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聚宝水电站危废库房改造工程项目拟作出审批情况的公示
关于聚宝水电站危废库房改造工程项目拟作出审批情况的公示
关于聚宝水电站危废库房改造工程项目拟作出审批情况的公示
白环临审字〔2022〕17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聚宝水电站危废库房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日。
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9-*(大气污防审批科)、0439-*(政务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电子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7号、 (略) (略) 5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聚宝水电站危废库房改造工程项目 | (略) 四道沟吴家营村 | 华能 (略) | 吉林省林昌 (略) | 建设地 (略) 四道沟镇吴家营,项目拟建危废库房东、南两侧为山林,西侧为聚宝水电站电站厂区内空地,目前被水电站工作人员开垦种植蔬菜,北侧为闲置锅炉房(原采暖燃煤锅炉已取缔,目前聚宝水电站电站厂区取暖采用电采暖),五道沟河位于项目北侧160m处。建筑面积60m2,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利用现有闲置库房改造成危废库房用于暂存危险废物,改造危废库房建筑面积60m2,封闭建筑,1层。内设四个分区,存放液态危险废物的分区内设置防渗托盘和专门的危险废物存储容器,分区隔断、围堰均采取防渗措施,每个分区均设置导流槽,导流槽外接事故池,事故池位于拟建危废库房西侧。 | 1、本项目废水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现有污水处理措施处置。 2、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施工期扬尘和营运期产生的废气。(1)施工期主要为在设备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通过洒水降尘措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2)本项目在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废变压器油、废汽轮机油以及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暂存间转移过程中挥发的有机废气(非*烷总烃),采用负压集气的方式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外无组织挥发的有机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中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排放限值要求。 3、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泵类噪声,通过定期维修运 (略) 面、减速慢行、隔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营运期的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劳保物资以及活性性吸附装置更换的废活性炭。施工、营运期的生活垃圾暂存于厂区内垃圾桶,定期清运;废弃劳保物资和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本项目拟建危废库房内,定期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 |
关于聚宝水电站危废库房改造工程项目拟作出审批情况的公示
白环临审字〔2022〕17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聚宝水电站危废库房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日。
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9-*(大气污防审批科)、0439-*(政务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电子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7号、 (略) (略) 5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聚宝水电站危废库房改造工程项目 | (略) 四道沟吴家营村 | 华能 (略) | 吉林省林昌 (略) | 建设地 (略) 四道沟镇吴家营,项目拟建危废库房东、南两侧为山林,西侧为聚宝水电站电站厂区内空地,目前被水电站工作人员开垦种植蔬菜,北侧为闲置锅炉房(原采暖燃煤锅炉已取缔,目前聚宝水电站电站厂区取暖采用电采暖),五道沟河位于项目北侧160m处。建筑面积60m2,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利用现有闲置库房改造成危废库房用于暂存危险废物,改造危废库房建筑面积60m2,封闭建筑,1层。内设四个分区,存放液态危险废物的分区内设置防渗托盘和专门的危险废物存储容器,分区隔断、围堰均采取防渗措施,每个分区均设置导流槽,导流槽外接事故池,事故池位于拟建危废库房西侧。 | 1、本项目废水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现有污水处理措施处置。 2、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施工期扬尘和营运期产生的废气。(1)施工期主要为在设备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通过洒水降尘措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2)本项目在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废变压器油、废汽轮机油以及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暂存间转移过程中挥发的有机废气(非*烷总烃),采用负压集气的方式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外无组织挥发的有机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中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排放限值要求。 3、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泵类噪声,通过定期维修运 (略) 面、减速慢行、隔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营运期的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劳保物资以及活性性吸附装置更换的废活性炭。施工、营运期的生活垃圾暂存于厂区内垃圾桶,定期清运;废弃劳保物资和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本项目拟建危废库房内,定期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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