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帅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2500吨(含2000吨现场乳化混装炸药)粉状炸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湖北帅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2500吨(含2000吨现场乳化混装炸药)粉状炸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2年07月01日, (略) (建设单位)组织湖北 (略) (验收编制单位)及3名专家组成验收组。对年产*吨(含2000吨现场乳化混装炸药)粉状炸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现场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竣工环保验收有关内容向社会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略) 官塘 (略) ,生产厂区位于一个3000米长的山沟中,占地面积*.65m2(约400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导爆索生产区、炸药生产区和总库区。导爆索生产区分为太安中转库、太安准备工房、制索工房、导纱切纸工房、涂塑盘卷包装工房、包装材料库、理化室等生产、辅助工库房。炸药生产区在现有生产区内拆除部分原有建筑,新建1条年产*t粉状乳化炸药(含2000t现场混装乳化炸药)生产线及辅助建筑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硝酸铵库Ⅰ、硝酸铵库Ⅱ、发电机及维修房、综合材料库、维修房及废水处理间、水油相制备工房、制药装药工房、乳胶基质装车位、油相及综合材料库、装药包装工房、卷纸筒生产工房、成品中装站台、不合格处理工房、性能试验、销毁罐及准备间等生产、辅助工库房及沉淀池、化粪池、污水处理站等环保工程。总库区建设内容包括原八五车间及其附属用房、原导爆索车间、1号仓库、3号仓库、4号仓库、5号仓库、6号仓库、7号仓库、8号仓库(现外租)、9号仓库、销毁场等。
项目设计年产*吨/年岩石型粉状乳化炸药、2000吨/年现场混装乳化炸药、*米/年棉线导爆索及*米/年塑料导爆索。实际产能为年产*吨/年岩石型粉状粉状乳化炸药、2000吨/年现场混装乳化炸药及*米/年工业导爆索。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0年9月, (略) 委托湖北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年产*吨(含2000吨现场乳化混装炸药)粉状炸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9月27日, (略) 环境保护局《关于年产*吨(含2000吨现场乳化混装炸药)粉状炸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赤环函[2020]65号)。
2022年05月,项目基本建设完成,我公司委托湖北 (略) 承担年产*吨(含2000吨现场乳化混装炸药)粉状炸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三)投资情况
(略) 年产*吨(含2000吨现场乳化混装炸药)粉状炸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实际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164.*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总产能为年产*吨粉状炸药(含2000吨/年现场混装乳化炸药)生产线及*米工业导爆索生产线,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导爆索生产区、炸药生产区和总库区。导爆索生产区分为太安中转库、太安准备工房、制索工房、导纱切纸工房、涂塑盘卷包装工房、包装材料库、理化室等生产、辅助工库房。炸药生产区在现有生产区内拆除部分原有建筑,新建1条年产*t粉状乳化炸药(含2000t现场混装乳化炸药)生产线及辅助建筑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硝酸铵库Ⅰ、硝酸铵库Ⅱ、发电机及维修房、综合材料库、维修房及废水处理间、水油相制备工房、制药装药工房、乳胶基质装车位、油相及综合材料库、装药包装工房、卷纸筒生产工房、成品中装站台、不合格处理工房、性能试验、销毁罐及准备间等生产、辅助工库房及沉淀池、化粪池、污水处理站等环保工程。总库区建设内容包括原八五车间及其附属用房、原导爆索车间、1号仓库、3号仓库、4号仓库、5号仓库、6号仓库、7号仓库、8号仓库(现外租)、9号仓库、销毁场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并对照本项目的环评报告,将本项目工程实际建设内容与环境影响评价阶段相应内容进行逐一对比分析,项目主要变更内容见表2-1:
表2-1 项目变更情况一览表
变更要素 | 环评建设情况 | 实际建设情况 | 变动内容 | 备注 |
建设内容 | 混装车停车位及洗车场、综合材料库依次位于门卫室西南侧,油相及综合材料库位于综合材料库东侧,污水处理站位于乳化炸药生产区的北侧。 | 混装车停车位及洗车场未建,综合材料库改为机修房及废水处理间,油相及综合材料库改为综合材料库,并于硝酸铵库Ⅰ北侧新建一栋油相及综合材料库,污水处理设施位置由生产区东北侧变为生产区西南侧(位于机修房旁) | 混装车停车位及洗车场未建,混装车停靠在污水处理站旁空地上,综合材料库、油相及综合材料库、污水处理站位置发生变化 | 平面布局的变化未导致环境影响发生变化 |
现场混装乳化炸药原材料:硝酸铵、硝酸铵溶液、水、柴油、机油、乳化剂、亚硝酸钠、柠檬酸 | 现场混装乳化炸药原材料:硝酸铵、硝酸铵溶液、水、复合材料、亚硝酸钠、柠檬酸 | 直接外购复合材料代替柴油、机油、乳化剂 | 消除了柴油桶、机油桶泵送呼吸废气污染影响 | |
生产规模 | 年产*吨/年岩石型粉状乳化炸药、2000吨/年现场混装乳化炸药、*米/年棉线导爆索及*米/年塑料导爆索 | 年产*吨/年岩石型粉状乳化炸药、2000吨/年现场混装乳化炸药、*米/年塑料导爆索 | 淘汰了棉线导爆索生产线,替换成塑料导爆索 | 消除了沥青废气污染影响 |
生产工艺 | 塑料导爆索:切纸、导纱、过筛、制索、检验、烘干、敷塑、喷码、性能试验、喷码、普检盘卷、返修品修理、组批、包装、交验 | 塑料导爆索:切纸、导纱、过筛、制索、检验、敷塑、喷码、性能试验、喷码、普检盘卷、返修品修理、组批、包装、交验 | 取消烘干工艺 | 取消烘干工序,对产品品质无影响,未新增污染物,未导致环境影响发生变化 |
环保工程 | 污水处理设施:乳化炸药生产区6个沉淀池96m3,接触氧化池20m3 | 污水处理设施:乳化炸药生产区6个沉淀池总容积203m3,污水处理站:10t/d,处理工艺为:调节+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 | 沉淀池容积增加,生产废水处理工艺由单一接触氧化升级为组合工艺 | 污水处理工艺优化,处理能力降低,但满足实际处理需求 |
卷纸筒生产工房化蜡、涂覆废气(非*烷总烃):集气罩+冷凝器冷凝回收后无组织排放 | 集气罩+水喷淋+15m高排气筒 | 废气处理工艺由冷凝器回收变为水喷淋,废气排放方式由无组织变为有组织 | 优化了卷纸筒生产工房化蜡、涂覆废气排放方式,验收结果表明:废气达标排放 | |
水油相制备工房化蜡、油相配制废气:化蜡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冷凝器收集后与经集气罩收集的油相配制废气一起进UV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经集气罩收集后一并进入水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 化蜡废气冷凝回收改为水喷淋回收 | 废蜡回收方式发生变化,但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废气达标排放 | |
制药装药工房旋风分离尾气:管道+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管道+旋风除尘处理后通过2根23m高排气筒排放 | 废气处理方式由布袋除尘变为旋风除尘,增加了1根排气筒,且排气筒高度增加 | 制药装药排气筒不属于主要排放口,因此增加1根排气筒不属于重大变化,企业根据工艺需求将布袋除尘变为旋风除尘,根据验收结果显示:废气达标排放 | |
制药包装工房包装粉尘:无组织排放 | 水膜除尘+15m排气筒排放 | 增加水膜除尘处理制药包装工房包装粉尘,废气排放方式由无组织变为有组织 | 强化了制药包装工房废气处理设施 | |
将炸药生产区西北侧材料库1改建为危废暂存间(30m2) | 将炸药生产区最北侧的休息间改建为危废暂存间(30m2) | 危废间位置发生变化 | 位置发生变化对项目无影响 |
根据项目变更情况一览表,参考中国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可知:
项目的性质、地点均未发生变动。项目的变动主要为平面布局、生产工艺及环保设施的变化,平面布局、生产工艺及环保设施的变动未新增污染物,未导致环境影响发生显著变化,因此,这些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和生产废水,外排污水主要污染物有pH、COD、NH3-N、SS、动植物油、石油类、TP等。
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导爆索生产区生产废水经两个沉淀池预处理后(总容积为14m3)接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能力为10t/d),炸药生产区的生产废水分别经沉淀池处理(5个沉淀池容积均为16m3)后汇集至厂区地势最低处的123m3的沉淀池内,再经泵抽至厂区污水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排入周边池塘。
(二)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有水油相制备废气、制药装药废气、卷纸筒生产废气、太安过筛废气、涂塑盘卷包装工房生产废气、硝酸铵库产生的氨气以及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污染物等。
(1)有组织排放
①制药包装工房的旋风分离尾气经管道收集后经2套旋风除尘处理系统处理后经2根23m高排气筒排放;②卷纸筒生产车间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水喷淋处理后再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③水油相制备车间化蜡废气、油相配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④制药装药工房的包装废气经水膜除尘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2)无组织排放
太安过筛粉尘经水膜除尘后经1根6m高排气筒排放,涂塑盘卷包装工房生产废气、硝酸铵库产生的氨气以及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污染物均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及环保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合理布置、车间隔声、加强维修养护等措施减振降噪。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一般固废、危险固废以及员工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主要有废导爆索纸、其余废包装袋、不合格废纸筒、破 (略) 、含油废抹布;危险废物有太安筛上物、沉淀废渣、导爆索不合格废品、不合格导爆索、废油墨盒、废有机溶剂桶、硝酸铵废包装袋、滤网清理废料、含残留炸药废纸筒、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
生活垃圾、废导爆索纸、其余废包装袋、不合格废纸筒、含油废抹布委托环卫清运, (略) 清洗后交由环卫清运;沉淀废渣、导爆索不合格产品、不合格导爆索送销毁场销毁,滤网清理废料送基质回收锅熔化后回用;含残留炸药废纸筒送试验罐销毁,太安筛上物暂未产生,废油墨盒、废有机溶剂桶及硝酸铵包装袋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厂家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及废紫外灯管暂未更换,后期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生产废水治理设施进、出口监测结果,计算得出生产废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的处理效率分别为:52.8%、68%、53.2%、56.2%。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pH在6.9-7.2之间;污染物悬浮物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为9mg/L;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为8mg/L;氨氮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为11.4mg/L;总磷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为0.04mg/L;石油类未检出,废水总排口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氨氮、总磷等6项监测指标日均值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排放标准。
2、废气
①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水油相制备工房废气排气筒非*烷总烃排放浓度范围在1.51mg/m3-2.93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0179kg/h-0.0334kg/h之间,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制药装药工房制粉废气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在4.3mg/m3-6.2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083kg/h-0.1214kg/h之间,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制药装药工房出料输送废气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在3.1mg/m3-3.9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0428kg/h-0.0534kg/h之间,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卷纸筒生产工房废气排气筒非*烷总烃排放浓度范围在1.39mg/m3-2.44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0055kg/h-0.0100kg/h之间,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②无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外无组织监控点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58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374mg/m3,非*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污水处理站下风向氨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08mg/m3,硫化氢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009mg/m3,臭气浓度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8,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验收监测期间,厂房外无组织监控点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72mg/m3,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表A.1中1小时平均浓度值。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1—▲8点位昼间噪声测量值在55.7dB(A)—59.2dB(A)之间,▲1—▲8点位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声功能区标准要求。
4、环境质量
验收监测期间,敏感点凤山村昼间噪声测量值在51.8dB(A)—51.9dB(A)之间,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北侧池塘内pH最大值为7.4,悬浮物、COD、氨氮、石油类、总磷监测结果最大值分别为为9mg/L、6mg/L、0.33mg/L、0.03mg/L、0.04mg/L,各项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Ⅲ类标准要求。
5、污染物排放总量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化学需氧量实际排放总量0.*t/a、氨氮实际排放总量0.*t/a、TP实际排放量为0.*t/a、VOCS实际排放总量0.*t/a;均满足环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COD0.0299t/a、氨氮0.0045t/a、TP0.*t/a、VOCS0.218t/a)。
五、公示时间及意见反馈方式
1、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2、意见反馈方式
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联系电话:0715-*
通讯地址: (略) 官塘 (略)
邮编:*
2022年07月01日, (略) (建设单位)组织湖北 (略) (验收编制单位)及3名专家组成验收组。对年产*吨(含2000吨现场乳化混装炸药)粉状炸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现场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竣工环保验收有关内容向社会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略) 官塘 (略) ,生产厂区位于一个3000米长的山沟中,占地面积*.65m2(约400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导爆索生产区、炸药生产区和总库区。导爆索生产区分为太安中转库、太安准备工房、制索工房、导纱切纸工房、涂塑盘卷包装工房、包装材料库、理化室等生产、辅助工库房。炸药生产区在现有生产区内拆除部分原有建筑,新建1条年产*t粉状乳化炸药(含2000t现场混装乳化炸药)生产线及辅助建筑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硝酸铵库Ⅰ、硝酸铵库Ⅱ、发电机及维修房、综合材料库、维修房及废水处理间、水油相制备工房、制药装药工房、乳胶基质装车位、油相及综合材料库、装药包装工房、卷纸筒生产工房、成品中装站台、不合格处理工房、性能试验、销毁罐及准备间等生产、辅助工库房及沉淀池、化粪池、污水处理站等环保工程。总库区建设内容包括原八五车间及其附属用房、原导爆索车间、1号仓库、3号仓库、4号仓库、5号仓库、6号仓库、7号仓库、8号仓库(现外租)、9号仓库、销毁场等。
项目设计年产*吨/年岩石型粉状乳化炸药、2000吨/年现场混装乳化炸药、*米/年棉线导爆索及*米/年塑料导爆索。实际产能为年产*吨/年岩石型粉状粉状乳化炸药、2000吨/年现场混装乳化炸药及*米/年工业导爆索。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0年9月, (略) 委托湖北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年产*吨(含2000吨现场乳化混装炸药)粉状炸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9月27日, (略) 环境保护局《关于年产*吨(含2000吨现场乳化混装炸药)粉状炸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赤环函[2020]65号)。
2022年05月,项目基本建设完成,我公司委托湖北 (略) 承担年产*吨(含2000吨现场乳化混装炸药)粉状炸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三)投资情况
(略) 年产*吨(含2000吨现场乳化混装炸药)粉状炸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实际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164.*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总产能为年产*吨粉状炸药(含2000吨/年现场混装乳化炸药)生产线及*米工业导爆索生产线,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导爆索生产区、炸药生产区和总库区。导爆索生产区分为太安中转库、太安准备工房、制索工房、导纱切纸工房、涂塑盘卷包装工房、包装材料库、理化室等生产、辅助工库房。炸药生产区在现有生产区内拆除部分原有建筑,新建1条年产*t粉状乳化炸药(含2000t现场混装乳化炸药)生产线及辅助建筑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硝酸铵库Ⅰ、硝酸铵库Ⅱ、发电机及维修房、综合材料库、维修房及废水处理间、水油相制备工房、制药装药工房、乳胶基质装车位、油相及综合材料库、装药包装工房、卷纸筒生产工房、成品中装站台、不合格处理工房、性能试验、销毁罐及准备间等生产、辅助工库房及沉淀池、化粪池、污水处理站等环保工程。总库区建设内容包括原八五车间及其附属用房、原导爆索车间、1号仓库、3号仓库、4号仓库、5号仓库、6号仓库、7号仓库、8号仓库(现外租)、9号仓库、销毁场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并对照本项目的环评报告,将本项目工程实际建设内容与环境影响评价阶段相应内容进行逐一对比分析,项目主要变更内容见表2-1:
表2-1 项目变更情况一览表
变更要素 | 环评建设情况 | 实际建设情况 | 变动内容 | 备注 |
建设内容 | 混装车停车位及洗车场、综合材料库依次位于门卫室西南侧,油相及综合材料库位于综合材料库东侧,污水处理站位于乳化炸药生产区的北侧。 | 混装车停车位及洗车场未建,综合材料库改为机修房及废水处理间,油相及综合材料库改为综合材料库,并于硝酸铵库Ⅰ北侧新建一栋油相及综合材料库,污水处理设施位置由生产区东北侧变为生产区西南侧(位于机修房旁) | 混装车停车位及洗车场未建,混装车停靠在污水处理站旁空地上,综合材料库、油相及综合材料库、污水处理站位置发生变化 | 平面布局的变化未导致环境影响发生变化 |
现场混装乳化炸药原材料:硝酸铵、硝酸铵溶液、水、柴油、机油、乳化剂、亚硝酸钠、柠檬酸 | 现场混装乳化炸药原材料:硝酸铵、硝酸铵溶液、水、复合材料、亚硝酸钠、柠檬酸 | 直接外购复合材料代替柴油、机油、乳化剂 | 消除了柴油桶、机油桶泵送呼吸废气污染影响 | |
生产规模 | 年产*吨/年岩石型粉状乳化炸药、2000吨/年现场混装乳化炸药、*米/年棉线导爆索及*米/年塑料导爆索 | 年产*吨/年岩石型粉状乳化炸药、2000吨/年现场混装乳化炸药、*米/年塑料导爆索 | 淘汰了棉线导爆索生产线,替换成塑料导爆索 | 消除了沥青废气污染影响 |
生产工艺 | 塑料导爆索:切纸、导纱、过筛、制索、检验、烘干、敷塑、喷码、性能试验、喷码、普检盘卷、返修品修理、组批、包装、交验 | 塑料导爆索:切纸、导纱、过筛、制索、检验、敷塑、喷码、性能试验、喷码、普检盘卷、返修品修理、组批、包装、交验 | 取消烘干工艺 | 取消烘干工序,对产品品质无影响,未新增污染物,未导致环境影响发生变化 |
环保工程 | 污水处理设施:乳化炸药生产区6个沉淀池96m3,接触氧化池20m3 | 污水处理设施:乳化炸药生产区6个沉淀池总容积203m3,污水处理站:10t/d,处理工艺为:调节+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 | 沉淀池容积增加,生产废水处理工艺由单一接触氧化升级为组合工艺 | 污水处理工艺优化,处理能力降低,但满足实际处理需求 |
卷纸筒生产工房化蜡、涂覆废气(非*烷总烃):集气罩+冷凝器冷凝回收后无组织排放 | 集气罩+水喷淋+15m高排气筒 | 废气处理工艺由冷凝器回收变为水喷淋,废气排放方式由无组织变为有组织 | 优化了卷纸筒生产工房化蜡、涂覆废气排放方式,验收结果表明:废气达标排放 | |
水油相制备工房化蜡、油相配制废气:化蜡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冷凝器收集后与经集气罩收集的油相配制废气一起进UV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经集气罩收集后一并进入水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 化蜡废气冷凝回收改为水喷淋回收 | 废蜡回收方式发生变化,但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废气达标排放 | |
制药装药工房旋风分离尾气:管道+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管道+旋风除尘处理后通过2根23m高排气筒排放 | 废气处理方式由布袋除尘变为旋风除尘,增加了1根排气筒,且排气筒高度增加 | 制药装药排气筒不属于主要排放口,因此增加1根排气筒不属于重大变化,企业根据工艺需求将布袋除尘变为旋风除尘,根据验收结果显示:废气达标排放 | |
制药包装工房包装粉尘:无组织排放 | 水膜除尘+15m排气筒排放 | 增加水膜除尘处理制药包装工房包装粉尘,废气排放方式由无组织变为有组织 | 强化了制药包装工房废气处理设施 | |
将炸药生产区西北侧材料库1改建为危废暂存间(30m2) | 将炸药生产区最北侧的休息间改建为危废暂存间(30m2) | 危废间位置发生变化 | 位置发生变化对项目无影响 |
根据项目变更情况一览表,参考中国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可知:
项目的性质、地点均未发生变动。项目的变动主要为平面布局、生产工艺及环保设施的变化,平面布局、生产工艺及环保设施的变动未新增污染物,未导致环境影响发生显著变化,因此,这些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和生产废水,外排污水主要污染物有pH、COD、NH3-N、SS、动植物油、石油类、TP等。
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导爆索生产区生产废水经两个沉淀池预处理后(总容积为14m3)接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能力为10t/d),炸药生产区的生产废水分别经沉淀池处理(5个沉淀池容积均为16m3)后汇集至厂区地势最低处的123m3的沉淀池内,再经泵抽至厂区污水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排入周边池塘。
(二)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有水油相制备废气、制药装药废气、卷纸筒生产废气、太安过筛废气、涂塑盘卷包装工房生产废气、硝酸铵库产生的氨气以及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污染物等。
(1)有组织排放
①制药包装工房的旋风分离尾气经管道收集后经2套旋风除尘处理系统处理后经2根23m高排气筒排放;②卷纸筒生产车间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水喷淋处理后再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③水油相制备车间化蜡废气、油相配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④制药装药工房的包装废气经水膜除尘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2)无组织排放
太安过筛粉尘经水膜除尘后经1根6m高排气筒排放,涂塑盘卷包装工房生产废气、硝酸铵库产生的氨气以及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污染物均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及环保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合理布置、车间隔声、加强维修养护等措施减振降噪。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一般固废、危险固废以及员工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主要有废导爆索纸、其余废包装袋、不合格废纸筒、破 (略) 、含油废抹布;危险废物有太安筛上物、沉淀废渣、导爆索不合格废品、不合格导爆索、废油墨盒、废有机溶剂桶、硝酸铵废包装袋、滤网清理废料、含残留炸药废纸筒、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
生活垃圾、废导爆索纸、其余废包装袋、不合格废纸筒、含油废抹布委托环卫清运, (略) 清洗后交由环卫清运;沉淀废渣、导爆索不合格产品、不合格导爆索送销毁场销毁,滤网清理废料送基质回收锅熔化后回用;含残留炸药废纸筒送试验罐销毁,太安筛上物暂未产生,废油墨盒、废有机溶剂桶及硝酸铵包装袋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厂家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及废紫外灯管暂未更换,后期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生产废水治理设施进、出口监测结果,计算得出生产废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的处理效率分别为:52.8%、68%、53.2%、56.2%。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pH在6.9-7.2之间;污染物悬浮物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为9mg/L;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为8mg/L;氨氮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为11.4mg/L;总磷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为0.04mg/L;石油类未检出,废水总排口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氨氮、总磷等6项监测指标日均值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排放标准。
2、废气
①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水油相制备工房废气排气筒非*烷总烃排放浓度范围在1.51mg/m3-2.93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0179kg/h-0.0334kg/h之间,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制药装药工房制粉废气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在4.3mg/m3-6.2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083kg/h-0.1214kg/h之间,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制药装药工房出料输送废气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在3.1mg/m3-3.9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0428kg/h-0.0534kg/h之间,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卷纸筒生产工房废气排气筒非*烷总烃排放浓度范围在1.39mg/m3-2.44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0055kg/h-0.0100kg/h之间,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②无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外无组织监控点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58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374mg/m3,非*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污水处理站下风向氨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08mg/m3,硫化氢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009mg/m3,臭气浓度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8,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验收监测期间,厂房外无组织监控点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72mg/m3,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表A.1中1小时平均浓度值。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1—▲8点位昼间噪声测量值在55.7dB(A)—59.2dB(A)之间,▲1—▲8点位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声功能区标准要求。
4、环境质量
验收监测期间,敏感点凤山村昼间噪声测量值在51.8dB(A)—51.9dB(A)之间,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北侧池塘内pH最大值为7.4,悬浮物、COD、氨氮、石油类、总磷监测结果最大值分别为为9mg/L、6mg/L、0.33mg/L、0.03mg/L、0.04mg/L,各项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Ⅲ类标准要求。
5、污染物排放总量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化学需氧量实际排放总量0.*t/a、氨氮实际排放总量0.*t/a、TP实际排放量为0.*t/a、VOCS实际排放总量0.*t/a;均满足环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COD0.0299t/a、氨氮0.0045t/a、TP0.*t/a、VOCS0.218t/a)。
五、公示时间及意见反馈方式
1、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2、意见反馈方式
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联系电话:0715-*
通讯地址: (略) 官塘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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