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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惠农区小东湾工业水源取水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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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惠农区小东湾工业水源取水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惠审管批字〔2022〕164号

(略) (略) :

  报来《 (略) (略) 关于<惠农区小东湾工业水源取水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宁惠科发〔2022〕15号)及其附件收悉。为进一步保证红果子工业园区供水,彻底解决园区用水需求,根据区分管领导批示,经我局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惠农区小东湾工业水源取水工程

  (项目代码2208-*-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惠农区红果子工业园宁 (略) 东侧

  三、项目建设单位

   (略) (略)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工程拟建水厂建设规模为5000m3/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一)新建净水厂1座,包括:净化车间(高效除硬度除硫酸盐装置、多介质过滤装置、高效低压反渗透净化系统)、清水池、泵房及加氯加药间、综合管理用房(高低压配电房、调度室、公共卫生间)等各1座。

  (二)对现有3座取水泵房及泵房接电更新改造,并新建配套供水管道750米。

  五、工程设计

  水厂采用分组团、多水源、广联络的布局形式进行供水。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净水厂主要工艺流程、建筑、结构、暖通、电器、自控仪表、地下水取水泵房更新改造等设计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2年9月-2023年12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投资为1422.*元,其中工程费1291.*元,其他费90.*元,预备费41.*元。

  资金来源: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自治区统筹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八、有关要求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建设达到了必须招标的工程规模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规定执行。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全部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1.《惠农区小东湾工业水源取水工程》审定概算表

     2.《惠农区小东湾工业水源取水工程》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惠审管批字〔2022〕164号

(略) (略) :

  报来《 (略) (略) 关于<惠农区小东湾工业水源取水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宁惠科发〔2022〕15号)及其附件收悉。为进一步保证红果子工业园区供水,彻底解决园区用水需求,根据区分管领导批示,经我局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惠农区小东湾工业水源取水工程

  (项目代码2208-*-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惠农区红果子工业园宁 (略) 东侧

  三、项目建设单位

   (略) (略)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工程拟建水厂建设规模为5000m3/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一)新建净水厂1座,包括:净化车间(高效除硬度除硫酸盐装置、多介质过滤装置、高效低压反渗透净化系统)、清水池、泵房及加氯加药间、综合管理用房(高低压配电房、调度室、公共卫生间)等各1座。

  (二)对现有3座取水泵房及泵房接电更新改造,并新建配套供水管道750米。

  五、工程设计

  水厂采用分组团、多水源、广联络的布局形式进行供水。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净水厂主要工艺流程、建筑、结构、暖通、电器、自控仪表、地下水取水泵房更新改造等设计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2年9月-2023年12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投资为1422.*元,其中工程费1291.*元,其他费90.*元,预备费41.*元。

  资金来源: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自治区统筹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八、有关要求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建设达到了必须招标的工程规模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规定执行。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全部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1.《惠农区小东湾工业水源取水工程》审定概算表

     2.《惠农区小东湾工业水源取水工程》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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