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萍乡成品油管道工程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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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萍乡成品油管道工程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樟树-萍乡成品油管道工程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08月31日 - 2022年09月0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洪都北大道1131号

邮编:*

建设名称:樟树-萍乡成品油管道工程
建设地点: (略) ( (略) 、 (略) 、上高县、袁州区)、 (略) (分宜县)、 (略) (上栗县)
建设单位:国家石油 (略) (略) 华中分公司
编制单位:中交第二航务工 (略)
项目概况:樟树-萍乡成品油管道工程管线总长242.7km, (略) ( (略) 、 (略) 、上高县、袁州区)、 (略) (分宜县)、 (略) (上栗县)等地区,线路总体呈现东北-西南走向。干 (略) (略) 张家山街道樟树节点站(N28°4′54″,E115°30′26″), (略) 上栗县赤山镇萍乡末站(N27°43′12″,E113°55′15″);联络 (略) 袁州区彬江镇宜春分输泵站(N27°48′42″,E114°31′9″), (略) 袁州区彬江镇宜春储备末站(N27°46′55″,E114°32′33″)。本工程属新建工程,采用常温密闭顺序输送工艺,设计输送品种为汽油和柴油,输送油品品种为:0#柴油、92#、95#汽油。干线设计输量为160×104t/a,管道全长234.6km,管径为Φ323.9mm,设计压力为9.5MPa。联络线设置两条Φ219.1mm管道,分别输送汽油和柴油,设计输量为各120×104t/a,每条长度8.1km,设计压力为4.8MPa。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樟树-萍乡干线和宜春-宜春储备库末站联络线成品油管道工程,及4座站场(樟树节点站、上高分输站、宜春分输站、宜春储备库末站)工程等主体工程;9座远程监控阀室、管道标志、水工保护等配套工程;管道及站场等防腐、自控、通信,站场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等公辅工程;噪声、废气、废水防治等环保工程。工程计划2022年9月开工建设,2024年6月建成并试运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设计阶段环保措施。在设计阶段,管线走向已避让上高南港水源涵养县级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同时,设计已优化施工工艺,如采用定向钻方式下穿消江和萍水河,以尽量减缓项目建设对萍水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肖江湿地保护小区的影响。项目施工场地选址尽量远离管线沿线居民点和学校,并位于居民点下风向300m以外,减少物料扬尘和有害气体对居民的污染影响。合理设计材 (略) ,尽量远离居民区,避免扬尘 (略) 两侧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略) 由选择时,尽量远离地下水水源地,对无法远离的点位(如龙源村取水井),采取拆除该水井,并与当地 (略) 上游另建水井等措施,防止因油品泄露、石油下渗污染水源。对管道沿线及站场周边居民开展预防性培训,宣传《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减少、避免后期发生第三方破坏的事故。输油管道应避开滑坡、崩塌、塌陷、泥石流、洪水严重侵蚀等地质灾害地段,宜避开矿山采空区、全新世活动断层。当受到条件限制必须通过上述区域时,应选择其危害程度较小的位置通过,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对不同的水域穿跨越设计进行优选,选择较为经济、合理、可行的技术方案。本工程主要采用对地表干扰小,施工速度快,施工精度高,不影响通航,安全性好的定向钻方式穿越地表水体,穿跨越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油气输送管道工程水平定向钻穿越设计规范》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在设计中输油泵、混油泵、转油泵等优先选用同类产品中的低噪声泵,且布置在泵棚里。在厂界四周、高噪声设备、 (略) 两侧种植灌木、乔木和林带绿化,以降低噪声影响。设计阶段合理调配土石方,在经济运距内充分利用移挖作填,充分利用废方,从源头水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2.施工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加强施工管理,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对于临时占地和新开辟的临时便道等破坏区,竣工后 (略) 《土地复垦规定》进行土地复垦和植被重建工作。在农田段施工时,要尽量避开农作物生长季节,以减少农业生产损失。施工完毕后,作好现场清理、恢复工作;加强熟化土壤的保护和利用;妥善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生活垃圾等;施工期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加强萍水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段施工、运营管理,实验区管段施工期尽量避开黄尾密鲴等鱼类特别保护期(每年的3月20日—6月30日),选在河流枯水期进行施工。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在肖江保护小区以外,采用定向钻方式穿越肖江(萧江、消江),应选在河流枯水期进行施工。大开挖穿越河流时,尽量安排在枯水期,并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施工队*依托当地社会服务设施或民居,尽可能不设施工营地。定向钻穿越敏感水体,两侧大堤堤脚内不得设置施工材料堆放场地,禁止设立施工营地;按30%的余量设置泥浆池,防止外溢,并做好防渗处理;施工结束后尽快恢复出入场地的原貌等。清管、试压废水主要含铁锈和泥沙等杂质,经沉淀过滤后,上层清水按照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排放,下层的沉淀物作为施工垃圾清运处理。拆罐废水,依托油库污水系统进行处理。项目不涉及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内施工,位于管道下游5m的龙源村取水井拆除另建;做好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地下水水位、水量和水质监控工作,发现影响居民生活和生产用水时应予及时解决;一旦出现较大面积的污染,应及时截断污染扩散途径,使污染物在原地净化处理,尽快排除污染源。加强施工区规划管理。建筑材料的堆场、混凝土搅拌场应定点定位,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汽车运输易起尘的物料时,加盖蓬布、控制车速,卸车时尽量减少落差,定期洒水清扫进出主干道,防止物料洒落和产生扬尘。 (略) 线尽可能避开村庄,施工便道尽量进行夯实硬化处理,减少扬尘起尘量。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度和颗粒物排放。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减缓行驶速度,严禁在晚上10时至次日6时进行高噪声施工,夜间施工应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批准后方可根据规定施工。施工完成后剩余的泥浆暂时存放在防渗泥浆池内,经固化处理后,就近委托相关单位处置;施工废料和拆迁建 (略) 容部门统一调配处理;工程弃土可在工程内部消耗,无需外送;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3.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应加强储罐密封控制措施和运行维护工作;对泵、压缩机、阀门、法兰等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制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计划,定期检测、及时修复,防止或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在油气集输过程中,采用密闭流程,减少烃类气体排放。各站场废水主要包括含油污水和生活污水,樟树节点站的含油污水依托樟树张家山油库含油污水处理装置,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厂外排水沟或污水管道;上高分输站的含油污水依托上高七宝山油库含油污水处理装置,满足GB8978—1996中一级排放标准后,排入东面小河,再汇入锦江;宜春彬江油库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处理达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内的袁州区机电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宜春储备库末站的含油污水依托宜春储备库含油污水处理装置,满足GB8978—1996中一级排放标准后,排入附近沟渠;宜春储备库末站新建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2020)标准,回用于绿化。通过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对于高噪声的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及隔声等措施,可有效减缓生产噪声对厂区边界声环境的不利影响,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可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标准范围内。本工程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含油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樟树节点站危险废物暂存依托张家山油库设施,宜春储备库末站依托宜春储备库;上高分输站、宜春分输站分别新建1座危险废物暂存库(占地面积约20m2),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01)要求进行建设,做到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全线采用三层PE和阴极保护联合保护方式进行防腐,设置警示牌减小第三方破坏风险;全线采用计算机监控和数据采集(SCADA)系统,进行自动监控和统一调度管理;管道焊缝采用100%射线和超声波进行焊接探伤;设置在线泄漏检测系统,定期进行管道壁厚测量,及时维修更换;定期检查管道安全保护系统(如截断阀等),加大巡线频率,定期进行清管作业;穿越环境敏感地段采用加大管道壁厚、管道埋深等措施提高设计等级,在穿越点上下游均设置阀室等。站场内设置防火堤和事故池,将泄漏在罐区防火堤内的消防废水收集、清理,将消防废水送至事故池,将产生的危险废物送至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在地下水水源地上下游设置监测井,定期监测水质(一月1次),一旦出现特征污染物超标或者发现泄漏,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为居民提供饮水;必要时设置常备应急抽水井,使泄露事故发生后可尽快通过抽取地下水,截断 (略) 径,减少污染。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在环评编制阶 (略) 上公示、登报公示和现场公示,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该项目建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樟树-萍乡成品油管道工程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08月31日 - 2022年09月0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洪都北大道1131号

邮编:*

建设名称:樟树-萍乡成品油管道工程
建设地点: (略) ( (略) 、 (略) 、上高县、袁州区)、 (略) (分宜县)、 (略) (上栗县)
建设单位:国家石油 (略) (略) 华中分公司
编制单位:中交第二航务工 (略)
项目概况:樟树-萍乡成品油管道工程管线总长242.7km, (略) ( (略) 、 (略) 、上高县、袁州区)、 (略) (分宜县)、 (略) (上栗县)等地区,线路总体呈现东北-西南走向。干 (略) (略) 张家山街道樟树节点站(N28°4′54″,E115°30′26″), (略) 上栗县赤山镇萍乡末站(N27°43′12″,E113°55′15″);联络 (略) 袁州区彬江镇宜春分输泵站(N27°48′42″,E114°31′9″), (略) 袁州区彬江镇宜春储备末站(N27°46′55″,E114°32′33″)。本工程属新建工程,采用常温密闭顺序输送工艺,设计输送品种为汽油和柴油,输送油品品种为:0#柴油、92#、95#汽油。干线设计输量为160×104t/a,管道全长234.6km,管径为Φ323.9mm,设计压力为9.5MPa。联络线设置两条Φ219.1mm管道,分别输送汽油和柴油,设计输量为各120×104t/a,每条长度8.1km,设计压力为4.8MPa。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樟树-萍乡干线和宜春-宜春储备库末站联络线成品油管道工程,及4座站场(樟树节点站、上高分输站、宜春分输站、宜春储备库末站)工程等主体工程;9座远程监控阀室、管道标志、水工保护等配套工程;管道及站场等防腐、自控、通信,站场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等公辅工程;噪声、废气、废水防治等环保工程。工程计划2022年9月开工建设,2024年6月建成并试运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设计阶段环保措施。在设计阶段,管线走向已避让上高南港水源涵养县级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同时,设计已优化施工工艺,如采用定向钻方式下穿消江和萍水河,以尽量减缓项目建设对萍水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肖江湿地保护小区的影响。项目施工场地选址尽量远离管线沿线居民点和学校,并位于居民点下风向300m以外,减少物料扬尘和有害气体对居民的污染影响。合理设计材 (略) ,尽量远离居民区,避免扬尘 (略) 两侧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略) 由选择时,尽量远离地下水水源地,对无法远离的点位(如龙源村取水井),采取拆除该水井,并与当地 (略) 上游另建水井等措施,防止因油品泄露、石油下渗污染水源。对管道沿线及站场周边居民开展预防性培训,宣传《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减少、避免后期发生第三方破坏的事故。输油管道应避开滑坡、崩塌、塌陷、泥石流、洪水严重侵蚀等地质灾害地段,宜避开矿山采空区、全新世活动断层。当受到条件限制必须通过上述区域时,应选择其危害程度较小的位置通过,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对不同的水域穿跨越设计进行优选,选择较为经济、合理、可行的技术方案。本工程主要采用对地表干扰小,施工速度快,施工精度高,不影响通航,安全性好的定向钻方式穿越地表水体,穿跨越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油气输送管道工程水平定向钻穿越设计规范》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在设计中输油泵、混油泵、转油泵等优先选用同类产品中的低噪声泵,且布置在泵棚里。在厂界四周、高噪声设备、 (略) 两侧种植灌木、乔木和林带绿化,以降低噪声影响。设计阶段合理调配土石方,在经济运距内充分利用移挖作填,充分利用废方,从源头水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2.施工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加强施工管理,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对于临时占地和新开辟的临时便道等破坏区,竣工后 (略) 《土地复垦规定》进行土地复垦和植被重建工作。在农田段施工时,要尽量避开农作物生长季节,以减少农业生产损失。施工完毕后,作好现场清理、恢复工作;加强熟化土壤的保护和利用;妥善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生活垃圾等;施工期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加强萍水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段施工、运营管理,实验区管段施工期尽量避开黄尾密鲴等鱼类特别保护期(每年的3月20日—6月30日),选在河流枯水期进行施工。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在肖江保护小区以外,采用定向钻方式穿越肖江(萧江、消江),应选在河流枯水期进行施工。大开挖穿越河流时,尽量安排在枯水期,并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施工队*依托当地社会服务设施或民居,尽可能不设施工营地。定向钻穿越敏感水体,两侧大堤堤脚内不得设置施工材料堆放场地,禁止设立施工营地;按30%的余量设置泥浆池,防止外溢,并做好防渗处理;施工结束后尽快恢复出入场地的原貌等。清管、试压废水主要含铁锈和泥沙等杂质,经沉淀过滤后,上层清水按照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排放,下层的沉淀物作为施工垃圾清运处理。拆罐废水,依托油库污水系统进行处理。项目不涉及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内施工,位于管道下游5m的龙源村取水井拆除另建;做好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地下水水位、水量和水质监控工作,发现影响居民生活和生产用水时应予及时解决;一旦出现较大面积的污染,应及时截断污染扩散途径,使污染物在原地净化处理,尽快排除污染源。加强施工区规划管理。建筑材料的堆场、混凝土搅拌场应定点定位,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汽车运输易起尘的物料时,加盖蓬布、控制车速,卸车时尽量减少落差,定期洒水清扫进出主干道,防止物料洒落和产生扬尘。 (略) 线尽可能避开村庄,施工便道尽量进行夯实硬化处理,减少扬尘起尘量。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度和颗粒物排放。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减缓行驶速度,严禁在晚上10时至次日6时进行高噪声施工,夜间施工应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批准后方可根据规定施工。施工完成后剩余的泥浆暂时存放在防渗泥浆池内,经固化处理后,就近委托相关单位处置;施工废料和拆迁建 (略) 容部门统一调配处理;工程弃土可在工程内部消耗,无需外送;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3.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应加强储罐密封控制措施和运行维护工作;对泵、压缩机、阀门、法兰等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制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计划,定期检测、及时修复,防止或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在油气集输过程中,采用密闭流程,减少烃类气体排放。各站场废水主要包括含油污水和生活污水,樟树节点站的含油污水依托樟树张家山油库含油污水处理装置,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厂外排水沟或污水管道;上高分输站的含油污水依托上高七宝山油库含油污水处理装置,满足GB8978—1996中一级排放标准后,排入东面小河,再汇入锦江;宜春彬江油库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处理达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内的袁州区机电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宜春储备库末站的含油污水依托宜春储备库含油污水处理装置,满足GB8978—1996中一级排放标准后,排入附近沟渠;宜春储备库末站新建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2020)标准,回用于绿化。通过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对于高噪声的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及隔声等措施,可有效减缓生产噪声对厂区边界声环境的不利影响,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可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标准范围内。本工程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含油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樟树节点站危险废物暂存依托张家山油库设施,宜春储备库末站依托宜春储备库;上高分输站、宜春分输站分别新建1座危险废物暂存库(占地面积约20m2),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01)要求进行建设,做到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全线采用三层PE和阴极保护联合保护方式进行防腐,设置警示牌减小第三方破坏风险;全线采用计算机监控和数据采集(SCADA)系统,进行自动监控和统一调度管理;管道焊缝采用100%射线和超声波进行焊接探伤;设置在线泄漏检测系统,定期进行管道壁厚测量,及时维修更换;定期检查管道安全保护系统(如截断阀等),加大巡线频率,定期进行清管作业;穿越环境敏感地段采用加大管道壁厚、管道埋深等措施提高设计等级,在穿越点上下游均设置阀室等。站场内设置防火堤和事故池,将泄漏在罐区防火堤内的消防废水收集、清理,将消防废水送至事故池,将产生的危险废物送至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在地下水水源地上下游设置监测井,定期监测水质(一月1次),一旦出现特征污染物超标或者发现泄漏,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为居民提供饮水;必要时设置常备应急抽水井,使泄露事故发生后可尽快通过抽取地下水,截断 (略) 径,减少污染。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在环评编制阶 (略) 上公示、登报公示和现场公示,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该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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