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5日-2022年8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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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5日-2022年8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2022年8月15日-2022年8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批复下载

1

宁开委行审许可字[2022]181号

2022.8.16

口腔义齿数字化及3D打印生产项目

南 (略)

南京经济技术开 (略) 1-1号联东U谷2期1区16#01

关于南 (略) 口腔义齿数字化及3D打印生产项目批复(见附件)

2

宁开委行审许可字[2022]190号

2022.8.30

恒泰检测环境检测实验室项目

南京 (略)

南京经济技术开 (略) 1 号龙港科技园B2 栋829 室

关于南京 (略) 恒泰检测环境检测实验室项目批复(见附件)

3

宁开委行审许可字[2022]194号

2022.8.30

南京新百药业新产品投产及生产线改造项目

(略)

江苏省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68号

关于 (略) 南京新百药业新产品投产及生产线改造项目批复(见附件)

4

宁开委行审许可字[2022]191号

2022.8.31

道岔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中铁宝桥(南京)有限公司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 (略) 6号厂区内

关于中铁宝桥(南京)有限公司道岔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批复(见附件)

5

宁开委行审许可字[2022]207号

2022.8.30

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南京绿联 (略)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 (略) 2号

关于南京绿联 (略) 综合利用技改项目批复(见附件)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100号

联系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25-*


2022年8月15日-2022年8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批复下载

1

宁开委行审许可字[2022]181号

2022.8.16

口腔义齿数字化及3D打印生产项目

南 (略)

南京经济技术开 (略) 1-1号联东U谷2期1区16#01

关于南 (略) 口腔义齿数字化及3D打印生产项目批复(见附件)

2

宁开委行审许可字[2022]190号

2022.8.30

恒泰检测环境检测实验室项目

南京 (略)

南京经济技术开 (略) 1 号龙港科技园B2 栋829 室

关于南京 (略) 恒泰检测环境检测实验室项目批复(见附件)

3

宁开委行审许可字[2022]194号

2022.8.30

南京新百药业新产品投产及生产线改造项目

(略)

江苏省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68号

关于 (略) 南京新百药业新产品投产及生产线改造项目批复(见附件)

4

宁开委行审许可字[2022]191号

2022.8.31

道岔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中铁宝桥(南京)有限公司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 (略) 6号厂区内

关于中铁宝桥(南京)有限公司道岔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批复(见附件)

5

宁开委行审许可字[2022]207号

2022.8.30

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南京绿联 (略)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 (略) 2号

关于南京绿联 (略) 综合利用技改项目批复(见附件)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100号

联系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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