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集镇公墓(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金湖县集镇公墓(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34号)、《 (略)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化解制度(试行)》和《 (略) 施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化解制度考评办法》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金湖县集镇公墓(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以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金湖县民政局委托江苏同维 (略) 开展项目实施前的社会稳定风险调查评估工作。现公示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公益性公墓是社会公共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略) 殡葬改革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更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对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殡葬管理条例》《江苏省殡葬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墓管理的通知》(苏民事﹝2021﹞36 号)和《金湖县殡葬设施布局规划(2019-2035)》《金湖县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规划实施方案》等法规和文件精神,建设金湖县集镇公墓(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将大力改善当地殡葬设施供给,推动金湖殡葬设施高质量发展,规范殡葬行为,改革丧葬方米,计划投资*元,分期实施。项目计划建成安放(葬)格位*个,花坛葬5000穴,草坪葬2000穴,树葬1152穴,可用20年,节地生态安葬比例100%。
建设内容主要有骨灰安放楼、节地生态安葬墓区,生命文化纪念广场,业务(管理)用房,以及停车场、公共厕所、集中焚烧炉、墓 (略) 、绿化、围墙等配套设施。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该项目相关利益群体,包括项目所在地及建设地点周边的居民和相关单位等。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实施的态度;
2.项目征地涉及相关公众或单位的态度;
3.项目实施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
4.项目是否影响公众利益,受影响公众有何利益诉求;
5.公众对本项目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估单位发表对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自然日。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金湖县民政局
联系人:高峰联系电话:*
地址:金 (略) 35号
评估单位:江苏同维 (略)
联系人:薛工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地址:金湖 (略) 139号利达大厦407室
金湖县民政局
2022年8月31日
根据《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34号)、《 (略)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化解制度(试行)》和《 (略) 施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化解制度考评办法》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金湖县集镇公墓(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以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金湖县民政局委托江苏同维 (略) 开展项目实施前的社会稳定风险调查评估工作。现公示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公益性公墓是社会公共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略) 殡葬改革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更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对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殡葬管理条例》《江苏省殡葬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墓管理的通知》(苏民事﹝2021﹞36 号)和《金湖县殡葬设施布局规划(2019-2035)》《金湖县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规划实施方案》等法规和文件精神,建设金湖县集镇公墓(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将大力改善当地殡葬设施供给,推动金湖殡葬设施高质量发展,规范殡葬行为,改革丧葬方米,计划投资*元,分期实施。项目计划建成安放(葬)格位*个,花坛葬5000穴,草坪葬2000穴,树葬1152穴,可用20年,节地生态安葬比例100%。
建设内容主要有骨灰安放楼、节地生态安葬墓区,生命文化纪念广场,业务(管理)用房,以及停车场、公共厕所、集中焚烧炉、墓 (略) 、绿化、围墙等配套设施。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该项目相关利益群体,包括项目所在地及建设地点周边的居民和相关单位等。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实施的态度;
2.项目征地涉及相关公众或单位的态度;
3.项目实施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
4.项目是否影响公众利益,受影响公众有何利益诉求;
5.公众对本项目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估单位发表对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自然日。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金湖县民政局
联系人:高峰联系电话:*
地址:金 (略) 35号
评估单位:江苏同维 (略)
联系人:薛工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地址:金湖 (略) 139号利达大厦407室
金湖县民政局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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