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8月31日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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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8月31日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8月31日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31日-2022年9月6日。通讯地址: (略) (略) 33号,邮编*

电话:099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采油二厂轻烃卸车点应急改造工程

白碱滩区

中 (略) 采油二厂

南京 (略)

项目位于白碱滩区采油二厂81号天然气处理站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2座混烃提升泵、2座卸车鹤管橇、1.8km混烃管线,配套电气、仪表、结构、防腐等辅助工程,项目改建后,拉运玛18、玛131、玛2、艾湖2转油站井区伴生气处理装置和百联站原油稳定装置产生的混烃至81号联合站原油稳定装置进行处理,生产I号稳定轻烃。本项目调整81号联合站现有6座球罐(V=400m3)中的1座球罐用于混烃卸车缓冲,剩余5座球罐仍用于稳定轻烃储存,混烃卸车规模为135t/d。项目总投资615.*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1.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在施工建设过程中,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及扰动范围,减少土壤扰动和植被破坏,管沟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回填时反序回填,严格落实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恢复原貌。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禁大风天气土方施工作业,物料临时堆放和运输需遮盖,采取分段施工,定期洒水等有效措施抑制扬尘。运营期采用密闭集输处理工艺,厂区内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限制要求。厂界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

3.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项目管道采用清水试压,试压废水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生活废水依托81号联合站内已建的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拉运,不外排。运营期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依托81号联合站水处理系统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相关要求回注地层,不外排。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料分类回收,不可回收的集中收集后拉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清运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运营期产生的油泥不在站内暂存,直接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清运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等要求。

5.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基础减振、隔声等噪声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标准。运营期采用吸声、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限值要求。

2

采油一厂红山嘴油田原油处理站建设工程(变更)

克拉玛依区

中 (略) 采油一厂

南京 (略)

本项目位于克拉玛依区,新建红山嘴油田原油处理站主要负责红车拐地区(红山嘴老区、金龙-中拐油田、车排子油田、红山嘴新区)的原油、天然气、采出水处理及注水任务,本项目建成后,红山嘴转油站(红联站)停用,仅作为红山嘴原油处理站运行异常状态下的应急使用。

本项目于2020年8月取得我局《关于采油一厂红山嘴油田原油处理站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克环函〔2020〕141号),项目建设过程中因部分工序规模、工艺发生变化,属于重大变动重新报批,我局出具的本项目批复(克环函〔2020〕141号)同时废止。

本项目已建成主要工程包括:1套原油处理装置,采用热化学沉降脱水和电化学沉降脱水相结合的工艺,设计规模为100×104t/a;1套原油稳定装置,采用负压闪蒸工艺,设计规模100×104t/a;原油外输系统,设计外输规模100×104t/a;1套采出水预处理设施,采用聚结除油-压力式反应沉降工艺,处理规模为1300m3/d;老区注水系统采用“原油处理站低压供水,油区注水”工艺,注水规模为2200m3/d;伴生气增压搬迁利旧已建红联站内伴生气增压设施,外输能力为10×104Nm3/d;配套已建2台500kw采暖撬(站内)、2台2000kw相变加热炉(站内)、2台1000kw相变加热炉(九公里中间热站)、1台1500kw相变加热炉(外输总站)、*m3压裂返排液储存池、100m2污泥储存场以及输油输水管线、仪表自动化、道路等辅助工程。

本项目此次变更主要工程包括:新建1套采用“气浮+精细过滤”处理工艺的常规采出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为2000m3/d(1300m3的采出水为站内采出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的采出水,700m3的采出水未经过预处理直接从站内采出水暂存池引入);新建1套1500m3/d压裂返排液处理设施(从*m3压裂返排液储存池引入),采用“气浮+生化+混凝沉降+过滤”处理工艺,配套建设污泥脱水间、10km达标外排管线等工程。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严格控制作业面,减少对土壤的扰动、植被破坏和减少水土流失;施工机械车辆 (略) 以外的地方行驶和作业,最大限度地保护自然地表原貌。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平整场地,防止造成水土流失或生态破坏。

2.采取有效抑尘措施,严禁大风天气施工作业,防止扬尘污染。施工期管道试压废水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红联站内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施工期弃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施工方统一清运。

(二)落实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相变加热炉、采暖撬采用天然气为燃料,排放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排放限值。水处理过程、污泥浓缩工艺、污泥储存场产生的恶臭气体,臭气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二级标准限值。站内原油液体储罐、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压裂返排液储存池等环节产生的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通过密闭生产、定期巡检、加强维护等措施,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排放限值,厂界非*烷总烃浓度满足《*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中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事故状态下,站内天然气进入5×104Nm3/d放空火炬系统,燃烧后放空排放。

2.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压裂返排液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废水出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后外输至红浅外排区域;采出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废水出水水质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中的标准后回注地层;厂房拖洗废水、伴生气增压产生的废水排至排污池,进入站内污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经生活排水系统汇集至站内化粪池中,定期拉运至克拉玛依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清罐、清管、检修产生的含油污泥,采出水处理系统和压裂返排液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天然气处理产生的废润滑油、废分子筛,化验室产生的废液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清运。

本项目不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贮存依托采油一厂四2区危险废物临时贮存点。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应当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2类区标准。

3

永升制造业产业园区二期(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产品生产、预制装配式构件混凝土构件产品生产)

白碱滩区

(略)

新疆新达 (略)

该项目为搬迁项目,“永升建设集团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生产线建设项目”和“ (略) 建设项目”位于中心城区,因不符合产业及用地规划,拟将以上两个项目搬迁 (略) 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永升制造业产业园区空地。

主要建设内容:建设SBS生产厂房(2162.66m2,生产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金属加工房(695.48m2,用于砼构件生产线里预埋件加工)、钢筋加工棚(1008m2,用于砼构件生产线里钢筋加工)、路桥生产厂房(1991.18m2,用于存放设备和吊装产品)、砂石料堆放棚(360m2)、砼搅拌站区(932.79m2)、龙门吊、锅炉房(200m2,1台2t/h燃气蒸汽锅炉,1台燃气导热油炉)、堆场(*.09m2,共3个,分别用于沥青罐、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水泥仓、粉煤灰仓和砼构件产品的堆放)等,生产设备利旧。项目年产*m2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年产*m3混凝土构件,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生产工艺:沥青经导热油锅炉加热至200-250℃为液态沥青,然后经管道输入至沥青改性罐,根据比例加入SBS(苯*烯-*二烯-苯*烯嵌段共聚物),加热4-6小时,再加入滑石粉加热搅拌1小时,通过管道进入浸油池,以聚酯胎无纺布为基胎,通过热定型整理后,滚筒转动浸涂到沥青混合料上,经浸油池浸涂后,双面覆膜,浸涂时利用循环水冷却然后利用余温用滚轴进行压花成型。

混凝土构件生产工艺:钢筋加工绑扎,将脱模剂和水按照1:1调配刷到模板上,进行模板组件安装;然后水泥、石子、青砂等产品计量搅拌;再入模浇筑,蒸汽养护,最后脱模成品检验。本项目生产的混凝土自用,不外售。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作业面,减少土壤扰动和植被破坏,采取有效抑尘措施,严禁大风天气施工作业,妥善处置生活垃圾,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二)落实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沥青烟气、导热油炉和锅炉废气。生产线沥青烟通过管道密闭收集,沥青储罐呼吸废气通过管道连接到沥青烟气处理系统(“水喷淋吸收+电捕净化装置+UV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排放(1#),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器,废气通过15m烟囱排放(2#),蒸汽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废气通过15m烟囱排放(3#),均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运营期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投料粉尘、焊接粉尘、物料储存、搅拌粉尘。生产线投料均采用洒水降尘;焊接厂房密闭,金属粉尘自然沉降;水泥筒仓、粉煤灰仓顶部设置有脉冲布袋除尘器,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随筒仓内的空气从顶部距地面12m高呼吸孔排出;水泥和粉煤灰通过密闭的螺旋输送机投入到搅拌机,石子、小石子和青砂经计量后的通过密闭斜皮带输送机送至搅拌机,搅拌机设置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距地面5m高的搅拌楼排气筒排放;堆场为半封闭式堆场,并采取 (略) 以及洒水等措施。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标准限值。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砼构件生产线产生的冲洗废水、蒸汽锅炉外排水和蒸汽锅炉软水制备废水。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生产线冷却水经循环水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冲洗废水经沉淀池(20m3)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蒸汽锅炉外排水、蒸汽锅炉软水制备废水和生活污水均排至园 (略) ,进入石化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砼构件生产线产生的废边角料、焊渣集中均收集后外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沉淀池沉渣回用于生产;原料包装袋集中收集至废品回收站;锅炉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由生产厂家更换处置;砼构件脱模剂废包装桶、冷却水循环水池沉渣、废UV灯管集中收集至厂区一期已建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贮存周期不得超过一年;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生活垃圾统一清运至白碱滩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4.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限值要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8月31日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31日-2022年9月6日。通讯地址: (略) (略) 33号,邮编*

电话:099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采油二厂轻烃卸车点应急改造工程

白碱滩区

中 (略) 采油二厂

南京 (略)

项目位于白碱滩区采油二厂81号天然气处理站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2座混烃提升泵、2座卸车鹤管橇、1.8km混烃管线,配套电气、仪表、结构、防腐等辅助工程,项目改建后,拉运玛18、玛131、玛2、艾湖2转油站井区伴生气处理装置和百联站原油稳定装置产生的混烃至81号联合站原油稳定装置进行处理,生产I号稳定轻烃。本项目调整81号联合站现有6座球罐(V=400m3)中的1座球罐用于混烃卸车缓冲,剩余5座球罐仍用于稳定轻烃储存,混烃卸车规模为135t/d。项目总投资615.*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1.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在施工建设过程中,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及扰动范围,减少土壤扰动和植被破坏,管沟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回填时反序回填,严格落实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恢复原貌。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禁大风天气土方施工作业,物料临时堆放和运输需遮盖,采取分段施工,定期洒水等有效措施抑制扬尘。运营期采用密闭集输处理工艺,厂区内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限制要求。厂界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

3.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项目管道采用清水试压,试压废水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生活废水依托81号联合站内已建的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拉运,不外排。运营期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依托81号联合站水处理系统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相关要求回注地层,不外排。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料分类回收,不可回收的集中收集后拉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清运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运营期产生的油泥不在站内暂存,直接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清运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等要求。

5.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基础减振、隔声等噪声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标准。运营期采用吸声、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限值要求。

2

采油一厂红山嘴油田原油处理站建设工程(变更)

克拉玛依区

中 (略) 采油一厂

南京 (略)

本项目位于克拉玛依区,新建红山嘴油田原油处理站主要负责红车拐地区(红山嘴老区、金龙-中拐油田、车排子油田、红山嘴新区)的原油、天然气、采出水处理及注水任务,本项目建成后,红山嘴转油站(红联站)停用,仅作为红山嘴原油处理站运行异常状态下的应急使用。

本项目于2020年8月取得我局《关于采油一厂红山嘴油田原油处理站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克环函〔2020〕141号),项目建设过程中因部分工序规模、工艺发生变化,属于重大变动重新报批,我局出具的本项目批复(克环函〔2020〕141号)同时废止。

本项目已建成主要工程包括:1套原油处理装置,采用热化学沉降脱水和电化学沉降脱水相结合的工艺,设计规模为100×104t/a;1套原油稳定装置,采用负压闪蒸工艺,设计规模100×104t/a;原油外输系统,设计外输规模100×104t/a;1套采出水预处理设施,采用聚结除油-压力式反应沉降工艺,处理规模为1300m3/d;老区注水系统采用“原油处理站低压供水,油区注水”工艺,注水规模为2200m3/d;伴生气增压搬迁利旧已建红联站内伴生气增压设施,外输能力为10×104Nm3/d;配套已建2台500kw采暖撬(站内)、2台2000kw相变加热炉(站内)、2台1000kw相变加热炉(九公里中间热站)、1台1500kw相变加热炉(外输总站)、*m3压裂返排液储存池、100m2污泥储存场以及输油输水管线、仪表自动化、道路等辅助工程。

本项目此次变更主要工程包括:新建1套采用“气浮+精细过滤”处理工艺的常规采出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为2000m3/d(1300m3的采出水为站内采出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的采出水,700m3的采出水未经过预处理直接从站内采出水暂存池引入);新建1套1500m3/d压裂返排液处理设施(从*m3压裂返排液储存池引入),采用“气浮+生化+混凝沉降+过滤”处理工艺,配套建设污泥脱水间、10km达标外排管线等工程。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严格控制作业面,减少对土壤的扰动、植被破坏和减少水土流失;施工机械车辆 (略) 以外的地方行驶和作业,最大限度地保护自然地表原貌。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平整场地,防止造成水土流失或生态破坏。

2.采取有效抑尘措施,严禁大风天气施工作业,防止扬尘污染。施工期管道试压废水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红联站内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施工期弃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施工方统一清运。

(二)落实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相变加热炉、采暖撬采用天然气为燃料,排放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排放限值。水处理过程、污泥浓缩工艺、污泥储存场产生的恶臭气体,臭气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二级标准限值。站内原油液体储罐、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压裂返排液储存池等环节产生的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通过密闭生产、定期巡检、加强维护等措施,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排放限值,厂界非*烷总烃浓度满足《*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中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事故状态下,站内天然气进入5×104Nm3/d放空火炬系统,燃烧后放空排放。

2.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压裂返排液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废水出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后外输至红浅外排区域;采出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废水出水水质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中的标准后回注地层;厂房拖洗废水、伴生气增压产生的废水排至排污池,进入站内污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经生活排水系统汇集至站内化粪池中,定期拉运至克拉玛依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清罐、清管、检修产生的含油污泥,采出水处理系统和压裂返排液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天然气处理产生的废润滑油、废分子筛,化验室产生的废液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清运。

本项目不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贮存依托采油一厂四2区危险废物临时贮存点。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应当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2类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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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升制造业产业园区二期(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产品生产、预制装配式构件混凝土构件产品生产)

白碱滩区

(略)

新疆新达 (略)

该项目为搬迁项目,“永升建设集团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生产线建设项目”和“ (略) 建设项目”位于中心城区,因不符合产业及用地规划,拟将以上两个项目搬迁 (略) 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永升制造业产业园区空地。

主要建设内容:建设SBS生产厂房(2162.66m2,生产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金属加工房(695.48m2,用于砼构件生产线里预埋件加工)、钢筋加工棚(1008m2,用于砼构件生产线里钢筋加工)、路桥生产厂房(1991.18m2,用于存放设备和吊装产品)、砂石料堆放棚(360m2)、砼搅拌站区(932.79m2)、龙门吊、锅炉房(200m2,1台2t/h燃气蒸汽锅炉,1台燃气导热油炉)、堆场(*.09m2,共3个,分别用于沥青罐、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水泥仓、粉煤灰仓和砼构件产品的堆放)等,生产设备利旧。项目年产*m2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年产*m3混凝土构件,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生产工艺:沥青经导热油锅炉加热至200-250℃为液态沥青,然后经管道输入至沥青改性罐,根据比例加入SBS(苯*烯-*二烯-苯*烯嵌段共聚物),加热4-6小时,再加入滑石粉加热搅拌1小时,通过管道进入浸油池,以聚酯胎无纺布为基胎,通过热定型整理后,滚筒转动浸涂到沥青混合料上,经浸油池浸涂后,双面覆膜,浸涂时利用循环水冷却然后利用余温用滚轴进行压花成型。

混凝土构件生产工艺:钢筋加工绑扎,将脱模剂和水按照1:1调配刷到模板上,进行模板组件安装;然后水泥、石子、青砂等产品计量搅拌;再入模浇筑,蒸汽养护,最后脱模成品检验。本项目生产的混凝土自用,不外售。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作业面,减少土壤扰动和植被破坏,采取有效抑尘措施,严禁大风天气施工作业,妥善处置生活垃圾,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二)落实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沥青烟气、导热油炉和锅炉废气。生产线沥青烟通过管道密闭收集,沥青储罐呼吸废气通过管道连接到沥青烟气处理系统(“水喷淋吸收+电捕净化装置+UV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排放(1#),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器,废气通过15m烟囱排放(2#),蒸汽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废气通过15m烟囱排放(3#),均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运营期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投料粉尘、焊接粉尘、物料储存、搅拌粉尘。生产线投料均采用洒水降尘;焊接厂房密闭,金属粉尘自然沉降;水泥筒仓、粉煤灰仓顶部设置有脉冲布袋除尘器,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随筒仓内的空气从顶部距地面12m高呼吸孔排出;水泥和粉煤灰通过密闭的螺旋输送机投入到搅拌机,石子、小石子和青砂经计量后的通过密闭斜皮带输送机送至搅拌机,搅拌机设置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距地面5m高的搅拌楼排气筒排放;堆场为半封闭式堆场,并采取 (略) 以及洒水等措施。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标准限值。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砼构件生产线产生的冲洗废水、蒸汽锅炉外排水和蒸汽锅炉软水制备废水。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生产线冷却水经循环水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冲洗废水经沉淀池(20m3)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蒸汽锅炉外排水、蒸汽锅炉软水制备废水和生活污水均排至园 (略) ,进入石化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砼构件生产线产生的废边角料、焊渣集中均收集后外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沉淀池沉渣回用于生产;原料包装袋集中收集至废品回收站;锅炉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由生产厂家更换处置;砼构件脱模剂废包装桶、冷却水循环水池沉渣、废UV灯管集中收集至厂区一期已建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贮存周期不得超过一年;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生活垃圾统一清运至白碱滩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4.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限值要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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