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31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关于山东民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2022年8月31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关于山东民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标题: | 2022年8月31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关于山东民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 ||
---|---|---|---|
索引号: | *MB*K/202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8-31 15:27:01 | 发布机构: | 临淄生态环境分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东民 (略) 副产盐酸解析环保提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31日-2022年9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临淄大道971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1 | 副产盐酸解析环保提升技改项目 | (略) 张店东部化工 (略) 227 号 | 山东民 (略) | 山东典图 (略)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略) 张店东部化工 (略) 227 号 。项目总投资2420.*元,环保投资18.*元。本项目拟对氯*酸装置副产的盐酸进行解析,通过新建盐酸解析装置回收的氯化氢,用作环氧氯*烷装置的原料,解析后的酸性水回用于氯*酸装置,循环吸收氯化氢尾气。项目以氯化钙溶液为共沸打破介质,采用深度解析法将氯化氢解析出来,高纯度的氯化氢通过冷却除去大部分水份后,供生产装置使用。 | 1.加强原材物料管理,物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道路运输区地面水泥硬化;及时对地面进行清理,确保厂区地面干净、整洁。 2.加强生产管理,强化源头控制。项目建成后,盐酸解析废气收集后依托现有 RTO 装置处理,废气经“水洗塔+RTO+急冷塔+碱洗”净化后依托现有 RTO 排气筒排放。外排VOCs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 1 中其他行业Ⅱ时段排放限值;氯化氢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表 3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噁英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 3.合理规范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4.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闪蒸罐蒸馏废液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储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转移台账记录,不得随意弃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5.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排污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以及运行台账,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及故障维修,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管理。 |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东民 (略) 副产盐酸解析环保提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31日-2022年9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临淄大道971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1 | 副产盐酸解析环保提升技改项目 | (略) 张店东部化工 (略) 227 号 | 山东民 (略) | 山东典图 (略)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略) 张店东部化工 (略) 227 号 。项目总投资2420.*元,环保投资18.*元。本项目拟对氯*酸装置副产的盐酸进行解析,通过新建盐酸解析装置回收的氯化氢,用作环氧氯*烷装置的原料,解析后的酸性水回用于氯*酸装置,循环吸收氯化氢尾气。项目以氯化钙溶液为共沸打破介质,采用深度解析法将氯化氢解析出来,高纯度的氯化氢通过冷却除去大部分水份后,供生产装置使用。 | 1.加强原材物料管理,物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道路运输区地面水泥硬化;及时对地面进行清理,确保厂区地面干净、整洁。 2.加强生产管理,强化源头控制。项目建成后,盐酸解析废气收集后依托现有 RTO 装置处理,废气经“水洗塔+RTO+急冷塔+碱洗”净化后依托现有 RTO 排气筒排放。外排VOCs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 1 中其他行业Ⅱ时段排放限值;氯化氢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表 3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噁英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 3.合理规范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4.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闪蒸罐蒸馏废液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储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转移台账记录,不得随意弃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5.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排污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以及运行台账,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及故障维修,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管理。 |
标题: | 2022年8月31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关于山东民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 ||
---|---|---|---|
索引号: | *MB*K/202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8-31 15:27:01 | 发布机构: | 临淄生态环境分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东民 (略) 副产盐酸解析环保提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31日-2022年9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临淄大道971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1 | 副产盐酸解析环保提升技改项目 | (略) 张店东部化工 (略) 227 号 | 山东民 (略) | 山东典图 (略)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略) 张店东部化工 (略) 227 号 。项目总投资2420.*元,环保投资18.*元。本项目拟对氯*酸装置副产的盐酸进行解析,通过新建盐酸解析装置回收的氯化氢,用作环氧氯*烷装置的原料,解析后的酸性水回用于氯*酸装置,循环吸收氯化氢尾气。项目以氯化钙溶液为共沸打破介质,采用深度解析法将氯化氢解析出来,高纯度的氯化氢通过冷却除去大部分水份后,供生产装置使用。 | 1.加强原材物料管理,物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道路运输区地面水泥硬化;及时对地面进行清理,确保厂区地面干净、整洁。 2.加强生产管理,强化源头控制。项目建成后,盐酸解析废气收集后依托现有 RTO 装置处理,废气经“水洗塔+RTO+急冷塔+碱洗”净化后依托现有 RTO 排气筒排放。外排VOCs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 1 中其他行业Ⅱ时段排放限值;氯化氢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表 3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噁英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 3.合理规范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4.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闪蒸罐蒸馏废液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储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转移台账记录,不得随意弃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5.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排污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以及运行台账,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及故障维修,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管理。 |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东民 (略) 副产盐酸解析环保提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31日-2022年9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临淄大道971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1 | 副产盐酸解析环保提升技改项目 | (略) 张店东部化工 (略) 227 号 | 山东民 (略) | 山东典图 (略)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略) 张店东部化工 (略) 227 号 。项目总投资2420.*元,环保投资18.*元。本项目拟对氯*酸装置副产的盐酸进行解析,通过新建盐酸解析装置回收的氯化氢,用作环氧氯*烷装置的原料,解析后的酸性水回用于氯*酸装置,循环吸收氯化氢尾气。项目以氯化钙溶液为共沸打破介质,采用深度解析法将氯化氢解析出来,高纯度的氯化氢通过冷却除去大部分水份后,供生产装置使用。 | 1.加强原材物料管理,物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道路运输区地面水泥硬化;及时对地面进行清理,确保厂区地面干净、整洁。 2.加强生产管理,强化源头控制。项目建成后,盐酸解析废气收集后依托现有 RTO 装置处理,废气经“水洗塔+RTO+急冷塔+碱洗”净化后依托现有 RTO 排气筒排放。外排VOCs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 1 中其他行业Ⅱ时段排放限值;氯化氢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表 3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噁英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 3.合理规范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4.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闪蒸罐蒸馏废液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储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转移台账记录,不得随意弃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5.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排污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以及运行台账,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及故障维修,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管理。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