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哈巴河县库勒拜镇加曼阔依塔斯V号建筑用砂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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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哈巴河县库勒拜镇加曼阔依塔斯V号建筑用砂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1日-9月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6—*

通讯地址: (略) 南 (略) 33号地区生态环境局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哈巴河县库勒拜镇加曼阔依塔斯V号建筑用砂矿建设项目

本项目哈巴河县城 333°方向,直线距离约 23.60km 处,库勒拜镇 347°方向,直线距离约 18.10km 处。行政区划隶属新疆哈巴河县管辖。中心地理坐标:东经 86°16′05.25",北纬 48°14′52.92",矿区 (略) 与 S229 省道相通,矿区边界距离 S229 约 25km,交通便利。建设性质为新建。

新疆哈巴河阿 (略)

(略) 清泽 (略)

本项目设计为露天开采,每年开采量为*m3,开采标高由810 米-842 米。主要设置采矿场、工业广场、废料与表土堆放场、产品堆场、矿部生活区、 (略) 。2条筛分生产线,占地面积0.005km2;废料和表土堆放场,占地面积为0.01km2;产品堆场,占地面积约0.*km2;废矿物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20m2)。生活区总占地面积为0.0015km2,总建筑面积500m2,其中办公室建筑面积200m2、宿舍建筑面积130m2、食堂建筑面积70m2、配电房建筑面积45m2、库房建筑面积55m2。防渗化粪池(容积20m3)等环保设施。

本项目工程占地面积0.2342km22,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31.7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将表土单独堆放,并尽可能少占植被用地,施工后及时平整、恢复地貌、表土回填、播撒草籽,对工程施工作业区地表的总扰动面积不得超过允许范围,将施工作业对工程区域生态环境的破坏及扰动影响控制在最小程度。按照边生产、边治理、边恢复的原则,减少生态破坏;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要求,闭矿期拆除建筑物,开展场地及自然植被恢复。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规范 (略) 线,限速行驶,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采取遮盖、密闭措施,以防洒落;施工场地 (略) 定期洒水降尘;矿山输送皮带采用封闭遮盖;成品堆场、废石场、排土场等须定期压实,并采用编织遮盖或加盖防尘布;矿山在采剥过程中采用雾炮机进行洒水降尘处理,矿山物料输送在装料、卸料及筛选工序处配备喷淋设施有效防治扬;厂界粉尘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中粉尘的排放浓度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进行净化处理。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限值。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区、道路等洒水降尘;生产废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排入项目区防渗化粪池,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排放标准,定期拉运至东北侧约 6.5km处的阿舍勒铜矿污水处理站。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控制施工时间,施工厂界设置围挡,采用基础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施工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待项目完毕后,项目区的土坑回填。残留的废建筑材料如混凝土块、弃渣等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严禁随意倾倒、填埋,造成二次污染。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石,堆放于废料与表土堆场并做好防尘措施,后期用于回填。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废机油按照危废管理规范进行暂存,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2013)中的标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对于危险废物的运输和转移,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以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 23 号,2022.1.1)等执行。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拉运至东北侧约 6.5km 处的阿舍勒铜矿垃圾收集区统一处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1日-9月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6—*

通讯地址: (略) 南 (略) 33号地区生态环境局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哈巴河县库勒拜镇加曼阔依塔斯V号建筑用砂矿建设项目

本项目哈巴河县城 333°方向,直线距离约 23.60km 处,库勒拜镇 347°方向,直线距离约 18.10km 处。行政区划隶属新疆哈巴河县管辖。中心地理坐标:东经 86°16′05.25",北纬 48°14′52.92",矿区 (略) 与 S229 省道相通,矿区边界距离 S229 约 25km,交通便利。建设性质为新建。

新疆哈巴河阿 (略)

(略) 清泽 (略)

本项目设计为露天开采,每年开采量为*m3,开采标高由810 米-842 米。主要设置采矿场、工业广场、废料与表土堆放场、产品堆场、矿部生活区、 (略) 。2条筛分生产线,占地面积0.005km2;废料和表土堆放场,占地面积为0.01km2;产品堆场,占地面积约0.*km2;废矿物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20m2)。生活区总占地面积为0.0015km2,总建筑面积500m2,其中办公室建筑面积200m2、宿舍建筑面积130m2、食堂建筑面积70m2、配电房建筑面积45m2、库房建筑面积55m2。防渗化粪池(容积20m3)等环保设施。

本项目工程占地面积0.2342km22,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31.7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将表土单独堆放,并尽可能少占植被用地,施工后及时平整、恢复地貌、表土回填、播撒草籽,对工程施工作业区地表的总扰动面积不得超过允许范围,将施工作业对工程区域生态环境的破坏及扰动影响控制在最小程度。按照边生产、边治理、边恢复的原则,减少生态破坏;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要求,闭矿期拆除建筑物,开展场地及自然植被恢复。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规范 (略) 线,限速行驶,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采取遮盖、密闭措施,以防洒落;施工场地 (略) 定期洒水降尘;矿山输送皮带采用封闭遮盖;成品堆场、废石场、排土场等须定期压实,并采用编织遮盖或加盖防尘布;矿山在采剥过程中采用雾炮机进行洒水降尘处理,矿山物料输送在装料、卸料及筛选工序处配备喷淋设施有效防治扬;厂界粉尘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中粉尘的排放浓度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进行净化处理。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限值。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区、道路等洒水降尘;生产废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排入项目区防渗化粪池,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排放标准,定期拉运至东北侧约 6.5km处的阿舍勒铜矿污水处理站。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控制施工时间,施工厂界设置围挡,采用基础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施工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待项目完毕后,项目区的土坑回填。残留的废建筑材料如混凝土块、弃渣等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严禁随意倾倒、填埋,造成二次污染。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石,堆放于废料与表土堆场并做好防尘措施,后期用于回填。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废机油按照危废管理规范进行暂存,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2013)中的标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对于危险废物的运输和转移,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以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 23 号,2022.1.1)等执行。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拉运至东北侧约 6.5km 处的阿舍勒铜矿垃圾收集区统一处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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