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永安镇鹏腾建材加工厂建设项目环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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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永安镇鹏腾建材加工厂建设项目环评公示

(略) 永安镇鹏腾建材加工厂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项目概况

(略) 永安镇鹏腾建材加工厂拟投资*元, (略) 伟红装饰建材厂已建的厂房、办公宿舍楼及设备用于本项目生产,项目占地面积2200m2,形成年产阴、阳角线*件(一件300只)、瓷砖胶400吨的生产规模。

二、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①阴阳角线生产线废气

项目破碎、投料、混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用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项目挤出成型工序、包膜工序产生的VOCs(以非*烷总烃计)、HCl采用集气罩收集,经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经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废气能达标排放。

②瓷砖胶生产线废气

项目粉料入仓产生的粉尘经仓顶自带的布袋除尘装置收集处理后经排气口(15m高)有组织高空排放;混合搅拌粉尘、包装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装置收集处理后共用1个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本项目雨污分流;阴阳脚线生产线冷却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三格池+人工湿地”处理后排收集池,收集池污水用作农肥。

(3)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和消声措施,通过合理布局、距离衰减,运营期间对周边声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4)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不合格产品、边角料、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废活性炭、废润滑油两类危险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员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及不合格产品、边角料回用于生产;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UV灯管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建设方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能够做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项目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项目所在地或与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向公众公示相关信息后,收集公众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供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如有需要,您可以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全文信息。

六、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名称、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永安镇鹏腾建材加工厂

地址: (略) 永安镇永和村菊花片茶园组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湖南 (略)

地址: (略) 雨花区黎托 (略) 339号江河商业中心第2栋1层135房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731-*

发布单位: (略) 永安镇鹏腾建材加工厂

2021年8月21日

, (略)

(略) 永安镇鹏腾建材加工厂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项目概况

(略) 永安镇鹏腾建材加工厂拟投资*元, (略) 伟红装饰建材厂已建的厂房、办公宿舍楼及设备用于本项目生产,项目占地面积2200m2,形成年产阴、阳角线*件(一件300只)、瓷砖胶400吨的生产规模。

二、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①阴阳角线生产线废气

项目破碎、投料、混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用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项目挤出成型工序、包膜工序产生的VOCs(以非*烷总烃计)、HCl采用集气罩收集,经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经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废气能达标排放。

②瓷砖胶生产线废气

项目粉料入仓产生的粉尘经仓顶自带的布袋除尘装置收集处理后经排气口(15m高)有组织高空排放;混合搅拌粉尘、包装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装置收集处理后共用1个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本项目雨污分流;阴阳脚线生产线冷却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三格池+人工湿地”处理后排收集池,收集池污水用作农肥。

(3)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和消声措施,通过合理布局、距离衰减,运营期间对周边声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4)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不合格产品、边角料、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废活性炭、废润滑油两类危险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员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及不合格产品、边角料回用于生产;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UV灯管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建设方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能够做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项目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项目所在地或与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向公众公示相关信息后,收集公众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供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如有需要,您可以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全文信息。

六、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名称、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永安镇鹏腾建材加工厂

地址: (略) 永安镇永和村菊花片茶园组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湖南 (略)

地址: (略) 雨花区黎托 (略) 339号江河商业中心第2栋1层135房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731-*

发布单位: (略) 永安镇鹏腾建材加工厂

2021年8月21日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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