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2022年8月31日环评文件拟批准意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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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2022年8月31日环评文件拟批准意见公告

索引号:hzwxq19/2022-*组配分类:通知公告
文件编号 生成时间:2022-08-2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发布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2022年8月31日环评文件拟批准意见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杭州湾生命科技产业园-生物医药研发服务基地二期(Ⅱ)

宁波杭州湾新 (略) 800号

康龙化成(宁波) (略)

企业拟投资*.*元,在现有杭州湾生命科技产业园二期地块内新建3幢实验楼,并利用已建闲置的16#楼,主要为1幢生物实验楼(20#)和3幢化学实验楼(16#、21#、22#),总建筑面积*m2,用于实施杭州湾生命科技产业园-生物医药研发服务基地二期(Ⅱ)项目。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一、废气

生物实验废气:通过风机抽排至楼顶后经过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生物实验气溶胶:生物安全柜配备高能效空气(HEPA)过滤器,对生物气溶胶进行截留,生物安全柜内空气实现内循环、不外排;

化学实验废气:通过风机抽排至楼顶后经过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二、废水

生活污水先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实验室废水一并排入研发基地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至杭州湾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

①设备应经常维护,尽量减少因设备受损产生的噪声。②合理布局,建议给风机、水泵等设备安装时加装减震垫;③加强生产管理,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四、固废

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未被污染的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2

年产*吨钢格栅板扩建项目

宁波杭州湾新 (略) 298号

(略)

现企拟新增投资*元,在企业现有厂区内进行扩建,通过增加各类机加工及配套热镀锌设备,以达到新增*吨热镀锌钢格板的生产能力。本次项目扩建完成后,全厂产能调整为年产*吨金属桁架、网片,*吨热镀锌钢格栅板的生产能力。

建设单位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一、废气:

酸雾经酸雾吸收塔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助镀液再生系统产生的NH3以及热镀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NH3经布袋除尘器+脱氨塔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热镀锌窑体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外观处理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焊接烟尘经焊接烟尘处理器处理后排放;

二、废水:

项目酸洗废水经废酸处理设备处理后产生的少量低浓度盐酸回用于配酸;助镀液经助镀除铁再生设备处理后重复用于助镀生产;脱氨塔喷淋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后用于助镀液再生系统氨水补充水;含盐废水(换热器余热利用水+纯水制备设备排水)用于厂区 (略) 洒水;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自然损耗后定期补充,上述废水均不外排。漂洗废水、酸雾处理喷淋水、车间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经厂内自建的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其中氨氮和总磷满足《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总铁排放参照执行《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制》(DB33/844-2011)二级标准。

三、固废:

建立全厂统一的固废分类收集、统一堆放场地制度。各类废物收集后暂存在暂存场地内,不得露天放置,放置场所做好地面的硬化防腐,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危险废物暂存于专门的危废仓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金属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废滤芯及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噪声: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②厂房内部采用合理的平面布局,尽量使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布置;③加强设备维修保养,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④加强生产管理,生产时做到门窗关闭;⑤加强车间周边及厂区的绿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6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4-*

电子邮箱:*@*26.com

通讯地址: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宁波杭州湾新 (略) 1号)

索引号:hzwxq19/2022-*组配分类:通知公告
文件编号 生成时间:2022-08-2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发布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2022年8月31日环评文件拟批准意见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杭州湾生命科技产业园-生物医药研发服务基地二期(Ⅱ)

宁波杭州湾新 (略) 800号

康龙化成(宁波) (略)

企业拟投资*.*元,在现有杭州湾生命科技产业园二期地块内新建3幢实验楼,并利用已建闲置的16#楼,主要为1幢生物实验楼(20#)和3幢化学实验楼(16#、21#、22#),总建筑面积*m2,用于实施杭州湾生命科技产业园-生物医药研发服务基地二期(Ⅱ)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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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一、废气

生物实验废气:通过风机抽排至楼顶后经过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生物实验气溶胶:生物安全柜配备高能效空气(HEPA)过滤器,对生物气溶胶进行截留,生物安全柜内空气实现内循环、不外排;

化学实验废气:通过风机抽排至楼顶后经过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二、废水

生活污水先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实验室废水一并排入研发基地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至杭州湾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

①设备应经常维护,尽量减少因设备受损产生的噪声。②合理布局,建议给风机、水泵等设备安装时加装减震垫;③加强生产管理,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四、固废

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未被污染的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2

年产*吨钢格栅板扩建项目

宁波杭州湾新 (略) 298号

(略)

现企拟新增投资*元,在企业现有厂区内进行扩建,通过增加各类机加工及配套热镀锌设备,以达到新增*吨热镀锌钢格板的生产能力。本次项目扩建完成后,全厂产能调整为年产*吨金属桁架、网片,*吨热镀锌钢格栅板的生产能力。

建设单位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一、废气:

酸雾经酸雾吸收塔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助镀液再生系统产生的NH3以及热镀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NH3经布袋除尘器+脱氨塔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热镀锌窑体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外观处理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焊接烟尘经焊接烟尘处理器处理后排放;

二、废水:

项目酸洗废水经废酸处理设备处理后产生的少量低浓度盐酸回用于配酸;助镀液经助镀除铁再生设备处理后重复用于助镀生产;脱氨塔喷淋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后用于助镀液再生系统氨水补充水;含盐废水(换热器余热利用水+纯水制备设备排水)用于厂区 (略) 洒水;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自然损耗后定期补充,上述废水均不外排。漂洗废水、酸雾处理喷淋水、车间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经厂内自建的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其中氨氮和总磷满足《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总铁排放参照执行《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制》(DB33/844-2011)二级标准。

三、固废:

建立全厂统一的固废分类收集、统一堆放场地制度。各类废物收集后暂存在暂存场地内,不得露天放置,放置场所做好地面的硬化防腐,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危险废物暂存于专门的危废仓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金属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废滤芯及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噪声: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②厂房内部采用合理的平面布局,尽量使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布置;③加强设备维修保养,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④加强生产管理,生产时做到门窗关闭;⑤加强车间周边及厂区的绿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6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4-*

电子邮箱:*@*26.com

通讯地址: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宁波杭州湾新 (略) 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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