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环审[2022]21号关于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安棚碱矿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桐环审[2022]21号关于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安棚碱矿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略) 生态环境局桐柏分局
关于河南 (略) 安棚碱矿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桐环审[2022]21号
河南 (略) :
你公司上 (略) 环境保 (略) 编制的《河南 (略) 安棚碱矿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己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 (略) 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河南 (略) 安棚碱矿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项目位于桐柏化工产业聚集区。项目建设内容:在现有矿区范围内,新建注采井66口及配套输卤管道132km,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开采规模扩建为天然碱水年开采量达到*吨,采集卤站及碱加工厂依托现有。该项目《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书》, (略) 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报告书》及本批复要求,认真落实该项目各类环保投资、各项环保工程建设和管理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并按有关规定要求设置规范的排污口,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废水
井场检修废水:各井场配套建设的事故水收集系统和回收池(容积6m3)收集后,由罐车抽走,运至附近采集卤站,泵入卤水罐,资源化利用。
输卤管线泄漏碱卤水:输卤管线为高压运行状态,管道因腐蚀穿孔会泄漏碱卤水,现有的输卤管线安排专班24h监视压力表变化,一旦发现管线压力降低,立即关闭井口和采集卤站内该管道的阀门,同时巡查人员立即查找渗漏点,及时对渗漏点位采取应急措施、局部维修或更换新的管线。
采集卤站废水:本项目不新建采集卤站,依托现有,采集卤站现有的泵房冷却废水、生活污水产排量和处理措施保持不变,即冷却废水排入杂水池,回用于注井;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地埋式一体化设施处理后, (略) (略) 送至桐柏化工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一级A标准后排入鸿鸭河,最终入三夹河。
2、噪声
本次扩建工程依托现有的采集卤站,不新增噪声源;根据现有工程的验收调查报告,1#采集卤站、5#采集卤站及7#采集卤站四周厂界处昼、夜噪声监测值均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2类标准要求。
3、固废
一般固废:生活垃圾依托现有收集设施收集后,定期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杂水池沉淀物一年清理一次,根据沉淀物往年及2022年最新的浸出毒性检测报告(属于Ⅰ类一般固体废物),经采取装袋后暂存于固废间后,装车外售砖厂进行资源化利用。
危险废物:采集卤站杂水池浮油(HW08),经由密闭桶收集后暂存至各采集卤站内的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并设警示标志,危险废物贮存应做到“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并与一般固废分开存放。
四、环境风险
本项目营运期不涉及危险化学品,开采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主要为井筒破损或输卤管线穿孔,导致碱卤水泄漏,由此可能对区域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影响。
依据《报告书》从工程设计建设方面采取固井模式,套管内、外壁均进行了防腐处理,输卤管道同样进行了防腐和保温处理,使用高质量井筒套管和输卤管线,并对管道阀门及法兰接头进行严格的密封处理,采卤、输卤系统配置DCS自动控制系统;管理方面,设置专人对井场和输卤管线压力进行24h监控,建设单位应加强井场和输卤管线的现场巡查,定期对井场和管线进行检查维护,并加强对各类物料的监督管理,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隐患,严禁因安全生产问题引发次生环境污染,杜绝各类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五、闭矿期
本项目开采服务期满后,要求建设单位采取以下生态恢复措施:使用混凝土对扩建后的172口采集卤井进行封堵;拆除井周边附属设施、输卤管线和采集卤站设备设施,办公楼可保留,清理地表后复垦或恢复植被。
六、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本项目在实际排污之前,应办理排污许可变更相关手续;项目建成后,应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材料报我局备案;未经验收、验收不合格和未取得变更排污许可证,不得投入运行。
2022年8月25日
(略) 生态环境局桐柏分局
关于河南 (略) 安棚碱矿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桐环审[2022]21号
河南 (略) :
你公司上 (略) 环境保 (略) 编制的《河南 (略) 安棚碱矿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己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 (略) 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河南 (略) 安棚碱矿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项目位于桐柏化工产业聚集区。项目建设内容:在现有矿区范围内,新建注采井66口及配套输卤管道132km,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开采规模扩建为天然碱水年开采量达到*吨,采集卤站及碱加工厂依托现有。该项目《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书》, (略) 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报告书》及本批复要求,认真落实该项目各类环保投资、各项环保工程建设和管理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并按有关规定要求设置规范的排污口,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废水
井场检修废水:各井场配套建设的事故水收集系统和回收池(容积6m3)收集后,由罐车抽走,运至附近采集卤站,泵入卤水罐,资源化利用。
输卤管线泄漏碱卤水:输卤管线为高压运行状态,管道因腐蚀穿孔会泄漏碱卤水,现有的输卤管线安排专班24h监视压力表变化,一旦发现管线压力降低,立即关闭井口和采集卤站内该管道的阀门,同时巡查人员立即查找渗漏点,及时对渗漏点位采取应急措施、局部维修或更换新的管线。
采集卤站废水:本项目不新建采集卤站,依托现有,采集卤站现有的泵房冷却废水、生活污水产排量和处理措施保持不变,即冷却废水排入杂水池,回用于注井;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地埋式一体化设施处理后, (略) (略) 送至桐柏化工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一级A标准后排入鸿鸭河,最终入三夹河。
2、噪声
本次扩建工程依托现有的采集卤站,不新增噪声源;根据现有工程的验收调查报告,1#采集卤站、5#采集卤站及7#采集卤站四周厂界处昼、夜噪声监测值均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2类标准要求。
3、固废
一般固废:生活垃圾依托现有收集设施收集后,定期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杂水池沉淀物一年清理一次,根据沉淀物往年及2022年最新的浸出毒性检测报告(属于Ⅰ类一般固体废物),经采取装袋后暂存于固废间后,装车外售砖厂进行资源化利用。
危险废物:采集卤站杂水池浮油(HW08),经由密闭桶收集后暂存至各采集卤站内的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并设警示标志,危险废物贮存应做到“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并与一般固废分开存放。
四、环境风险
本项目营运期不涉及危险化学品,开采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主要为井筒破损或输卤管线穿孔,导致碱卤水泄漏,由此可能对区域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影响。
依据《报告书》从工程设计建设方面采取固井模式,套管内、外壁均进行了防腐处理,输卤管道同样进行了防腐和保温处理,使用高质量井筒套管和输卤管线,并对管道阀门及法兰接头进行严格的密封处理,采卤、输卤系统配置DCS自动控制系统;管理方面,设置专人对井场和输卤管线压力进行24h监控,建设单位应加强井场和输卤管线的现场巡查,定期对井场和管线进行检查维护,并加强对各类物料的监督管理,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隐患,严禁因安全生产问题引发次生环境污染,杜绝各类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五、闭矿期
本项目开采服务期满后,要求建设单位采取以下生态恢复措施:使用混凝土对扩建后的172口采集卤井进行封堵;拆除井周边附属设施、输卤管线和采集卤站设备设施,办公楼可保留,清理地表后复垦或恢复植被。
六、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本项目在实际排污之前,应办理排污许可变更相关手续;项目建成后,应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材料报我局备案;未经验收、验收不合格和未取得变更排污许可证,不得投入运行。
2022年8月25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