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县水利局关于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凤山县凤城镇松仁村上松屯抗旱应急备用井取水许可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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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山县水利局关于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凤山县凤城镇松仁村上松屯抗旱应急备用井取水许可的批复

广西壮族 (略) 凤山县凤城镇松仁村民委员会:

你村委提交的凤山县凤城镇松仁村上松屯抗旱应急备用井水许可申请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提出取水许可批复意见如下:

一、同意你村委 (略) 凤山县凤城镇松仁村上松屯(东经107°2′18.85″,北纬 24°33′55.16)取地下水用于抗旱应急生活用水,项目设计供水人口300人,年总取水量为0.*m3。取水符合水功能区划和水资源合理配置要求,符合凤山县水资源管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取水合理。

二、你村委要按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B)》的要求,落实水资源节约和保护各项措施。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在取水口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并按规定建立取用水和退水档案管理制度。

三、按照《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你村委应当在工程取用水后按要求做好取用水统计台账。项目取用水不得超出国家及广西用水定额指标要求。

四、取水许可申请批准后,若本项目建设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和取水用途等发生变化,应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重新申请取水。

五、每年的12月30日前应向我局报送本年度取水情况总结和申请下一年度取水计划。

凤山县水利局

2022年6月20日

关联文件:

广西壮族 (略) 凤山县凤城镇松仁村民委员会:

你村委提交的凤山县凤城镇松仁村上松屯抗旱应急备用井水许可申请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提出取水许可批复意见如下:

一、同意你村委 (略) 凤山县凤城镇松仁村上松屯(东经107°2′18.85″,北纬 24°33′55.16)取地下水用于抗旱应急生活用水,项目设计供水人口300人,年总取水量为0.*m3。取水符合水功能区划和水资源合理配置要求,符合凤山县水资源管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取水合理。

二、你村委要按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B)》的要求,落实水资源节约和保护各项措施。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在取水口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并按规定建立取用水和退水档案管理制度。

三、按照《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你村委应当在工程取用水后按要求做好取用水统计台账。项目取用水不得超出国家及广西用水定额指标要求。

四、取水许可申请批准后,若本项目建设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和取水用途等发生变化,应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重新申请取水。

五、每年的12月30日前应向我局报送本年度取水情况总结和申请下一年度取水计划。

凤山县水利局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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