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浙江富明橡塑有限公司年产85000吨混炼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行政许可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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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浙江富明橡塑有限公司年产85000吨混炼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行政许可的公示

天行审环建示[2022]38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拟对 (略) 年产*吨混炼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一、项目名称:年产*吨混炼胶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天台县洪畴镇洪三工业园区红石梁产业园4号楼

三、建设单位: (略)

四、环评单位:浙江东 (略)

五、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元,主要建设内容:年产*吨混炼胶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

环境

DA001

颗粒物

解包配料设置单独配料间,密闭收集;小料自动称料配料系统配套解包室及集气罩;废气收集后通过配套的布袋除尘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A002

颗粒物、二硫化碳、非*烷总烃、VOCs

烘胶房整体密闭换风;密炼机密闭操作,通过设备进出料口设集气罩,四周设软帘隔离;开炼机上方设集气罩,四周采用软帘隔离;挤出机进、出口安装上吸罩局部抽风设备采用软帘隔离。废气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地表水

环境

DW001

CODCr

氨氮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 (略) (略) ,纳入天台县苍山污水处理厂处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 887-2013)

声环境

机械设备运行

噪声

①尽量选用优质低噪设备;

②在设备、管道设计中,注意防振、防冲击以减轻振动噪声,并注意改善气体输送时流场状况,以减少空气动力噪声。

③加强机械设备的检修和日常维护,使各设备均处于正常良好状态运行,以减少机械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振动及声辐射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的3类标准

电磁

辐射

/

/

/

/

固体

废物

(略) 、一般废包装袋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包装袋、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并统一集中处理。

一般固废收集后分类贮存并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

置等资料档案;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

其标准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进行控制,

日常管理中要履行申报的登记制度、建立台帐制度。

七、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在今后的生产和建设活动中,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严格按照环评和环评批复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完善环保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并按时完成三同时验收相关手续。

八、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提交书面意见。

通信地址:天台县行政审批局36号审批室

电子信箱:*@*63.com 电话:* 传真:*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22年9月2日—2022年9月8日

信息发布单位:天台县行政审批局

信息发布日:2022年9月1日


天行审环建示[2022]38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拟对 (略) 年产*吨混炼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一、项目名称:年产*吨混炼胶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天台县洪畴镇洪三工业园区红石梁产业园4号楼

三、建设单位: (略)

四、环评单位:浙江东 (略)

五、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元,主要建设内容:年产*吨混炼胶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

环境

DA001

颗粒物

解包配料设置单独配料间,密闭收集;小料自动称料配料系统配套解包室及集气罩;废气收集后通过配套的布袋除尘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A002

颗粒物、二硫化碳、非*烷总烃、VOCs

烘胶房整体密闭换风;密炼机密闭操作,通过设备进出料口设集气罩,四周设软帘隔离;开炼机上方设集气罩,四周采用软帘隔离;挤出机进、出口安装上吸罩局部抽风设备采用软帘隔离。废气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地表水

环境

DW001

CODCr

氨氮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 (略) (略) ,纳入天台县苍山污水处理厂处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 887-2013)

声环境

机械设备运行

噪声

①尽量选用优质低噪设备;

②在设备、管道设计中,注意防振、防冲击以减轻振动噪声,并注意改善气体输送时流场状况,以减少空气动力噪声。

③加强机械设备的检修和日常维护,使各设备均处于正常良好状态运行,以减少机械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振动及声辐射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的3类标准

电磁

辐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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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

废物

(略) 、一般废包装袋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包装袋、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并统一集中处理。

一般固废收集后分类贮存并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

置等资料档案;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

其标准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进行控制,

日常管理中要履行申报的登记制度、建立台帐制度。

七、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在今后的生产和建设活动中,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严格按照环评和环评批复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完善环保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并按时完成三同时验收相关手续。

八、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提交书面意见。

通信地址:天台县行政审批局36号审批室

电子信箱:*@*63.com 电话:* 传真:*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22年9月2日—2022年9月8日

信息发布单位:天台县行政审批局

信息发布日: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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