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二期)敦化市牡丹江上游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二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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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化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二期)敦化市牡丹江上游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二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书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 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二期) (略) 牡丹江上游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二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二期) (略) 牡丹江上游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二区)

地点: (略) 雁鸣湖镇,处于吉林雁鸣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

建设单位: (略) 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设内容:工程设计主要由生态护岸工程、生态修复工程、水土保持造林工程、建筑物工程及附属工程组成。

(1)生态护岸工程:主要为新建生态护岸743m;

(2)生态修复工程:主要为生态修复1160m;

(3)水土保持造林工程:主要为水土保持造林工程3.5hm2

(4)建筑物工程:拆除重建溢流坝一座。

公示时间:**日至**日(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3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1验收调查报告书.docx748.7 KB, 下载次数1
附件2:5专家意见+签到表.pdf2.7 MB, 下载次数0
, (略) ,牡丹江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 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二期) (略) 牡丹江上游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二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二期) (略) 牡丹江上游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二区)

地点: (略) 雁鸣湖镇,处于吉林雁鸣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

建设单位: (略) 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设内容:工程设计主要由生态护岸工程、生态修复工程、水土保持造林工程、建筑物工程及附属工程组成。

(1)生态护岸工程:主要为新建生态护岸743m;

(2)生态修复工程:主要为生态修复1160m;

(3)水土保持造林工程:主要为水土保持造林工程3.5hm2

(4)建筑物工程:拆除重建溢流坝一座。

公示时间:**日至**日(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3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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