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姜堰区生态环境和消防救援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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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姜堰区生态环境和消防救援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科室、单位:

《姜堰区生态环境和消防救援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已经姜堰生态环境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共同研究确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略) 姜堰生态环境局 (略) 姜堰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7月28日


姜堰区生态环境和消防救援应急联动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突发消防安全事件和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降低各类次生环境事件危害,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略) 姜堰生态环境局、 (略) 姜堰区消防救援大队共同研究,建立姜堰区生态环境和消防救援应急联动工作机制。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应急管理等系列重要论述,建立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处置为原则,以预防和快速妥善处置各类次生环境事件为目标的联动工作机制。紧密结合双方部门职能,充分发挥彼此专业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应急处置合力,实现信息及时、充分、有效共享,共同做好防范化解全区生态环境风险工作。

二、建立联动工作机制

(一)信息通报机制。姜堰生态环境局在日常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通报给区消防救援大队;姜堰生态环境局在环保项目施工改造过程中提醒相关责任方落实消防安全要求;区消防救援大队在日常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可能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事故隐患,及时通报给姜堰生态环境局。

(二)资源共享机制。积极为对方提供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可能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等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行业的应急处置技术资料,积极协助对方建立完善环境风险及应急救援数据库。逐步实现环境应急专家库和消防救援专家库有机互补,应急救援物资共享。

(三)联合演练机制。 (略) 姜堰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总体框架下完善双方联动预案,每半年组织一次生态环境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联合演练拉动,锻炼应急队*联合处置突发事件的协同性、规范性,共同提高队*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四)交流培训机制。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通过组织召开工作研讨会、技术交流会、专业培训会等形式,共同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姜堰生态环境局为区消防救援大队提供本行业的学术讲座、技能培训等;区消防救援大队为姜堰生态环境局提供消防技能培训、消防知识宣讲等。

(五)联席会议机制。成立由对方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的联席会议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姜堰生态环境局。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次,必要时可由任何一方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合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理论学生态文明思想和应急管理等系列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当前建立生态环境、消防救援应急联动机制的重要性。对方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建立长期、稳定、可靠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提高因火灾、交通、安全生产等事故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和处置能力,切实保障全区生态环境安全。

(二)加强队*建设,完善联动机制。为保证生态环境、消防救援应急联动机制的顺利实施,成立应急联合处置队*(见附件)。由对方分管领导担任组长,选派精干人员担任成员,并各自明确一名联络员,逐步实现警情灾情及时互通,确保第一时间组织救援力量、专家、装备等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置,最大限度降低生态环境危害。

(三)加强信息通报,推动隐患整改。在日常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对方监管领域存在的隐患要及时通报沟通。接到通报一方,须高度重视,立即开展现场检查,并将问题查处、整改情况及时回复通报方。必要时,双方可采取联合执法检查,形成监管合力,督促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切实消除隐患。

(四)加强互助互学,提升处置能力。制定联合演练拉练、培训、联席会议等工作计划,通过日常学习培训交流,双方熟悉掌握全区涉危涉重企业、化工仓储、饮用水源地等分布情况,了解全区环境、消防应急救援力量、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救援专家状况,有针对性的开展联合演练,不断提高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能力。

各科室、单位:

《姜堰区生态环境和消防救援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已经姜堰生态环境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共同研究确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略) 姜堰生态环境局 (略) 姜堰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7月28日


姜堰区生态环境和消防救援应急联动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突发消防安全事件和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降低各类次生环境事件危害,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略) 姜堰生态环境局、 (略) 姜堰区消防救援大队共同研究,建立姜堰区生态环境和消防救援应急联动工作机制。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应急管理等系列重要论述,建立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处置为原则,以预防和快速妥善处置各类次生环境事件为目标的联动工作机制。紧密结合双方部门职能,充分发挥彼此专业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应急处置合力,实现信息及时、充分、有效共享,共同做好防范化解全区生态环境风险工作。

二、建立联动工作机制

(一)信息通报机制。姜堰生态环境局在日常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通报给区消防救援大队;姜堰生态环境局在环保项目施工改造过程中提醒相关责任方落实消防安全要求;区消防救援大队在日常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可能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事故隐患,及时通报给姜堰生态环境局。

(二)资源共享机制。积极为对方提供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可能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等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行业的应急处置技术资料,积极协助对方建立完善环境风险及应急救援数据库。逐步实现环境应急专家库和消防救援专家库有机互补,应急救援物资共享。

(三)联合演练机制。 (略) 姜堰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总体框架下完善双方联动预案,每半年组织一次生态环境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联合演练拉动,锻炼应急队*联合处置突发事件的协同性、规范性,共同提高队*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四)交流培训机制。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通过组织召开工作研讨会、技术交流会、专业培训会等形式,共同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姜堰生态环境局为区消防救援大队提供本行业的学术讲座、技能培训等;区消防救援大队为姜堰生态环境局提供消防技能培训、消防知识宣讲等。

(五)联席会议机制。成立由对方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的联席会议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姜堰生态环境局。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次,必要时可由任何一方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合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理论学生态文明思想和应急管理等系列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当前建立生态环境、消防救援应急联动机制的重要性。对方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建立长期、稳定、可靠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提高因火灾、交通、安全生产等事故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和处置能力,切实保障全区生态环境安全。

(二)加强队*建设,完善联动机制。为保证生态环境、消防救援应急联动机制的顺利实施,成立应急联合处置队*(见附件)。由对方分管领导担任组长,选派精干人员担任成员,并各自明确一名联络员,逐步实现警情灾情及时互通,确保第一时间组织救援力量、专家、装备等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置,最大限度降低生态环境危害。

(三)加强信息通报,推动隐患整改。在日常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对方监管领域存在的隐患要及时通报沟通。接到通报一方,须高度重视,立即开展现场检查,并将问题查处、整改情况及时回复通报方。必要时,双方可采取联合执法检查,形成监管合力,督促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切实消除隐患。

(四)加强互助互学,提升处置能力。制定联合演练拉练、培训、联席会议等工作计划,通过日常学习培训交流,双方熟悉掌握全区涉危涉重企业、化工仓储、饮用水源地等分布情况,了解全区环境、消防应急救援力量、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救援专家状况,有针对性的开展联合演练,不断提高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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