本项目一号厂房压铸工序产生废气进入“水喷淋+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P7排放;四号厂房压铸工序产生压铸废气进入“水喷淋+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P8排放;三号厂房抛光工序产生抛光废气经一体化湿式除尘器处理后引风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P9排放。 2.废水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截留沉淀后,经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园 (略) ,最终排至津南区双林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室内设备噪声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等防治措施;风机等室外设备设置隔声板、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金属、除尘器收尘等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②危险废物:废包装桶、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槽渣、废脱脂液和皮膜液、有机废气处理废活性炭等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③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城管委及时清运。各类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明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无 | 2022.8.31-2022.9.6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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