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第二次公示
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任务以防洪为主、兼顾排涝。在现有防洪工程基础上,实施堤防提升改造、新建堤防、险工险段治理、支流河口整治、排涝穿堤建筑物建设,以及必要的管理设施建设等,从而进一步提升和完善闽江干流沿线城区、乡镇及地块的防洪排涝工程体系,保障工程区沿岸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堤防(护岸)工程新建改造总长度为112.994km,其中新建堤防长度56.102km,提升改造堤防长度27.071km,新建护岸长度29.821km;新建闸站5座,泵站1座,挡洪闸1座,闸站设备改造2座。其他配套工程包括:旱闸工程共新建17个,其中闸楼4个,铝合金挡板闸门7个,侧开闸门6个;穿堤涵管工程包括雨水口改造69处,新建穿堤涵管85处;桥梁工程,沿线改造重建小型农桥18座; (略) 工程, (略) 布置总长年度76.43km;及其城区堤防配套绿化提升工程等。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分布于闽江干流及其一级支流。其中 (略) 三元区、沙县区、 (略) 、清流县、宁化县及尤溪县(两区四县)。工程施工总工期暂按48个月考虑,工程总投资为*.*元。
二、报告书主要结论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期,工程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该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三同时”要求,认真落实工程设计拟定的环境保护方案和本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可使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较好的控制。本工程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闽江上游 (略)
联系地址: (略) 三元区列东街明宇大厦12楼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598-*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省水利水电勘 (略)
联系人:陈工、刘工联系电话:0591-*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意见以电话、邮寄信函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公众参与调查表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 (略) 闽江上游 (略)
附件: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表(链接:链接:http://** 提取码:nrp8)
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链接:http://** 提取码:nrp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任务以防洪为主、兼顾排涝。在现有防洪工程基础上,实施堤防提升改造、新建堤防、险工险段治理、支流河口整治、排涝穿堤建筑物建设,以及必要的管理设施建设等,从而进一步提升和完善闽江干流沿线城区、乡镇及地块的防洪排涝工程体系,保障工程区沿岸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堤防(护岸)工程新建改造总长度为112.994km,其中新建堤防长度56.102km,提升改造堤防长度27.071km,新建护岸长度29.821km;新建闸站5座,泵站1座,挡洪闸1座,闸站设备改造2座。其他配套工程包括:旱闸工程共新建17个,其中闸楼4个,铝合金挡板闸门7个,侧开闸门6个;穿堤涵管工程包括雨水口改造69处,新建穿堤涵管85处;桥梁工程,沿线改造重建小型农桥18座; (略) 工程, (略) 布置总长年度76.43km;及其城区堤防配套绿化提升工程等。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分布于闽江干流及其一级支流。其中 (略) 三元区、沙县区、 (略) 、清流县、宁化县及尤溪县(两区四县)。工程施工总工期暂按48个月考虑,工程总投资为*.*元。
二、报告书主要结论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期,工程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该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三同时”要求,认真落实工程设计拟定的环境保护方案和本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可使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较好的控制。本工程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闽江上游 (略)
联系地址: (略) 三元区列东街明宇大厦12楼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598-*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省水利水电勘 (略)
联系人:陈工、刘工联系电话:0591-*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意见以电话、邮寄信函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公众参与调查表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 (略) 闽江上游 (略)
附件: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表(链接:链接:http://** 提取码:nrp8)
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链接:http://** 提取码:nrp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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