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骏玛机器有限公司四川骏玛机器智能制造产业园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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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骏玛机器有限公司四川骏玛机器智能制造产业园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四 (略) 四川骏玛机器智能制造产业园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31日-2022年9月6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四川骏玛机器智能制造产业园

二、建设地点:绵阳经开区塘汛街道三元社区、桃园社区

三、建设单位:四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省 (略)

五、项目概况:

四 (略) 拟选址于绵阳经开区塘汛街道三元社区、桃园社区实施四川骏玛机器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总面积*.2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设施、设备,新建机加车间(含物件的下料、粗加工、热处理、精加工等工序)、钣金车间(含物件的下料、折弯、焊接、打磨等工序)、表处车间(含物件的预脱脂、脱脂、水洗、酸洗、表调、磷化、喷漆、喷塑等工序)、装配车间(含物件的装配和包装)、办公生活楼、储运工程(含原料库、漆料暂存库、化学品暂存库、半成品库)等,配套建设废气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系统、危废间等公辅设施。建成后,年产专用设备300余台

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须按国家、四 (略) 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施工废气须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边设施处理;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迹地恢复。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表面处理水洗废水及槽体清洗废水排入拟建综合废水处理系统(采用格栅+均质调节池+混合反应澄清器+水解酸化反应器+好氧生物反应器+组合澄清器+紫外线消毒工艺)处理,生活污水排入隔油池+预处理池处理;上述废水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及塘汛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 (略) (略) ,最终经塘汛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后排入涪江。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略) 、 (略) 下方设烟尘捕集装置,切割烟尘及打磨粉尘经收集后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淬油池上方设置集气罩,淬火工序产生的挥发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油雾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排放;地面沉降的金属粉尘及时清扫;酸洗槽四周设置抽风装置,酸性废气经收集后采用碱喷淋塔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漆房、烘干房均密闭并设置集气系统,漆雾及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采用“干式漆雾分离柜+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喷塑房密闭并设置集气系统,喷塑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排放标准后引至楼顶排放;上述排放废气中,有机废气须满足《四川省固定汚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有组织排放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其他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根据报告表核算要求,以机加车间和表处车间边界50米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现无集中居民区等敏感建筑。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工中心、车床、钻床、锯床、磨床、切割机、空压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同时夜间禁止生产,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建设危废暂存间,项目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淬火油、废切削液、槽体废渣、表处废液、废含油棉纱手套、废活性炭、污水站污泥、废化学品包装桶、沾染切削液的边角料等危废分类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做好防雨、防渗、防流失等标准化建设;你单位在危险废物转运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台帐制度,委托持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车辆进行运输,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设施的现场管理;废边角料、废金属屑、废焊丝、废砂轮片、焊渣、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可利用固废暂存后外售;废漆桶、废塑粉桶由厂家回收;办公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采取分区防渗,对危废暂存间、机加工区、表处区、污水处理系统、原料库房(含化学品库、漆料存放区等)、淬火油池等重点区域采取有效、合理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原辅材料(矿物油、淬火油、硫酸、磷酸等化学品)输运、储存以及使用措施;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配置有毒有害气体预警系统,化学品存放区设置围堰、厂区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池,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与淘汰类,为允许类。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具文(川投资备[2020-*-35-03-*]FGQB-0001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根据《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川环建函〔2015〕176号)内容,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根据《经开-小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及企业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证明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符合绵阳现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各管控单元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 真:0816-*

邮 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科创园 (略) 10-1号

邮 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四 (略) 四川骏玛机器智能制造产业园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31日-2022年9月6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四川骏玛机器智能制造产业园

二、建设地点:绵阳经开区塘汛街道三元社区、桃园社区

三、建设单位:四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省 (略)

五、项目概况:

四 (略) 拟选址于绵阳经开区塘汛街道三元社区、桃园社区实施四川骏玛机器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总面积*.2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设施、设备,新建机加车间(含物件的下料、粗加工、热处理、精加工等工序)、钣金车间(含物件的下料、折弯、焊接、打磨等工序)、表处车间(含物件的预脱脂、脱脂、水洗、酸洗、表调、磷化、喷漆、喷塑等工序)、装配车间(含物件的装配和包装)、办公生活楼、储运工程(含原料库、漆料暂存库、化学品暂存库、半成品库)等,配套建设废气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系统、危废间等公辅设施。建成后,年产专用设备300余台

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须按国家、四 (略) 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施工废气须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边设施处理;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迹地恢复。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表面处理水洗废水及槽体清洗废水排入拟建综合废水处理系统(采用格栅+均质调节池+混合反应澄清器+水解酸化反应器+好氧生物反应器+组合澄清器+紫外线消毒工艺)处理,生活污水排入隔油池+预处理池处理;上述废水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及塘汛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 (略) (略) ,最终经塘汛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后排入涪江。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略) 、 (略) 下方设烟尘捕集装置,切割烟尘及打磨粉尘经收集后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淬油池上方设置集气罩,淬火工序产生的挥发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油雾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排放;地面沉降的金属粉尘及时清扫;酸洗槽四周设置抽风装置,酸性废气经收集后采用碱喷淋塔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漆房、烘干房均密闭并设置集气系统,漆雾及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采用“干式漆雾分离柜+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喷塑房密闭并设置集气系统,喷塑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排放标准后引至楼顶排放;上述排放废气中,有机废气须满足《四川省固定汚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有组织排放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其他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根据报告表核算要求,以机加车间和表处车间边界50米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现无集中居民区等敏感建筑。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工中心、车床、钻床、锯床、磨床、切割机、空压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同时夜间禁止生产,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建设危废暂存间,项目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淬火油、废切削液、槽体废渣、表处废液、废含油棉纱手套、废活性炭、污水站污泥、废化学品包装桶、沾染切削液的边角料等危废分类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做好防雨、防渗、防流失等标准化建设;你单位在危险废物转运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台帐制度,委托持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车辆进行运输,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设施的现场管理;废边角料、废金属屑、废焊丝、废砂轮片、焊渣、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可利用固废暂存后外售;废漆桶、废塑粉桶由厂家回收;办公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采取分区防渗,对危废暂存间、机加工区、表处区、污水处理系统、原料库房(含化学品库、漆料存放区等)、淬火油池等重点区域采取有效、合理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原辅材料(矿物油、淬火油、硫酸、磷酸等化学品)输运、储存以及使用措施;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配置有毒有害气体预警系统,化学品存放区设置围堰、厂区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池,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与淘汰类,为允许类。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具文(川投资备[2020-*-35-03-*]FGQB-0001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根据《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川环建函〔2015〕176号)内容,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根据《经开-小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及企业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证明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符合绵阳现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各管控单元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 真:0816-*

邮 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科创园 (略) 10-1号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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