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江苏江扬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000台套水泥制品机械设备及模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拟对江苏江扬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000台套水泥制品机械设备及模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关于拟对江苏江扬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000台套水泥制品机械设备及模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年产1000台套水泥制品机械设备及模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进行公告:

1、项目名称:年产1000台套水泥制品机械设备及模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2、项目地点: (略) 江都区真武镇工业集中区 (略) 82号

3、建设单位:江苏 (略)

4、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扬州叶萌环境技术服务中 心

5、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建设地 (略) 江都区真武镇工业集中区 (略) 82号,对滚焊机、径向挤压制管机、管模等水泥制品及机械模具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建成后本厂区年产滚焊机300台、径向挤压制管机400台、管模等水泥制品及机械模具300套,其他工程机械生产线工艺及产能维持不变。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及执行标准如下:

(一)厂区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 本项目不新增废水。

(二)喷漆、晾干废气经干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打磨粉尘、切割粉尘、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粉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和非*烷总烃执行《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1标准、有组织排放的二*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烷总烃、二*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三)合理厂区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噪声控制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四)遵循“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的各项法规和标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做到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安全处置。

(五)以1#厂房为边界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存在居民等环境敏感目标。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配套建设相应容积的应急事故池,规范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7、公众参与情况。

(略) 江都生 (略) 页在2022年8月23日至2022年8月29日进行了该项目受理公示,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8、承诺文件:无。

9、听证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6日。如对此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持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通过电话或书面 (略) 生态环境局反映。

联系电话:0514-*

电子邮箱:*@*63.com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关于拟对江苏江扬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000台套水泥制品机械设备及模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年产1000台套水泥制品机械设备及模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进行公告:

1、项目名称:年产1000台套水泥制品机械设备及模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2、项目地点: (略) 江都区真武镇工业集中区 (略) 82号

3、建设单位:江苏 (略)

4、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扬州叶萌环境技术服务中 心

5、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建设地 (略) 江都区真武镇工业集中区 (略) 82号,对滚焊机、径向挤压制管机、管模等水泥制品及机械模具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建成后本厂区年产滚焊机300台、径向挤压制管机400台、管模等水泥制品及机械模具300套,其他工程机械生产线工艺及产能维持不变。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及执行标准如下:

(一)厂区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 本项目不新增废水。

(二)喷漆、晾干废气经干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打磨粉尘、切割粉尘、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粉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和非*烷总烃执行《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1标准、有组织排放的二*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烷总烃、二*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三)合理厂区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噪声控制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四)遵循“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的各项法规和标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做到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安全处置。

(五)以1#厂房为边界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存在居民等环境敏感目标。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配套建设相应容积的应急事故池,规范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7、公众参与情况。

(略) 江都生 (略) 页在2022年8月23日至2022年8月29日进行了该项目受理公示,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8、承诺文件:无。

9、听证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6日。如对此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持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通过电话或书面 (略) 生态环境局反映。

联系电话:0514-*

电子邮箱:*@*63.com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