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拟对台山市西非之珠木材有限公司年产户外家具15万套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拟对台山市西非之珠木材有限公司年产户外家具15万套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略) (略) 年产户外家具*套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08月31日至2022年09月0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3 (略) 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邮编:*

  联系电话:0750-*

  传 真:07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户外家具*套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 (略)

建设单位

(略)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年产户外家具*套新建项目 (略) 水步镇长塘沙头开发区1号,总占地面积约*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主要从事户外家具的生产,设计年产户外家具*套。

环评机构

广州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施工机械尾气等,通过修筑防护墙、安装遮挡设施、洒水压尘、车辆冲净等措施抑尘。
根据《报告表》,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VOCs、颗粒物、SO2、NOx、烟尘、臭气等。其中喷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排气筒(G1)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烘干炉、固化炉产生的燃烧废气和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臭气经一套“水喷淋(带除湿装置)+活性炭”处理后经1根15米排气筒(G2)排放,SO2、NOx、烟尘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表2其他炉窑二级标准的较严值,VOCs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表1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Ⅱ时段标准要求,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废水治理设施产生的臭气经加盖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车辆及机械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等。其中车辆及机械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机械冲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略) 排入台山工业新城水步污水处理厂。
根据《报告表》,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等。其中喷淋废水、除油废液、陶化废液、清洗废水等生产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用“隔油+格栅+气浮机+调节+混凝沉淀+絮凝沉淀+砂过滤”工艺,设计处理规模10t/d)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2005)工艺与产品用水水质标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略) 排入台山工业新城水步污水处理厂,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台山工业新城水步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限值要求的较严值。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包括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置高噪声的施工设备等措施降噪,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根据《报告表》,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生产设备噪声,通过隔声、减振等措施降噪,项目东侧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限值要求;其余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余泥渣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其中余泥渣土用于项目内回填和整平;建筑垃圾定期清运至建筑垃圾管理部门指定的受纳地点堆放;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根据《报告表》,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其中废除油剂、废除油剂包装物、废陶化剂、废陶化剂包装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废饱和活性炭、污泥经收集后委托具有相应类别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单位处理处置;废边角料、废藤边角料、废布料、废包装材料、炉渣、收集粉尘经收集后交由一般固废处理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45吨/年)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主要包括危险废物及油类物质等物料泄漏、废气事故排放、火灾及其二次污染等。
项目风险防范措施主要包括制定并落实环境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对各岗位员工进行环境风险意识、风险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和教育;对危废贮存间进行防火、防泄漏、设置围堰等布局设计;建立定时巡查制度,对有泄漏现象和迹象的部位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及启动应急机制。

公众参与情况




   (略) (略) 年产户外家具*套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08月31日至2022年09月0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3 (略) 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邮编:*

  联系电话:0750-*

  传 真:07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户外家具*套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 (略)

建设单位

(略)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年产户外家具*套新建项目 (略) 水步镇长塘沙头开发区1号,总占地面积约*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主要从事户外家具的生产,设计年产户外家具*套。

环评机构

广州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施工机械尾气等,通过修筑防护墙、安装遮挡设施、洒水压尘、车辆冲净等措施抑尘。
根据《报告表》,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VOCs、颗粒物、SO2、NOx、烟尘、臭气等。其中喷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排气筒(G1)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烘干炉、固化炉产生的燃烧废气和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臭气经一套“水喷淋(带除湿装置)+活性炭”处理后经1根15米排气筒(G2)排放,SO2、NOx、烟尘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表2其他炉窑二级标准的较严值,VOCs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表1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Ⅱ时段标准要求,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废水治理设施产生的臭气经加盖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车辆及机械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等。其中车辆及机械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机械冲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略) 排入台山工业新城水步污水处理厂。
根据《报告表》,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等。其中喷淋废水、除油废液、陶化废液、清洗废水等生产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用“隔油+格栅+气浮机+调节+混凝沉淀+絮凝沉淀+砂过滤”工艺,设计处理规模10t/d)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2005)工艺与产品用水水质标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略) 排入台山工业新城水步污水处理厂,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台山工业新城水步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限值要求的较严值。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包括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置高噪声的施工设备等措施降噪,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根据《报告表》,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生产设备噪声,通过隔声、减振等措施降噪,项目东侧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限值要求;其余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余泥渣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其中余泥渣土用于项目内回填和整平;建筑垃圾定期清运至建筑垃圾管理部门指定的受纳地点堆放;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根据《报告表》,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其中废除油剂、废除油剂包装物、废陶化剂、废陶化剂包装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废饱和活性炭、污泥经收集后委托具有相应类别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单位处理处置;废边角料、废藤边角料、废布料、废包装材料、炉渣、收集粉尘经收集后交由一般固废处理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45吨/年)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主要包括危险废物及油类物质等物料泄漏、废气事故排放、火灾及其二次污染等。
项目风险防范措施主要包括制定并落实环境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对各岗位员工进行环境风险意识、风险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和教育;对危废贮存间进行防火、防泄漏、设置围堰等布局设计;建立定时巡查制度,对有泄漏现象和迹象的部位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及启动应急机制。

公众参与情况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